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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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构成 1978~2002年,招远市人口性别结构基本处于平衡状态。1978年,全县总人口526786人,其中男性262009人,女性264777人,女性占总人口的50.26%,性别比为98.95(女性为100)。1978年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有效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农村有相当部分群众受封建思想影响,重男轻女,开始导致初生儿性别比例失衡。但是直至1983年,总体人口是女性多于男性。1984年开始男性多于女性。1985年,全县总人口546365人,其中男性273 799人,女性272566人,女性占总人口的49.89%,性别比100.4。
1990年,全县总人口567547人,其中男性285337人,女性282210人,女性占总人口的49.72%,性别比101.11。1995年,全市总人口573884人,其中男性287689人,女性286195人,女性占总人口的49.88%,性别比100.52。1999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116.24。
2000年,全市总人口576577人,其中男性288468人,女性288109人,女性占总人口的49.97%,性别比100.12,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72。2002年,全市总人口572320人,其中男性286055人,女性286265人,女性占总人口的50.02%,性别比99.93,又一次出现女性多于男性。但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2.22,比全省高2.22‰,比烟台市高5.52‰,初生儿比例失调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年龄构成 自20世纪70年代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少年儿童系数开始下降,老年人口系数有所上升,老少比及中位数也逐渐提高,人口年龄构成开始向成年型过渡。1982年,少年儿童系数27.5%,老年人口系数6.8%,老少比为15.3%;人口平均期望寿命69.24岁,其中男性为66.85岁,女性为71.86岁。1985年,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增长到72.27岁,其中男性为69.54岁,女性75.08岁。2000年11月1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表明:全市0~14岁的人口110104人,占总人口的18.55%;15~64岁的人口427216人,占总人口的71.96%;65岁以上的人口56385人,占总人口的9.49%。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3.74%,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25%,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4.56岁,高于山东省1.14岁。其中男72.3岁,高于山东省1.29岁;女77.4岁,高于山东省2.4岁。

附 第五次人口普查中招远市百岁老人一览表
(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调查时点)

姓 名 性 别 居 住 地 出 生 年 月 周 岁

杜英 女 张星镇欧家村 1896.02 104
焦太英 女 蚕庄镇西曲城村 1897.06 103
冯天华 女 蚕庄镇山后杨家村 1898.04 102
于桂英 女 宋家镇卧龙宋家村 1898.06 102
傅段氏 女 张星镇傅家村 1898.07 102
刘相人 女 辛庄镇马连沟村 1898.08 102
康秀英 女 辛庄镇湖汪村 1899.03 101
刘王氏 女 辛庄镇大董家村 1899.04 101
张洪香 女 青龙镇小罗家村 1899.11 101
刘淑云 女 南院镇大涝泊村 1900.03 100

文化构成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工作得到重视,境内人口文化程度不断提高。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和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全县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上升0.07个百分点,高中文化程度人口上升7.4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上升22.3个百分点,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上升2.1个百分点,文盲、半文盲人口下降13个百分点。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表明:全县大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3660人,占总人口数的0.65%;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55077人,占总人口数的9.74%;初中文化程度187234人,占总人口数的33.11%;小学文化程度180249人,占总人口数的31.87%;文盲、半文盲(12岁及12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78398人,占总人口数的13.83%。与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65人上升到64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102人上升到973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5219人上升到3310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264人下降到31873人。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表明:全市大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15049人,占总人口的2.53%;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82141人,占总人口的13.84%;初中文化程度249838人,占总人口的42.08%;小学文化程度159632人,占总人口的26.89%;文盲(文盲人口为15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半文盲50230人,占总人口的8.46%。与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47人上升到253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739人上升到1383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108人下降到557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873人下降到5368人。
行业职业构成 1964年人口普查时,境内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7.2%。1978年后,打破传统的就业结构,行业构成逐渐多样化。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291163人,占人口总数的54.21%。按行业构成统计,从事农、林、牧、渔业的242691人,占人口总数的45.19%,占在业人口的83.35%;从事矿业及木材采运业的9355人,占总人口的1.74%,占在业人口的3.21%;从事电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的356人,占总人口的0.07%,占在业人口的0.12%;从事制造业的16826人,占总人口的3.13%,占在业人口的5.78%;从事地质勘探和普查业的1095人,占总人口的0.20%,占在业人口的0.38%;从事建筑业的3896人,占总人口的0.73%,占在业人口的1.34%;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的1033人,占总人口的0.19%,占在业人口的0.36%;从事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的4887人,占总人口的0.91%,占在业人口的1.68%;从事住宅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居民服务业的186人,占总人口的0.03%,占在业人口的0.06%;从事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的982人,占总人口的0.18%,占在业人口的0.34%;从事教育、文化、艺术事业的6795人,占总人口的1.27%,占在业人口的2.33%;从事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的32人,占总人口的0.005%,占在业人口的0.01%;从事金融、保险业的491人,占总人口的0.09%,占在业人口的0.17%,从事国家机关、政党和群众团体工作的2485人,占总人口的0.46%,占在业人口的0.85%;从事其他行业的53人,占总人口的0.01%,占在业人口的0.02%。
2002年,全市在业人口28.1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9.22%。按行业构成统计,从事农、林、牧、渔业的24.3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2.58%,占在业人口的86.51%;从事采掘业17248人,占总人口的3.02%,占在业人口的6.14%;从事制造业的18933人,占总人口的3.30%,占在业人口的6.71%;从事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1115人,占总人口的0.19%,占在业人口的0.39%;从事建筑业的2661人,占总人口的0.47%,占在业人口的0.96%;从事地质勘测、水利管理业的139人,占总人口的0.02%,占在业人口的0.05%;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的679人,占总人口的0.12%,占在业人口的0.24%;从事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4196人,占总人口的0.73%,占在业人口的1.50%;从事金融、保险业的1166人,占总人口的0.21%,占在业人口的0.43%;从事房地产业的41人,占总人口的0.00007%,占在业人口的0.00015%;从事社会服务业的1198人,占总人口的2.21%,占在业人口的0.43%;从事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的2010人,占总人口的0.35%,占在业人口的0.71%;从事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的6724人,占总人口的1.17%,占在业人口的2.38%;从事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的234人,占总人口的0.0004%,占在业人口的0.0008%;从事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4685人,占总人口的0.82%,占在业人口的1.66%;从事其他行业的258人,占总人口的0.0005%,占在业人口的0.009%。
城乡比例 招远1131年置县,但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城区规模狭小,城乡差别不大。新中国成立后,逐渐扩大城镇面积,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但当时习惯以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来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1964年人口普查,全县非农业人口12379人,农业人口431644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8%和97.2%。1978年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规模扩大,农村人口迅速向城镇流动,农业人口比例逐渐减少,非农业人口数量不断增加。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农业人口508690人,非农业人口28398人,分别占总人口的94.7%和5.3%。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05608人,占总人口的18.6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459915人,占总人口的81.33%。是年,全县农业人口515903人,非农业人口51644人,分别占总人口的90.9%和9.1%。1988年12月,南关西、南炉、东关、北关东4村农业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共计860户2862人。1992年招远撤县设市后,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城镇居民增加较快。1992年,城里村全体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199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百新工程试点镇的辛庄、玲珑两镇符合条件的农业户口办理农转非。1997年开始办理地方城镇户口。
2000年,全市农业人口475261人,非农业人口101316人,分别占总人口的82.43%和17.57%;农业人口比1990年减少40642人,下降7.88%;非农业人口比1990年增加49672人,增长96.18%。其中城市居住人口增加到10万人,乡村居住人口减少到47.6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7.34%和82.66%。2002年,全市总人口572320人,其中城市居住人口16.16万人,乡村居住人口41.0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8.24%和71.76%;全市农业人口466179人,非农业人口106141人,分别占总人口的81.45%和18.55%;农业人口比2000年减少9082人,下降1.91%;非农业人口比2000年增加4825人,增长4.76%。城市居住人口161600人,其中城市非农业人口102400人,城市农业人口59200人,分别占城市总人口的63.37%和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