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统计分析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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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后期,统计分析普及到基层单位。统计分析的内容、形式逐步丰富和完善,形成制度化,有月分析、季检查,年终全面系统地提供分析资料,平日坚持专题和综合性分析。1984年,县统计局创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分析》,不定期出刊,至2002年每年约出刊60期,免费向县(市)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赠阅。统计分析对于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提供了较好的依据。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统计监督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全县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举办专业人员学习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是后,采取自查、抽查、执法大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数字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每年查处统计违法事件20多起。1990年开始实行统计管理登记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每隔4年对上岗证进行核查,至2002年共核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