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防汛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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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偏涝年份约4年1次,多年平均汛期降雨量是全年降雨的74.4%,并时有台风影响,风期易伴生暴雨,罗山山脉、九曲、霞坞3个暴雨中心,极易成灾。20世纪50年代,汛期险情主要是河堤决口,经过多年疏治,60年代以后险情主要是病险水库和塘坝。70年代以后,每年汛前成立县(市)防汛指挥部、乡镇(公社)防汛指挥部及城区防汛指挥部。县(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水利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每年安排主要领导干部和水利专业技术干部包库、包乡镇,负责检查,落实责任。1998年10月,各乡镇和中型水库雨量自动遥测仪网络与烟台联网,实现雨量测报自动化。11月,境内安装地面气象卫星云图接收系统。12月,招远市被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授予“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称号,被烟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评为雨量测报先进单位。
1985年8月20~21日,九号强台风和特大暴雨袭击全县。汛前县政府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检查,6月4日召开防汛会议,重点布置病险水利工程加固处理工作,县防汛指挥部以防汛责任通知书形式下达464项病险工程处理通知。6月28日和7月7日又召开两次防汛紧急会议,组织防汛常备队4643人,抢险队32719人,后备队48867人,汛前对所有河道清淤清障,对822座库塘进行抢修加固。7月12日对全县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暴雨袭击时,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领导及水利职工带领群众守护在水库、塘坝、河道上,指挥抗洪抢险。栾家河乡水利员张桂良不顾自家住在河边随时有被洪水冲击的危险,一直战斗在抗洪第一线,妻子及刚满周岁的孩子被洪水冲走。1986年1月,张桂良被中央防汛总指挥部授予全国“抗洪模范”称号。
1990年7月13日,全市普降暴雨,洪水冲毁引界拦河闸下游护底、消力池和海漫,冲坏闸板8个,3个变形。由水利局、招城镇、张星镇组成临时抢险指挥部,组织群众采取抛石固基、压柳枕固沙等紧急措施,保住了桥闸主体工程,避免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1993年5月11日,大秦家镇、玲珑镇、招城镇普降大暴雨,引界工程前期修复的项目全部冲毁,水利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和水建公司全体职工奋力抢险,抢出被淹物资设备,通过抛石固堤,保住了主体工程。
1995年7月31日及8月5日、18日、22日4次暴雨给夏甸、东庄、南院、道头、辛庄、蚕庄、宋家等乡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84亿元。灾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修复被冲毁的工程、桥涵,电力部门抢修输电线路,公路部门组织抢修公路路基和桥梁,恢复交通。
1997年8月29~30日,全市普降特大暴雨,伴有6~8级大风,局部阵风10级。318个村15.7万人口受灾,灾情较重的有夏甸、青龙、南院、齐山、毕郭、玲珑、招城等乡镇,直接经济损失1.39亿元。灾后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组织干部深入灾区慰问,发动群众进行抗灾。
1998年8月22日,全市暴雨伴有大风,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损失2.65亿元。市委、市政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主要负责人赶赴灾区,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救灾斗争。
2001年8月1日,全市遭受第八号热带风暴“桃芝”袭击,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蚕庄镇6~24时降雨187毫米,风力7级以上。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74亿元,10座水库、12座塘坝、9处河道和2处拦河闸、8座桥涵不同程度出现险情。市委书记刘为群、市长周波及预备役团团长闫相宣连夜赶到3座中型水库及灾区查看汛情,包库领导及管理人员昼夜值守;市水利局领导与技术人员连夜到险情发生处指导防汛抢险;市防汛办公室人员昼夜监测天气、掌握雨量及蓄水情况。全市有1200多名机关干部和7000多名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出动各种车辆1600多车次,使暴雨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002年8月5日,全市普降特大暴雨,平均降水137.4毫米,金岭镇高达210毫米,12处镇(街道、区)520个村受灾,面积达700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因防汛工作扎实有效,全市无一处河道决口,无一处库塘堤坝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