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县政府公告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a&A=1&rec=784&run=13

蓬莱县政府布告(刑字第一号)

溯自"七七"事变后,我蓬莱人民在共产党八路军的直接支持下,建立了
人民自己的政权--抗日民主政府,团结人民抗战,实施民主政治,保卫地方
治安,维持抗日秩序,宵小闻声匿迹,人民咸庆升平,因之群众情绪高涨,
革命力量飞速发展,为我抗战胜利打下雄厚基础。
但蓬莱之大汉奸郝逆铭传、李逆兆祥、张逆余三、郑逆君仪、许逆子东
等,丧心病狂,不顾大义,认贼作父,为虎作伥,背叛国家,甘心附敌,初
则勾结敌人,引狼入室,成立伪军警,建立伪组织,驱逐革命力量,镇压抗
日活动,奴化人民,滋扰地方,横征暴敛,祸国殃民,致使蓬莱人民,陷入
水深火热之中,继则配合敌人,对我解放区人民,实行"扫荡"、"清剿",建立
据点,打入特务,奸淫掳掠,烧杀抢夺,残酷之"三光政策",无辜的(地)加诸
人民。其残暴之兽行,使稍有人心者,无不言之痛心,闻之酸鼻,被统治压
榨下的人民,莫不切齿痛恨,群起复仇,均思食其肉,寝其皮而后快!
我抗日民主政府与全县人民,为争取该逆等悔过自新,曾本宽大政策,
一再对其昭告,促其不复为恶,反正杀敌,但该逆等,忠言逆耳,利令智昏,
不但不痛改前非,翻然悔悟,并且变本加厉,为恶更甚。当日寇无条件投降
后,本府为了予以自新之路,曾数度通牒,使其投降缴械,重回祖国怀抱,
而该逆等不但拒绝投降,相反的率卒出击,最后竟弃城逃窜,流散为匪,似
此罪大恶极,不堪争取之大汉奸,如不加惩办,任其逍遥法外,恐将无辞以
白天下,本府为了坚决消灭与镇压汉奸贼子,特根据该逆等之罪恶大小,将
第一批汉奸罪犯分别依法判处如下:
(一)伪大队长郝逆铭传、后援会主任李逆兆祥、伪县知事张逆余三、伪
民政科长郑逆君仪、伪反共委员会主任许逆子东等,为蓬莱战争主犯,现已
先后离职与潜逃,除严令通缉外,并将其随军财产与其原有家产全部没收 (
但许逆子东的家产应将其两个抗日儿子应分得的财产除外)。
(二)伪县知事刘荣斋、柳江城、赵富文、宣教科长王维超、迟雅堂、伪
警察所长高甫光、伪二区区长钦家谋、许少璞、伪三区区长赵静波、伪五区
区长史荷甫、陈益亭、伪六区区长骆兆喜、于鹏飞、伪七区区长孙铁民、伪
八区区长王贵仁、伪九区区长马德卿、伪长山岛办事处主任戴增勋等为虎作
伥,欺压地方,现已先后离职与潜逃,除通缉外,并将其随军财产予以全部
没收,其原有的家产,通知该管县区政府,予以全部没收。
(三)伪一区区长骆柽庭、辛少甫、伪四区区长李振邦,附逆合流,现已
在逃,除通缉外,并将其随军财产与参加伪组织置买之财产全部没收,其原
有的家产不动。
(四)伪大队副鲁文芳、伪一大队长郭光宗、二大队长于尚诚、二大队副
鲁(路)克明、三大队副楚良臣,为屠杀人民的刽子手,特务大队长徐立之、
剿共队长崔子明、四大队长陆呈瑞等,为反共反人民能手,均已在逃,除通
缉外,并将其随军财产与原有家产通知其该管县区政府,予以全部没收。
(五)伪一中队长郭海顺、二中队长邵振东、三中队长王佐臣、四中队长
张治文、五中队长卢文兴、六中队长柳宾、七中队长宋贺友、八中队长徐风
臣、九中队长谭洪武、十中队长迟守喜、十一中队长李星泉、十二中队长卓
玉亭、伪书记兼军需赵珏田,系为虎添翼从犯,均在逃,除通缉外,并将其
随军财产全部没收,并通知其该管县区政府,将原有家产,酌情没收一部分。
(六)伪三大队长宋有信,杀人如麻,罪大恶极,现已被灭,除褫夺公权
终身外,并没收其随军财产与原有家产之全部。
此布

县长李慕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