第四节 市委日常事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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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是市委综合办事机构,处理市委日常事务。在县委成立初期称秘书处,1954年5月改称办公室。1967年“文化大革命”夺权后设立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73年恢复县委办公室。1981年核定编制12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1984年4月,根据工作需要,始设秘书科、调查研究科和机要科等内部机构。1984年9月核定行政编制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1986年11月设立信息科,1987年1月设立行政接待科,1987年6月设立保卫科,1990年9月设立督查检查科,1990年12月成立招远县保密局,与县委保密委员会合署办公。1992年3月招远撤县设市,县委办公室改称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未变。2001年12月,进行党政机构改革,核定行政编制30人(含市委领导),工勤人员7人。市委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办公室设调研科、综合科、秘书科、信息科、督查科、行政接待科、保卫科7个职能科室和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挂市政府保密局牌子)。
市委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围绕中央、省委、烟台市委和市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供市委决策参考,为市委决策提供服务;承担市委文电、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与校核工作,负责市委日常公文处理;负责中央、省委、烟台市委和招远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央、省委、烟台市委和市委领导人指示、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市委各种会议事务和市委领导人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服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烟台市委和兄弟县市(区)党委负责人及有关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密码委员会和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保密和机要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党政办公室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市档案馆(市档案局),按有关规定管理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协调指导全市信访、档案工作;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