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市场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1&rec=339&run=13

1986年,县建委按照建设部《关于认真整顿建筑市场的通知》和省政府1986年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开始对全县建筑市场进行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的整顿,重点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非法转包、超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后,长年开展定期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督。1997年,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下达整改通知书48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查封工地23个,对8个超资质施工、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单位进行查处。1998年,市建委制定《招远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运用计算机网络对全市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建筑工程招标率达到98%,位于烟台市前列。2000年,加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和开竣工手续办理程序,工程建设报建率100%,招标率95%。2001年,印发《招远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市场大检查,检查在建工程160个,查出存在问题76处,全部予以整改。设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招标信息定期发布,中标情况当场公布,代理与管理分离,招、投标公开。2002年,完成招标工程项目75个,公开招标工程率达到100%。全年检查建筑工程257个次,涉及建设单位75个,施工单位37个,设计勘察单位18个,工程监理单位4个,查处各种违法案件8个、未办理开工手续工程89个。统计外地进招施工人员2350多名,整顿施工现场140余个。
1986~2002年,全市共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建筑274起,其中,无证设计23起,无证施工84起,无开工手续擅自开工139起,非法转包、超资质施工2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