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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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生产作为传统工艺,长期以来沿用作坊生产模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农村卫生条件极差,粉丝生产缺乏卫生管理。新中国成立以后,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工作逐渐引起重视。198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施行,粉丝生产被纳入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招远县卫生防疫站开始对全县粉丝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对其生产条件、卫生设施、厂房布局、从业人员卫生状况逐项调查登记,实行卫生质量检测。鼓励、引导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改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督促企业依法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办理个人健康证。1984年,卫生防疫站开始参加粉丝企业改建、扩建的设计及图纸审查和竣工验收。1986年,全县18家粉丝生产企业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10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此后,卫生防疫站采取分片管理办法,加大查处力度。1995年,65家粉丝企业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超过3000人。2002年,全市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粉丝企业133家,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超过万人。
1984年起,开始对粉丝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质量抽检。卫生防疫站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检测体系,建立规范化的化验机构,不断改善检验条件。1988年,检验粉丝55件。随着设备更新和检测制度的规范,检测频次、检验数量逐年提高。先后开展“齐鲁食品卫生世纪行”、“食品放心工程”活动,进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HACCP”(食品安全保证体系)试点等活动。2000年3月,招远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粉丝生产经营秩序进行治理整顿,重点解决卫生条件不达标、掺杂使假、粉丝质量下降问题。市卫生防疫站于2001年制定《招远市粉丝企业卫生规范》,成为全国第一个粉丝生产行业的卫生规范。同时,卫生防疫站还制定《粉丝企业建筑卫生说明》和《粉丝行业检查标准》,使企业卫生达标有了明确依据。2001年始,对各企业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对生产用水进行1次全面分析。2002年检验各类样品600余件。同时,粉丝生产企业不断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强生产条件和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配备专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专业检验人员,全市粉丝生产步入规范化健康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