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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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年置县时始设土城,经历代几次修葺,到清末建成周长1000余米的城墙。建县800年来,历经几代,城区范围囿于城墙之内,无大发展。20世纪40年代末,城墙陆续拆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城区主体限于今迎宾路以北,温泉路以南,魁星路以西,罗峰路以东,面积约6.3万平方米。
1970年前后,招远县城市主体位于月牙河与道口河之间,城东河以西,城市功能分区初现,城市基本沿过境路文(登)朱(桥)路、黄(山馆)水(集)路两条路自由发展。由于计划经济影响,商业服务和基础设施落后,城市功能无法正常发挥。1970~1988年,城区建设坚持“集中河西,纵向拓展”,“依托旧城向北向南发展,东部适当发展”。1985年,城区主体位于黄(山馆)水(集)公路东侧,滚泉山西麓,北依初山路,南傍焦沟河。城区略呈南北矩形,面积4平方公里,包括城里、东关、北关西、北关东、南关西、南关东、丁家庄子、汤后、汤前、汤东沟、城西吕家、道口、南炉、冷家庄子、梦芝15个行政村。城内建有文化、公园、健康、向阳4个居民区。1988年,沿金城路的建设已达6公里,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属于典型的沿过境交通干道、带形建设模式。
1988~1994年,招远城区建设坚持“初跨河流,逐渐东进,城河交融”原则,停止向南、向西发展,重点向北,适度向东发展,城市主体仍在河西。西部山脉作为城市的生态平台,是城区的绿化空间和游憩地区,河东区域发展生活用地和出口加工区,改变了城区南北过长的面貌,城市中心初现端倪,城市功能逐步完善。1994年,建成区面积达到9.5平方公里。
1994年后,城区建设坚持“横向拓展、迈过山岭、形成双心”的原则,按照总体规划确立的“八区一中心”发展方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成片开发、集中建设,逐步形成功能明确、分布合理的城市布局。到2002年,城市规划区范围扩大到6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人口16.16万人。城市中心区为泉山路、金城路、初山路、天府路围合范围。城市商贸区位于魁星路、温泉路、迎宾路、九州路围合部分,由商业城及河东市场两部分组成。城市工业区包括城南工业区、城东工业区和城北工业区3部分:城南工业区主要是挖潜改造现有工业项目,城北工业区主要以轻纺、礼品工业、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城东工业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形成科、工、贸一体化的高科技园区。城市居住区在继续开发金城、晨钟、温泉、远东、罗泉、魁星、玲珑小区的同时,对旧城区农村居民点按城市标准进行多层次组团式改造,使之成为城市居住小区。新开发金晖、金凤、金都、丽湖等居住小区,城市居住小区容量达到20万人左右。城市度假、疗养接待区位于温泉保护区。风景游憩区主体位于金城路以西,由西山、架旗山、张画山、龙王水库“三山一水”组成城市西部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