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外贸体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1&rec=428&run=13

1975年7月,招远县对外贸易局成立,实行计划经济下的县级外贸体制。1984年3月,县政府撤销对外贸易局,成立对外贸易公司,为行政性公司,是全县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唯一综合实体,主要业务是根据省、烟台市两级外贸部门的出口计划,为其组织收购出口产品,经营省、烟台市外贸下拨的化肥、钢材等进口物资。1990年,县级外贸公司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自负盈亏。1993年,外贸体制改委托经营为自主经营,取消县级外贸公司的经管费,外贸企业被推上市场。是年9月,经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招远外贸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大,除国家统营的16种商品外,其他商品均可自主进出口和进行其他形式的贸易,这是招远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标志。1994年,外贸公司由收购供货型向自营出口型转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人员向一线流动,彻底打破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同时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外贸公司所属的肉禽公司改为股份制永康食品有限公司,为全市第一批改制企业。是年,烟台市县级外贸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座谈会在招远召开,推广招远外贸改革做法。1995年,外贸体制进一步改革,人、财、物和经营权完全下放到地方政府。至此,对外贸易完全进入市场经济。1997年10月后,外贸公司其他7个企业相继进行改制。同时,国家加快向生产企业放权。1994年,烟台轮胎厂取得国家自营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为全市最早的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1995年3月7日,招远市针织厂获得自营进出口权。到2002年,全市自营出口生产企业80家,成为全市出口创汇骨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