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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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县内运输由县联运办公室和各公社交通管理站负责管理,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票据”的“三统一”管理模式,凡是参加营运的车辆必须持有统一签发的运行手续,统一规定运价,禁止私拉乱运、私收运费、偷税漏税。1982年9月,撤销联运办公室,成立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对货物运输进行管理。
1983年始,取消“三统一”管理模式,由交通部门包揽货源改为谁受托谁承运。运管部门尽量简化手续,方便于行,活跃运输市场。
1987年,全县16处乡镇交通管理站改为交通管理所。1988年招远县航务管理所成立,与交通运输管理所合署办公。1989年,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改称公路运输管理所。1997年始,对辖区内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至2002年全市11800名驾驶员通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2001年1月,全市16处乡镇交管所合并为13处。12月,市公路管理所与机动车维修管理所合并为道路运输管理所,基层交管所合并为9处,翌年又增为10处。2002年7月,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更名为招远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编制43人。经过近20年的发展,运管处由单纯的货物运输管理发展到具有客运管理、出租客运管理、运输服务业管理、危险品运输管理和驾驶员上岗培训等多重职能的管理部门。
2001年8月,运管所牵头组织成立道路运输协会,下设出租汽车专业委员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专业委员会、货物运输与运输服务业专业委员会、旅客运输专业委员会。协会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与从业者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贯彻运输法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会员和行业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