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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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商品检验检疫 1996年招远商检局开始开展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检验的出口商品主要有服装、花生、酒类、玩具、粉丝、抽纱、水果、干电池、果汁饮料、锁具、肉食鸡、罐头、果脯等,全年检验1075批次,其中不合格20批次。1997年增加水泥、速冻蔬菜等检验产品,全年检验2179批次,其中不合格14批次。1998年增加出口轮胎检验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全年检验商品2287批次,检验金额4280万美元,其中不合格9批次11万美元。1999年增加动植物检疫业务,全年检验商品2377批次,检验金额4658万美元,其中不合格8批次14万美元。2000年增加出口革皮服装检验和出口商品包装检验业务,全年检验商品3088批次,检验金额5811万美元。2002年,检验商品5561批次,检验金额8593万美元,其中不合格6批次5万美元。
入境商品检验检疫 1998年,招远商检局开始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对国内企业正常进口设备、外商作为资本投入的设备及零部件,塑料、革皮、玩具、豌豆、绿豆等生产企业进口的主辅料进行检验检疫,全年检验26批次,检验金额68万美元。1999年,检验检疫入境商品24批次,检验金额52万美元。2000年,检验检疫入境商品10批次,检验金额41万美元。2001年,检验检疫入境商品30批次,检验金额147万美元,其中不合格1批次。2002年,检验检疫入境商品84批次,检验金额294万美元。
出入境商品监督管理 1996年始,招远商检局按照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要求和贸易合同规定,对进口商品收用货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出口商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仓储等环节进行监督性检查、抽验,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种类表》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根据检验工作需要参与监督出口商品出厂前质量检验工作,对企业有关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重要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证制度,已实行质量许可证制度的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生产加工出口食品、畜产品的生产企业实行卫生注册制度等。粉丝是招远大宗出口商品之一,商检局通过严格把关,确保出口粉丝质量的稳定。针对招远出口粉丝厂家多、竞争无序的现状,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粉丝登记管理办法,优化出口环境,规范出口秩序,提高招远出口粉丝的质量和竞争力。对进口成套设备的检验,严格把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001年7月,对一宗进口设备进行价值鉴定,合资外方以设备作价20.6万美元作为出资,经鉴定人员多方查证,科学估算,最终鉴定价值为12.6万美元,降值率为38.8%,为合资中方挽回8万美元损失。2002年8月,对一合资企业进口设备进行财产价值鉴定,该批进口设备作价为88万美元,最终鉴定价值为60万美元,降值率达32%,为中方挽回经济损失28万美元。
开展检验业务同时,签发大量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产地证,在出口企业中推行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和食品保障体系认证,帮助出口企业进行国际认证,得到国际市场通行证。1996~2002年,先后有9个企业8种产品获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个企业获得食品保障体系认证,1个企业获得国际环境体系认证,使企业获得市场准入通行证。从招远实际出发,加大对粉丝和黄金两大支柱产业支持力度,帮助金城股份有限公司和招金集团完成“丝宝宝”牌龙口粉丝和“招金”牌招远黄金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国家局、省局的考核验收。
招远商检局探索新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在搞好对商品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把检验检疫工作向前期监管和后续管理及生产全过程延伸,提高工作效率和检测水平。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检测手段,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企业自检能力。对出口机电、轻工、纺织、绣品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使山东玲珑橡胶集团成为全省第一批公布的一类管理企业。实行服务承诺制,简化手续,减少程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24小时值班,努力缩短检验检疫周期。推进“大通关”工程建设,制定一系列措施提高效率,保证外经贸产品顺利出口。2001年7月,日本、韩国因禽流感等问题对中国出口禽肉实施封关,招远商检局帮助肉食鸡生产企业认真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检疫,1个月内就出口肉食鸡940吨,使企业减少了损失。2002年7月16日下午4时,招远市蓝天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出口整套矿山设备,由于对出口政策不了解,没有及时办理报检手续。此时丹东客户的4辆大拖盘车正等待装货,按要求货车必须于当天晚上8时赶到烟台港连夜乘滚装船至大连,于7月17日上午到达丹东后报关直运朝鲜。此时离下班时间只有一个多小时,商检局通过快速高效的工作保证了该批价值近40万元的成套设备顺利及时装运出境,受到企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