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产资料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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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20世纪50~70年代,农业生产资料中的大部分品种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出厂价和零售价均由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减轻农民负担,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坚持低价、薄利的原则,由于物价指数上升,运输、经营费用增加,出现进销差价倒挂、合理费用超过进销差价等政策性亏损。1979年以后,逐步理顺农业生产资料的不合理价格,以减少生产、经营部门的政策性亏损。1982年,放开小农具价格,改为企业定价,随行就市。1984年,国务院调整化肥价格,同时建立化肥价格调剂基金制度,以调节经营单位因执行平价而造成的亏损。
随着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市场逐步放开,农业生产资料需求大幅度增长,供求矛盾加剧。1987年开始,农业生产资料出现市场乱、渠道乱、价格乱的现象,直接阻碍农业生产发展,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1989年1月1日起,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由供销社所属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及基层供销社专营,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1990年后,随着开放搞活,农资价格基本放开。为维护农民利益,县政府组织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化肥、农药、农膜等专营物资市场进行整顿,对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好转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1990年,供销社系统以生资公司为依托,成立融测报、化验、咨询、配方供应为一体的多功能农资科技服务中心和“庄稼中心医院”。各基层社相继成立庄稼医院分院和门诊部,配备36名庄稼医生,购买10台测土机,设立16处化肥、农药试验示范基地和9处虫情测报站。全系统年内供应化肥5.4万吨,农药492吨,农膜567吨,汽、柴油9887吨。开展联户服务活动,把供销社社会化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毕郭供销社在联户服务中,购进氨水2300多吨,帮助各村修理氨水池子48个,为农民节省生产成本6万多元。县联社被商业部授予“全国供销社完善系列化服务,开展科技兴农先进单位”称号。生资公司、毕郭供销社被省社授予“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1年,全系统共下乡送化肥6.4万吨,农药697吨,农膜570吨,向农民供应各种复合肥8211吨,微肥250吨。

1978~2002年招远市供销社主要生产资料供应情况一览表
表15-4
年 度化肥(吨)农药(吨)农药机械(架)柴油(吨)农膜(吨) 中小农具(千件)合计锄镰镢锨1978879281765149415394543477271977197911523420932340146736342111881480198083596188423761264497331113512631981825051341387312600773171034116119826743111894436117859727392311651983611941010866911120184296114514671984463828611560493442101887189571985207427602078494062512127329511986363125371605372124332105311134198743081649141737443498227441125419886411652319645911048120723486319895373446515245896249719233175619905364549285007118567232368754199163677697105008559570215177559199251179717811010106507151141342199344644753920058207961994318807159400367769419953860410995400270880419965866210375500256261019975804955121001913346199845974484150013664811999575847783200209640920007755610541800211082720011198871411250016849102002121135159620001942973


1995年,招远系统经营各种农资11672万元,实现经营利润446万元。1996年,市联社制定《招远市供销社农资服务承诺》,对农资商品质量、价格、投诉和赔偿办法作出规定,提交社会各界监督;对10个基层社和2个涉农公司开展“为三农服务千分赛活动”。全年农资经营总额1.4亿元,供应化肥5.9万吨,农药1037吨,农膜610吨,柴油2562吨。2002年,全系统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达1.1亿元。
1997年,选择果品、农资两大类产品,以具有产、加、销多元化服务功能龙头企业和10处基层供销社为依托,兴办310个专业合作社,募集股金211.6万元,发展社员439户。1999年,开拓农村市场,按照“布局合理,全面辐射”原则,大力兴办村级服务站。到2002年,兴办服务站300个,开展技术服务2900人次,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总值9600万元。3个专业合作社和7个村级服务站入选烟台市“十佳专业合作社”和“二十佳村级服务站”。
农机供销 1975年,农机经营业务从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划出,成立招远县农业机械公司,归县供销社领导,成为农机供应主渠道。1978年,划归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期,国家在农机供应上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1984年,财政上基本不再给予损失补贴,取消全国统一销售价。1985~1990年,由于商品短缺,再加上国家对农机供应企业的减免税政策,农机供应基本上仍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农机供应部门根据市场需要,向农机生产部门提报需求计划,经计划部门研究,确定生产计划后,双方签订合同。此间,农机公司经营效益较好,年纯利润一般保持在30~40万元。1991年之后,农业机械完全进入市场,敞开供应。农机公司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凡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生活所需的农机和各种机电产品,都组织供货。但因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经营效益连年滑坡,1992~1997年,每年都出现大量亏损,1998年因资不抵债,被迫停业,260名职工全部下岗,部分业务骨干开始个人或合伙经销农机商品。2002年,城区农机经营商户10余户,重大集镇也出现个体小农机销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