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征管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1&rec=463&run=13

1950年5月,县政府设立税务局,1958年春税务局与财政局合署办公,之后又经过几次分合,1983年1月,从财税局析出成立招远县税务局。1985年,全县基层税务机构有1个分局、1个征收处、13处税务所,全局实有干部120人。1994年,内设办公室、计会科、税政科、监察科、生产资金管理所、企业财务科及1个分局、2个征收处、14处税务所、1个稽查大队。是年9月,招远市税务局撤销,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招远市国家税务局隶属上级局垂直管理,至2002年,有干部职工185人。内设征收管理科、人事政工科、税收管理科、监察室、计划财务科、办公室、接待处,下设直属分局、稽查分局(1998年12月更名稽查局)、涉外分局、沟上分局、张星分局、辛庄分局、蚕庄分局、道头分局、毕郭分局9个分局及招远市计划征收局,均为副科级单位。局机关和各征收分局都实行计算机管理和征收,各分局均建有多功能办税服务厅。1995年8月成立招远市税务代理机构——税务师咨询所和烟台华信税务师事务所招远分部,一支队伍两个牌子,合署办公。2000年1月,税务师事务所与国税局脱钩改制为招远公明税务师事务所。
招远市地方税务局初为市政府机构,1998年9月归省局垂直管理。2002年,局机关设办公室、监察室、会计统计科、人事政工科、法规征管科、税收管理科6个科室和111服务中心,下辖稽查局、涉外分局、直属分局3个直属单位和招城、蚕庄、金岭、辛庄、张星、玲珑、阜山、道头、夏甸等9个征收分局,共有干部职工1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