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价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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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成本调查 招远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始于1985年,建立5处调查点,44户调查户,调查项目有果品类的红富士、青香蕉、小国光苹果和葡萄,粮油类的小麦、玉米、花生,养殖业中的生猪。按季度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及各业发展趋势,信息及时反馈,服务于群众。至2002年,平均每年写出有价值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报告16篇,为群众搞好种植业和养殖业及时提供可靠数据,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信息、实施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物价统计 1984年,境内开始物价指数统计工作,被省政府指定为全省3个定点县之一,各种物价指数直接上报中央政府。1984年全省价格指数统计工作会议在招远召开,奖给物价局电话传真机1台。1988年全国物价上涨,招远物价指数达到50%以上,电视机等高档消费品价格指数高达100%。1990年7月,省物价局在招远召开全省物价形势分析座谈会,转发招远县物价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物价统计工作规范化》材料,对招远物价统计工作给予肯定。
价值认定 境内价值认定工作始于1992年,由物价局物价科代管,1998年市编委同意增挂招远市价格事务所牌子,1999年又改设涉案价值认定科,2002年1月改为价格认证中心,编制4人,专门从事涉案资产价值认定工作。1995~2000年,开展价值认定业务3692件,认定总标的额3560余万元,为司法及行政执法机关审理各种案件提供了价值依据。2001~2002年,办理涉及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涉案价值认定622件,标的额1369.1万元,办理交通肇事事故车辆定损2735件,标的额501万元。
价格信息 20世纪80年代末,物价部门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通过报表了解、反馈各单位价格执行情况;通过价格信息刊物(《物价公报》、《医药公报》、《山东物价》、《山东价格信息》等)等媒体传播信息,建立价格信息咨询,向社会无偿提供价格咨询服务,每年向企业提供各地商品价格信息2000余份,免费发放政策性价格资料11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