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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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月,招远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1956年6月并入商业局。1971年7月,商业局内设工商组,对外挂招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牌子。1978年7月,招远县工商局与商业局正式分设。1983年局内始设组室,1984年改设科室,科室逐年增多,管理队伍不断壮大。1993年11月物价局并入工商局,1995年12月物价局又分出独设。1999年12月,招远市工商局改属山东省工商局垂直领导。2002年,招远市工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法制科、市场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牌子)7个职能科室,下设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挂省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总队招远大队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的牌子)两个直属机构。
1971年7月恢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1978年12月,基层设毕郭、城关、道头、张星、辛庄、夏甸、中村、蚕庄、沟上9处工商行政管理所。此后至1990年,先后增设县城、宋家、南院、大秦家、大户陈家、大吴家、东庄、栾家河8处工商所。1991年后基层工商所根据实际情况时有撤设,2002年4月进行大调整,全市设毕郭、罗峰、齐山、辛庄、张星、夏甸、蚕庄、玲珑、金岭、阜山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城区市场管理所(以上为副科级单位)及泉山、大秦家、开发区等工商行政管理所和机动车辆交易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