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压力、特种设备检测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1&rec=523&run=13

1977年,招远县劳动局设专人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工作。1984年,劳动局设立招远县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工作人员2人。检验所每年对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1次,平时巡回查验,发现隐患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排除措施。到1999年,先后培训司炉工660人,水处理工724人,压力容器操作工180人,气瓶操作工96人。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不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锅炉、压力容器的购进、安装检修须向劳动部门申请批准;设备检修后由劳动部门验收,按监察规程、条例发给使用合格证,方可投产使用。
2000年10月,招远市锅检所划归技术监督局,核定编制3人。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以及建筑塔吊、防爆电气等设备的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职能划归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001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成立14个安全生产专业领导小组,其中招远市锅容管特安全生产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市锅检所建立信息齐全、资料完整的锅容管特设备档案,对锅容管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对全市16台(套)游乐设施、210余台锅炉、200余台(件)压力容器、87台超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先后查出事故隐患73处,查处不具备锅容管特安装资格企业3家。2002年8月,召开全市锅容管特安全生产整治会议,宣读《招远市锅容管特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分管市长与全市100多家锅容管特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市质监局成立锅容管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锅检所人员分成3个小组,实行定区域、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等措施,对全市锅容管特设备进行拉网式普查,共普查锅炉287台,压力容器487台,特种设备354台,普查率为100%。普查情况全部输入微机,实行微机化管理。对普查登记的锅容管特设备全部进行定期检验,发出《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42份,排除潜在事故隐患。在张星镇举办培训班,对140多家石材开采、加工企业的140多名圆盘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举办汽车吊、厂内机动车辆、电梯、航车等操作人员培训班,为企业培训安全技术操作人员100多名,并全部取得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操作人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