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质量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1&rec=285&run=13

质量监督 20世纪80年代,假货冲击龙口粉丝市场,一些企业受利益驱使,掺杂使假,百年品牌名誉受损。为保证产品质量,招远县质检所与各粉丝生产企业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对粉丝质量和生产原料、包装物料进行检验,为各粉丝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对各企业粉丝质量每年进行2次定期检验。乡镇企业局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成立粉丝质量检测小组,不定期从各粉丝厂的晒粉场直接抽样检验,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限期1个月整改,到期仍不达标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市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经常深入企业,对个别企业不按标准生产、掺杂使假等行为进行查处,保证龙口粉丝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90年代,乡镇企业局每年都组织粉丝厂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业务培训。1990~1995年,先后举办两级培训班35期,培训人员3800多人次。各粉丝厂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最少设有3道质检工序,保证粉丝质量稳步提高。
各生产企业的积极努力,国家职能部门强有力的监督和扶持,使龙口粉丝品牌形象在国内外市场受到普遍肯定。继1985年“塔”牌龙口粉丝获得国际美食及旅游协会颁发的“金桂”最高奖之后,招远龙口粉丝加工总厂、招远龙口粉丝公司、金珠龙口粉丝厂生产的龙口粉丝先后被评为国家优质产品、山东省优质产品和部优产品,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的“丝宝宝”牌龙口粉丝、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的“双塔”牌龙口粉丝获得山东省名牌产品称号。仅1995年,全市就有5个牌子的龙口粉丝创7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其中“双塔”、“云珠”和“金珠”牌龙口粉丝被省经委命名为山东名特食品,招远龙口粉丝公司(张星镇)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十佳特产企业,在山东省唯此一家;1995年10月召开的全国第二届农业博览会上,4个品牌的龙口粉丝分别夺得4枚金、银牌。
商品条码和无公害产品1992年开始,龙口粉丝生产企业开始申请加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条形编码。使用条形码的企业销路大开,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到2002年,全市已有100多家龙口粉丝生产企业成为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协会成员单位,几乎所有龙口粉丝的包装都使用了商品条码。
 2001年,国家实行无公害产品评审认定,招远市粉丝企业严格按无公害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并积极申报,招远三嘉粉丝蛋白有限公司、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烟台金城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华龙粉丝有限公司、烟台宏发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大鹏集团有限公司、烟台银斯达龙口粉丝有限公司、招远市鸿昇食品有限公司先后通过无公害产品认定。
原产地域保护 1999年8月17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引起招远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着手筹备申报。后来由于周边县市争相申报,改由烟台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申报。2001年11月24日,烟台市政府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保护申报领导小组成立,2002年1月11日正式向国家质监总局提出申请,2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发布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保护申请受理公告,9月10日正式公布批准对龙口粉丝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龙口粉丝必须在规定区域范围内生产,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的国家标准;龙口粉丝可申请使用原产地域保护专用标志。原产地域保护范围为招远、龙口、蓬莱、莱阳、莱州5个县市行政区域,非保护范围内生产的粉丝不得称为龙口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