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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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

称谓:曾祖父称老爷爷,曾祖母称老奶奶、老太太。祖父称爷爷,祖母
称奶奶;外祖父称姥爷,外祖母称姥姥、姥娘。父亲称爹爹、爸爸,母亲称
娘、妈妈;岳父母称丈人、丈母娘(当面称呼随妻);公婆称公公、婆婆(当面
称呼随夫);伯父称伯伯、大爷、大爹,伯母称大娘、大妈;叔父称叔叔,叔
母称婶子;舅父称舅舅,舅母称舅妈、妗母;姑丈称姑父,姑母称姑姑;姨
丈称姨父,姨母称姨;义父称干爹、亲爹,义母称干妈、干娘、亲娘。兄称
哥哥,兄妻称嫂子;弟称弟弟,弟妻称弟妹、弟媳;姐称姐姐,姐丈称姐夫;
妹称妹妹,妹丈称妹夫;夫兄、弟称大伯子、小叔子(当面称呼随夫);妯娌
之间互称嫂子、妹妹;夫姐、妹称大姑子、小姑子( 当面称呼随夫);妻兄、
弟称舅子;妻姐、妹称大姨子、小姨子,妻姐丈、妹丈称连襟(当面称呼随妻);
叔、伯、姑、舅、姨的子女之间分别称叔伯、姑舅、 两姨弟兄、姊妹(当面
称哥、弟、姐、妹)。对父辈友人,称伯伯、叔叔、姨。生人相见,称先生、
师傅,或大爷、大娘、大哥、大姐、同志。
宴请:红白喜事、逢年过节多宴请宾客,少者一桌,多者几桌乃至几十
桌。宾至以茶相待,按资辈排座次。宴席规格:多为8盘菜喝酒,8碗菜吃饭。
南部山区菜以猪肉为主,饭多为馒头,亦有吃米饭的;北部沿海菜以海产品
为主, 饭多为浓汤大卤面条。逢年过节宴请,多为8菜1汤,吃面条或水饺。
80年代宴席水平不断提高,席间敬酒极盛,陪客人行词敬酒,宴主以礼敬酒,
宾客间互敬。
馈赠:红白喜庆之日、时令节日、亲朋往来、答谢友人、晚辈对长辈等,
多有馈赠。喜事多送钱、布料、服装、床上用品、装饰品、生活用品等;白
事多送祭品;节日多送烟、酒、糖、茶、糕点、水果等;探视病人多送滋补
品。建国后,礼品档次逐年提高。80年代后期出现赠送电视机、洗衣机等高
档商品者。
招待:宾客到来,户主让坐、倒茶、递烟、请吃糖果,陪客畅谈。一般
均款待两道饭,中午备菜喝酒,酒后多吃面条;下午吃水饺。女婿进门,则
先以荷包蛋相待。
探亲:春节期间为走亲访友盛期,一般正月初二去姥家,初三去岳父家,
初四以后去其他亲朋家。每年麦收结束后,已婚妇女皆回娘家一次,名曰"尝
新"。平日婚丧喜庆、修房盖屋、亲朋生病等都携礼品探视。
帮忙:婚丧喜庆,本族及邻居皆出人相助,有"红事叫,白事到"之说。
修房盖屋,亲属朋友亦来相助。

婚嫁

定婚:旧时,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媒人提亲,父母依照门当户对、属相
不克、岁数相仿等条件,合乎心意即许亲。许亲后,媒人持男方彩礼送交女
方家中,即为定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包办婚姻废除,多
为媒人提亲,男女择日会面(称"打对面"),双方同意后,由媒人将男方彩礼送
交女家,即为定婚(亦称"定亲")。自由恋爱者,男方择日设宴请女方到家,并
赠送礼品予女方,即为正式定婚。定婚之日起,男女双方均正式称对方父母
为爸爸、妈妈。
彩礼:为男方送给女方的定婚礼品。彩礼多少,一般根据家庭生活条件
及当地习俗而定,富家量多质高,贫家量少质次。建国前,大部分是一套衣
料、两双袜子、一个包袱皮、首饰、胭脂等。建国后,数量逐渐增多,质量
逐渐提高,一般是两套衣料、两双袜子、一双皮鞋、外加101元钱,意为"百
里挑一"。80年代有送1001元、10 001元者,意为"千里挑一"、"万里挑一"。
结婚:旧时结婚,俗称"将(娶)媳妇"。结婚前择定喜日。喜日前一天,男
家派族人到女家送礼品及化妆品,名曰"催装"。喜日晨或前一二日,男家差
人到女家抬取嫁妆,俗称"抬喜盒"。喜日,男家亲朋前来祝贺,俗称"喝喜酒 ",
并赠钱,称"上人情钱"(人情钱给户主)、"赏钱"(赏钱给新娘)。 家中及迎亲必
经之路沿途张贴红"喜"字,从家中直贴至村头。门上贴大红双"喜",挂彩红。
早饭后,新郎由本族两男(俗称"毡迎客"或"架毡的")陪同,乘花轿,吹鼓手奏
乐前导,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新娘在家中梳妆等候,花轿至门,女家迎新郎
入,奠于祖堂,拜见新娘亲长,宴少顷,先出乘轿,新娘以红绸蒙面,由其
兄长搀扶进另一轿,由同辈男女各二人(俗称"送亲客")陪同,随同新郎到男家。
途中如遇庙宇、井、怪石等,"毡迎客"则抖开红毡遮挡之,谓之"避邪"。新娘
上轿之前,女家差一儿童,持红布裹着的方盘,盘上整齐地摆着核桃大的生
水饺,先一步送至新郎家(俗称"送小饭"),煮熟,等候花轿到来。花轿至男家
村头落轿,由新郎的本族长辈在新娘轿顶扣一筛子,然后起轿,绕村街一周
后到新郎门前落轿,两名女迎客(俗称"搀媳妇的")至新娘轿前,给新娘喂饭,
然后搀扶出轿。轿前放一马鞍,马鞍上放用红纸包裹的粘糕少许,新娘踩马
鞍下轿,在"搀媳妇的"搀扶下(南部山区外加由新郎扯着红绸带拉着新娘)踩着"
毡迎客"铺下的红毡(南部山区铺高粱秸皮编的"折子")至院内,新郎、新娘面
向天地牌位叩拜,名曰"拜天地";再至堂屋,拜祖先,拜父母;然后送入洞
房,新郎、新娘同吃"小饭水饺",喝合婚酒,新娘开始"坐床"。新郎仍由"毡
迎客"陪同,返回新娘家(称"回亲"),新娘家只宴请姑舅亲戚及本族长者,新
郎一一相认,宴后返回自家。新郎家中,中午大宴宾客。新娘一席设在堂屋
正中,新娘坐于上座特备的罗圈椅上,由新郎的女性长辈、媒人、女迎客、
女送客等相陪。晚上,村中好凑热闹者纷纷前往"闹洞房"。"闹洞房"者年轻人
居多,亦有年长者,俗语谓" 三日之内无大小"。翌日或间日,新娘家中差人
将新娘接回娘家,名曰"搬九", 上午即送回,同时新娘的父辈兄弟同到新郎
家,名曰"会亲家",新郎家盛宴款待。南部山区" 搬九"系新郎、新娘同去女
家,女家中午设宴款待,下午返回。
建国后,结婚坐轿、请吹鼓手、拜天地等习俗渐废。50年代,迎亲多用"
轿车"(牲畜拉的大车,上装彩棚) ;60年代多用自行车;70年代多用拖拉机;
80年代开始用面包车、小轿车。亦有旅行结婚和举行集体婚礼者。
嫁妆:因生活水平差异,嫁妆的数量和质量差别较大,富者量多质高,
贫者量少质次。旧时,一般陪嫁品为柜、箱、匣几、桌、椅、钟表、镜子、
被、褥、枕头等。建国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嫁妆档次越
来越高。70年代主要有立柜、五斗橱、写字台、自行车、缝纫机、梳妆台、
折叠椅等,被褥面料多为绸缎。80年代中后期,嫁妆中收录机、电视机、电
风扇、电冰箱等高档品已屡见不鲜。
谢媒:完婚后,婚者赠猪头、酒等礼品予媒人,以示酬谢。

生育

旧时,孕妇分娩前,娘家先送鸡蛋数十个,俗称"催生蛋"。分娩后,丈
夫即去岳父家报喜,俗称"打喜",生男孩带去公鸡一只,生女孩带去母鸡一
只。生男孩,喜主于街门左上方挂"弓箭":用树条做成一张弓、数只箭,与桃
枝、柏枝、 竹枝等捆在一起,下垂大红方布,上书"长命百岁"或"志在四方"
等吉祥语,并配有彩色飘带;生女孩则只在街门右上方挂一红布,插桃枝。"
满月"后均取下,"束之高阁"。产妇一般一个月不出街门,俗称"坐月子"。男
孩出生第五日、女孩出生第六日,其外祖父家送鸡蛋、面食品、小孩衣物等,
俗称"过五日"、"过六日"。此后,尚要过十二日、过满月、过"百岁"(百日)、过
生日(周岁),届时,亲朋携礼相贺,喜主设宴款待。建国后,此俗渐简化,
一般只在十二日、"百岁"、生日,宴请宾客。

分居

俗称"分家"。旧时,须待兄弟几人全都结婚后方能分家。分家时,请来
舅父及本族长者为分事人,父母及诸子参加(女儿、媳妇无权参与),共同协
商分配家产,意见统一后,立分书,当事人和分事人签字画押。事后,当事
人具席款待分事人。建国后,特别是70年代以后,结婚后即同父母、兄弟分
居。分事人多为村干部。亦有不请分事人者,全家人一起协商解决。

寿辰

当地居民每逢生日,早、晚两餐忌喝"米汤"(用高梁面或玉米面做的汤),
中午吃面条,俗称"过生日"。60岁(或66岁)开始庆寿。生日这天,儿孙后代携
寿桃、寿糕、寿酒等礼品前来祝寿。女儿尚须送上猪肉一块,俗称"六十六,
吃闺女的一刀肉"。"寿星"穿新衣,接受儿孙的叩拜、祝福。中午设家宴,合
家欢聚, 喝寿酒,吃寿糕,献祝词。酒后吃面条,名曰"长寿面"。少数庆寿
活动规模较大,除儿孙外,尚宴请宾客。

丧葬

旧时,一般老年人即备好棺木、寿衣(俗称"送老衣裳")。棺木、寿衣质量
依家庭经济状况而异,赤贫之家仅能用高粱箔、苇席裹尸掩埋。
一般不能使病人死在炕上,垂危病人咽气(停止呼吸)前为其剃头、刮脸、
洗手脚、穿寿衣,然后停放于堂屋"灵床"(用长凳架起的门板)。咽气后,用红
线拴银质小牛或碎银放入死者口中,称为"压口",用黄纸盖面,灵床下点油
灯一盏,灵床前设供桌、烧纸盆;烧"倒头包袱"(上书死者姓名、住址、生辰
等),将死者生前用的枕头置于房上。死者长子拖擀面杖,其他儿孙随后,边
走边哭喊,到土地庙烧香焚纸,称为"报庙"。至殡葬前,日三次(饭时)长子怀
抱"浆水罐",手拖擀面杖,余者手拖鲜梧桐枝制作的"哭丧棒",到土地庙"送
浆水"。儿女子媳皆披发趿鞋,穿孝服。派人告知死者亲友,谓之"报丧"。
一般人家多在死者死后三日殡葬,称"排三"出殡(富裕人家有"排五"、"排
七"、"排九"者) 。其间请和尚、道士念经,超度亡灵;请吹鼓手奏乐助哀。
死者死后第二日,置尸于棺内,称为"入殓";亲朋前来吊唁,行礼致哀,称
为"吊丧",并送上祭品,称为"上祭";请人用朱笔在写好的神主牌之"王"字上
加点,称为"点主";丧家招待吃面条,称为吃"辞灵面"。晚上,儿女子媳、本
族及亲朋,男在前,女在后,同到土地庙烧香焚纸,称"送大浆水 ",然后在
附近一交叉路口之处烧纸马,称为"送盘缠"。烧纸马前,亡者亲人先用谷草"
喂"纸马,给牵马纸人(名曰"听说") "喂"饭;烧纸马时,四只马蹄下各垫一个
小饽饽,纸马旁放一张椅子,上置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一件,点火时,将此
衣服扔过纸马背部(意为死者已上马),死者亲人放声哭喊,给死者"送行"。殡
葬之日,先着人至祖坟地挖墓穴,称为"打圹";近中午时,族人举棺出宅,
同时将已烙熟仍置于锅中的锅饼(发面饼,称为"起棺饼")翻过来,取出,切成
小块,带到坟地。背棺出宅后,置于"杠"上缚牢,抬棺人(俗称"上杠的")将棺
抬起(称为"起棺"),同时,将烧纸盆对准备好的石块( 死者有几个儿子即备几
块)摔碎,称为"摔盆"。去坟地途中(一般在村内或村头) 选一宽敞处设置香案,
由主持人一一呼出死者亲朋上前叩拜,称为"路祭"。女送葬人在村头停下,
男送葬人到坟地。至坟地,死者之子先后入墓穴扫土,长子将"浆水罐"置于
穴壁一洞内,然后下棺入穴,送丧人叩拜,死者之子各抓三把土撒于棺上,
众人堆土成丘,并将梧桐哭丧棒竖埋于棺木前,然后焚烧香纸及纸制品,将
带到坟地的"起棺饼"每人一块分食之,余者撒在坟周围(意为吃此饼不后怕)。
回村后,死者之子每人拿一块摔盆石回家置于粮囤下。葬后三日,死者儿女
子媳及本族亲人至坟前,逐人持簸箕绕坟堆撒土、持擀面杖拍坟堆,左右各
三圈,称为"圆坟",意为给死者盖房子。自亡日算起,每7日到坟地一祭,称
为"烧七",七七而止。如"烧七"之日逢"七"(初七、十七、二十七),称为"犯七",
须持纸制小旗(其数量与死者年龄同)遍插坟上。 死亡满百天"烧百日",满1年"
烧周年",烧过3周年即止。"烧百日"、"烧周年",死者女儿扎制"金山"、"银山"、
"聚宝盆"等在坟前焚烧。诸祭日中,"五七"和"三周年"最为隆重,俗称"五七三
周年,不烧不周全"。
已婚妇女因生育而亡,不能进祖坟地,于自家地头砌一土坯小屋,停放
3年后,再移于祖坟地安葬。
少年死亡,尸体不能入棺,只能殓入薄木板制作的匣子里,且不能葬入
祖坟地,多葬于自家地头。已定婚但未结婚之亡女,葬于男家坟地。
小孩死后,多用谷草卷之,埋于"乱葬岗"(集中埋死孩子的地方),埋葬方
位依农历月份定为:正、五、九,西北牵;二、六、十,上西南;三、七、十
一, 东南巽;四、八、十二,东北安。
建国后, 提倡破除迷信, 丧葬从简, 带有迷信色彩的丧葬礼仪渐废。
1968年实行火葬。1991年,全县火化率达98%。骨灰盒有的放于殡仪馆, 有
的安葬于山坡空场。穿孝服被戴黑纱取代,给死者送花圈已形成风气,但一
些旧礼仪仍在农村延续,只是规模较小,仪式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