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市区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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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 1997年,招远市开始规划市区公交线路,年底,将公交线路使用权以有偿使用形式交由佳木斯顺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行业管理由市建委具体负责。2002年5月,市政府将公交车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市交通局。年底,全市有公交车50辆,公交线路6条,站点132个,在线运行48辆,另2辆用于通勤。所有公交车实行线路大循环与单线路小循环相结合的运行方式。
出租车 20世纪80年代以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居民经济条件也逐步改善,出租客运应运而生,初期主要是摩托车和一些档次较低的小型车辆,聚集在车站周围,处于私运滥拉状态。1986年,招远县客运出租公司成立,购买几辆“二手车”从事出租客运。1993年,交通部门开始对个体出租业办证,并依法查处无证“黑”车。1995年,招远市运输总公司汽车出租旅游分公司成立,车辆以“天津大发”面包车为主。2000年,运输总公司汽车出租旅游分公司拥有出租车59辆,其中“桑塔纳”9辆,“夏利”18辆,“天津大发”面包车32辆。是年,全市办证个体出租车200余辆,并于11月1日对个体出租车实行公司化管理。2001年4月,招远市永盛出租公司成立。2002年,运输总公司汽车出租旅游分公司拥有出租车192辆,车型主要是“桑塔纳”和“捷达”;永盛出租公司拥有出租车78辆,车型主要是“桑塔纳”和“富康”;纳入公司化管理的个体出租车282辆。全市纳入管理的出租车统一改色换灯,喷绘“中国金都”标志。1998~2002年,查获无证出租车2077辆次。但随着私人车辆的增多,管理难度增大,一些低档次的轿车、面包车及二轮摩托车、残疾人专用的三轮带斗摩托车等私拉滥载现象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