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有资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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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招远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山东招金集团进行授权经营。市国资局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印发《关于授权山东招金集团公司统一经营国有资产的批复》,对8户企业4.18亿元的净资产进行授权经营;从社会中介机构、企业主管部门抽调人员对集团公司的资产、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审计,搞好数据测算,结合企业实际,拟定考核指标。
2002年6月招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是招远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员工15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公司拥有参股公司3户,分别是: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山东康泰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招远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招远经济开发区建设公司。市财政前几年投放在92家市属工业企业和流通企业的资金及占用费共计3.54亿元(包括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于2002年底全部转入公司账户,顺利实现债权转移,开始收缴财政资金本金和利息。对一些项目好、贷款难、资金缺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评估、论证,作出详细调查评估报告,先后为玲珑橡胶有限公司、金宝电子有限公司、金玉淀粉有限公司、金海缘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联蕾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担保2.6亿元。此外,为土地储备中心贷款4000万元。为了给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以国资公司、玲珑橡胶、金宝电子等6家企业为发起人成立招远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