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结 算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1&rec=472&run=13

结算方式 境内结算由各银行机构分别进行。1978年前,结算方式有现金结算、同城结算、异地结算等,转账结算没有定型。1979年,转账结算形式基本定型。异地结算中有汇兑结算、托收承付结算,同城结算中有支票结算、委托付款结算、托收承付和托收无承付结算。1980年同城结算中增加委托收款结算,1984年又增加票汇结算。
1989年4月,实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新结算办法,主体为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信用卡4种结算方式,总称为“三票一卡”。1990年,中国银行推出长城卡结算业务,建设银行推出龙卡结算业务。1991年,工商银行推出牡丹卡结算业务。1993年8月,农业银行推出金穗卡结算业务。
1990年、1993年、1994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先后实现微机化结算。1997年,建设银行开通资金清算系统。1998年,中国银行储蓄业务实现烟台市内通存通兑。2000年5月,建设银行储蓄业务实现烟台市内通存通兑。是年,工商银行在全国实现微机网络结算。2001年4月,中国银行储蓄业务实现全省通存通兑。2002年10月,建设银行储蓄业务实现全省通存通兑。2002年,农业银行结算开通综合应用系统(简称ABIS),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推出网上企业银行业务32家。是年,境内使用的主要结算方式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电子汇兑、通存通兑、信用卡、异地托收承付、微机网络结算等。
联行清算 20世纪70~80年代,各银行联行清算通过人民银行进行,人民银行联行清算制度根据集中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全国联行往来、省辖往来和与支行辖内往来3种。90年代初,各银行对本系统内汇划款项和内部资金划拨均纳入各银行联行系统清算。对系统内下拨、上缴资金及其他资金往来,确需调资金时,通过人民银行联行系统办理汇兑。对因客户办理异地结算发生跨系统的汇划款项,采取“相互办理转汇、及时清算资金”的划拨清算办法。汇划款项与资金清算同步进行,各专业银行先将资金交人民银行,作为汇差资金,由人民银行控制。各银行全国联行跨系统和系统内未达标汇起点的汇划款项,内部资金汇划款项和县(市)以下全国联行通汇机构的汇划款项,由各银行跨系统或本系统联行划转。联行汇差资金清算,采取“每日计算、十日上报、差额清点、逐级划转”的办法,及时反映联行间的资金存款关系。1998年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开通城市综合网。到2002年,各银行联行清算全部由各银行综合应用系统进行处理,联行汇划由联行子系统操作,资金清算遵循各银行资金“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清算中心自动进行,在网内自上而下,逐级滚动清算。
同城票据交换 1987年前,县内金融系统的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由县人民银行主持,人民银行设立同城票据交换中心,各专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开设往来户,办理同城票据交换业务。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金融机构有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结算业务由工商银行代理。1988年,放宽结算条件,大力推广票据业务。随着中国银行招远支行、招远县城市信用社和招城合作基金会相继建立,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部门逐渐增多,规模不断扩大。1989年,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金融机构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城市信用社。1992年8月烟台市住房储蓄银行招远市支行参加同城票据交换。1994年招远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参加同城票据交换。1996年10月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招远市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参加同城票据交换。1998年4月,招城合作基金会归并农村信用社后,继续参加同城票据交换,交换差额输入农村信用社。2002年,全市直接参加人民银行票据交换的单位12个,其中农业银行年交换额350.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