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地质矿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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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行业监督管理 1989年矿管局成立后,采取日常监督管理与年度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境内所有探矿权人的所有探矿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每年对全市地质探矿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和资料统计,对只占地盘不施工、不按勘查设计要求施工以及无证、越界勘查等违法、违规勘查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及时调处勘查权属纠纷。由于跟踪管理到位,全市没有出现过重大违法勘查作业行为和勘查权纠纷。
针对国家政策性地勘投资减少的形势,地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和行业优势,引进新的地勘项目,努力争取矿产资源补偿费返还资金到位并多方筹措社会资金加大地勘投入,合理安排地质探矿项目,为专业地勘队伍与矿山企业牵线搭桥,促成联合探矿优势互补,推动全市地质探矿事业发展。至2002年,共引进市外地勘项目20多个,定项资金近1000万元,争取上级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资金200万元。地勘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黄金工业提供了资源保障。“六五”计划以来,全市黄金产量虽然每年以10万两速度递增,但黄金地质储量仍保持在300吨以上。
地质环境监督管理 招远市采矿历史悠久,长期以来,一些矿山不正规地开采,给全市地质环境带来严重影响,主要是一些矿区内因采矿引起的采空区、塌陷区、地面沉降、地表裂缝、山体破坏、地下水疏干及尾矿、毛石堆积等。1997年,招远市开始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市地矿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一起,对全市黄金矿山历年来形成的采空区、塌陷区、尾矿库进行调查,完成《山东省招远市金矿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招远市地质环境治理作出长远的合理规划。1998年,地矿局对全市地质环境状况进行普查,先后普查矿山270个(次),井下工程测量5.6万米,监督矿山企业充填老空区12处,治理塌陷区2处。1999年,在深入普查基础上,初步确定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区,并将范围地点逐一公告。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地矿部门为主体、各乡镇和矿山企业、有关村为治理责任人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2000年,地矿局设立地质环境保护科,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加大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查实62处地质灾害监控防治区,设立2处地质遗迹保护区和4处地貌景观保护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40余块,同时对6处塌陷区进行依法监督治理。
2001~2002年,地矿部门完成新一轮地质环境调查和督查活动,加大地质环境监督防治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矿山尾矿、固(液)体废料、土地复垦及地质环境情况调查活动,树立夏甸金矿尾矿库种植万棵速生杨树、河东金矿尾矿库栽种芦苇、金翅岭金矿尾矿库农田种植3处烟台市级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示范区。
矿产资源保护 1988年矿管局成立后,加强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重点强化“三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监督管理。每年年初对矿山企业核定“三率”指标,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矿山企业井下采场和车间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浪费资源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三率”长期达不到要求的提出警告直至给予行政处罚,对科学管理的给予表彰。先后在河东金矿、金岭金矿等矿山企业召开34次现场会,组织市、乡矿山企业相互观摩11次,同时树立河东、金岭、夏甸、大尹格庄等6个市乡金矿先进典型。对村级矿山企业抽样化验1200多个,对3个市乡矿山和15处村办选厂给予警告。1999年,市乡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91.1%,采矿贫化率90%,选矿回收率94.82%,可多回收黄金201千克,增效价值1400万元。监督指导矿山企业最大限度回收低品位及残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伴生矿产。到2002年,全市累计回收低品位及残存矿产资源20余万吨,增产黄金400余千克,综合回收伴生银70余吨,伴生铜2600多吨,伴生硫折合标硫30余万吨。鼓励引导各矿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不断提高探、采、选、冶的技术水平。全市市乡矿山先后同30多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研究出100多项科研成果,其中20余项获国家、省、烟台市科技进步奖。
矿产资源基础管理 20世纪90年代,境内矿产资源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1998年地矿局编辑出版《招远市地质论》、《矿产论》和《招远市地质图和矿产图》,共计80万字,首次系统、全面地记录了全市各种矿产资源状况,为全市科学开发利用各种矿产资源提供了依据。
1999年,完成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换发工作,解决46处探采重叠问题;协调市外地勘单位转让给市内矿山企业采矿区面积32平方公里,注销市外地勘项目9个,面积65平方公里,两项合计黄金远景储量150余吨,潜在经济价值103亿元。同时把全市市以上矿山企业原有的30个矿区扩大到59个,扩大面积2.5平方公里,增加矿石储量164万吨,潜在经济价值4.5亿元。帮助市乡矿山企业优先取得接替区86.4平方公里,矿石储量617万吨,潜在经济价值18亿元。协调省第六地质队与大尹格庄金矿股份公司顺利解决探采重叠的有偿转让,使地勘单位仅以探矿权价款三分之一的数额转让给市属矿山企业,节约资金3000万元。通过换证,增加市内矿山企业的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在全国勘查许可证换证经验交流会上,招远作为唯一的县级市作了典型发言。
2000年,地矿局高标准完成市内33个主要矿区、60多个分矿区的储量整改工作,使招远市储量管理与国际标准接轨,为全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可行性论证和开发利用提供了依据。2001年完成全市30多个矿区矿产资源可行性论证,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一次性通过上级业务部门检查验收,为以后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开发提供了科学依据。
2001年1月,省内首家县级地质矿产资源博物馆在招远落成。该馆分为三大部分,详尽地收集域内所有地层岩石样本和矿石标本,系统、全面、直观地展示了招远市山川地貌,大地地质构造,金属、非金属和水气矿产类别及其赋存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