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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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招远县支公司开始办理人寿保险业务。1954年停办。1984年10月人寿保险业务恢复,业务量逐年增加。1996年4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招远市支公司成立,承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招远市支公司全部人身险业务,在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基础上增加健康保险。10月,在经营方式上引入个人代理业务(营销)。2000年12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在招远设立营业区。2001年8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在招远设立营销服务部。2002年,境内寿险险种300个,承保人数40.51万人,承保金额54亿元,储金和保费收入1.46亿元,理赔、给付人数4956人,理赔、给付金额651万元,赔付率为52.72%。
险种、险额及保费 1984年10月人寿保险业务恢复后,开办第一个险种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年底,承保汽车驾驶员28人,保险金额12.1万元,保费收入608元。1985年4月,增办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到年末,全县承保4559人(其中矿工占70%以上),承保金额1810万元,保费收入10.32万元。
1986年5月,开办学生平安保险。1987年5月,开办简易人身保险。是年,开办乡镇企业养老金保险,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其保险费可按在册职工工资总额的20%以内税前列支,当年承保29个单位3144人,保费收入65.93万元。1988~1990年,陆续开办独生子女两全保险、个体养老金保险、母婴安康保险、机动车辆乘员保险和农村干部养老金保险。1990年,机动车辆乘员保险承保乘座9631个,占应保数的90%,保险金额9422.9万元,保费收入56.6万元。1991年1月,开办农民养老金保险。6月,国务院规定农民养老金保险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县保险公司1~6月办理的51个村1650人,保费159.5万元,维持现状不变。此后,开办节育手术保险、金融职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团体意外伤害还本保险、个体意外伤害还本保险、婚嫁金保险。
1993年3月,南院镇教委自办“学生互助金”,类似保险公司开办的学生平安保险。全镇3800名学生中有3500名参加“学生互助金”,已给付保险金和医疗费3人。市保险公司发现这一变相保险业务后,立即与市人民银行和市教育局取得联系,联合进行调处。9月4日,保险公司接收南院镇教委“学生互助金”剩余部分。10月,开办福寿安康保险。是年,团体人身意外还本保险有较大发展,承保1471人,保额904.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和137.4%,为历史最高水平。1995年,开办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当年承保23685人,承保金额17307.3万元,保费收入114.8万元。
1996年4月,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招远市支公司与财产保险分业经营时,险种主要有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乘员意外伤害保险、少儿一生幸福保险、独生子女两全保险、乡镇企业年金保险、少儿未来幸福保险、义务兵养老金保险、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子女婚嫁金保险、个人养老金保险、养老金还本保险、少儿年金保险、金婚纪念保险、女性安康保险、母婴安康保险、妇女引流产保险、家庭幸福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40余个。1997年后又陆续开办福寿安康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家庭幸福保险、国寿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学生和幼儿平安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等40余个险种。2000年12月,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招远营业区成立,险种覆盖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100多个。2001年8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招远营销服务部成立,开办险种覆盖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银行邮政代理保险等100多个。2002年,全市寿险险种发展到300个,承保人数40.51万人,承保金额54亿元,储金和保费收入14630万元。

理赔 1953年,招远始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当年出险3人,理赔316元,赔付率80.8%。1984年,重新开办人身意外保险。1986年9月29日,大曹家村学生崔××摔伤,理赔医疗费130元,成为全县参加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第一个理赔案。1989年5月5日,青杨堡村于××在医院难产死亡,理赔2800元,为母婴安康险种第一个理赔案。1991年2月8日,下院村驾驶员徐××驾车时因化油器回火发生火灾,烧伤车上5人,共赔款56544.97元,为招远县最大的乘员险赔案。 1996年,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招远支公司确立“质量第一、信誉至上、依法有据、公平合理”的宗旨,正确认定保险责任和范围,本着“合理、准确、迅速”的原则,满足客户的合理期待。是年,受理理赔、给付人数2695人,理赔、给付金额720万元,赔付率为47.84%。
随着寿险业务拓展,发案数量不断增加,理赔额越来越大。1997年11月、1998年5~6月,私营企业老板李××投保了保额10万元的终身保险和两份保额为20万元的养老保险,保险期限10年,缴终身保费11293元、养老保费6.8万元。2000年,被保人李××因病医治无效死亡,中保人寿招远支公司于是年10月8日一次性理赔111.4万元,成为全省人寿保险一次性理赔超过百万元的典型案例。1985~2002年,全市共理赔、给付人数4.4万人,理赔、给付金额3822万元。其中2002年理赔、给付人数4956人,理赔、给付金额651万元,赔付率为52.72%。人寿保险业务开办以来,全市发生10万元以上重大赔付案10起,其中鸿寿养老保险4起,99鸿福保险4起,康宁定期保险2起,发生于1999~2002年。

1981~2002年招远市保险业务情况一览表
表18-5
年 度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承保金额(万元)保费收入(千元)理赔金额(千元)承保金额(万元)保费收入(千元)理赔金额(千元)19811999241731---19822390645378---198325390556126---198433488953334121-198539781125612641810100-1986494921747194970482907019877347532851242108891040120198892316499717091688915703001989150000100144516275493690530199018900011860468933631368065019912670001612264457100055005101992328000242131090195000675010101993350000305541550891000959017101994356000296811573561000731021601995325000322102295038790407029401996337000372701875023120171206101997288000315001492026555635520222019982440003210019050272039374902660199948282130300160504240005000059602000348484337601890040877961710390020014727343315016670563000112320636020025550006675013980540000146300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