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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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设水利科,9月改为水利局。此后,农、林、水3局多次合分。1971年5月招远县革命委员会水利局成立,主管水利和水产工作。1975年4月,水产从水利局分出。1980年,县革委改为县人民政府,设立招远县水利局。2002年5月22日,招远市水利局改为招远市水务局,市规划建设管理局承担的城市水事务管理职能划入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和市污水综合处理场移交水务局。2002年底,局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水政科4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13人。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招远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田水利站、水政监察大队,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金岭水库管理所、城子水库管理所、勾山水库管理所、引界工程管理所、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场。
1979年前,各公社农技站设有水利员。1979年10月,各公社成立水利站。1985年,各乡镇水利站共有职工62人。1992年7月乡镇水利站移交乡镇政府管理。1997年1月转为市水利局管理。1999年1月,招城镇分为罗峰、泉山、梦芝3个街道,3个街道及开发区均不设水利站,每个街道办事处农村工作站有水利技术人员1人。2002年1月,乡镇水利站又划归乡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