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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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

京剧在县内兴起较早,清末和民国初期业余京剧班已遍及全县,逢年过
节、庙会期间均搭台唱戏,除县内业余京剧班演出外,还常到烟台、掖县等
地请班演出,县城里的京剧票友也常组织演出,演出剧目多为传统剧目。20
年代,县内较有名气的民间业余京剧班(俗称"戏班")有巩家、上口高家、刘家
沟、安香丛家等村的京剧班。30年代,县内较大村镇都有戏装、道具,进行
业余演出活动。 1936年春, 县城票友成立春鸣俱乐部,演出《上天台》、
《大回潮》、《鬼断家私》等剧目。1938年,春鸣俱乐部改称蓬莱国剧社,
演出《鱼藏剑》、《贞女泪》、《一元钱》等剧目。193 9年,日军侵占县城,
蓬莱国剧社解体,重组扶雅国剧社。
抗日战争胜利后,县文化协会接收扶雅国剧社,经改组、整顿,成立解
放剧社。1947年国民党军进占县城,解放剧社解体。1948年国民党军队逃离
县城后,成立铁流剧社,不久解体。建国前夕,成立解放剧团。1953年9月更
名建国京剧团。 1956年9月,山东省第二届戏曲观摩演出,蓬莱建国京剧团
演出京剧《疯僧扫秦》, 演员任金祥获演出二等奖。1958年,建国京剧团与
黄县新新京剧团合并,成立蓬莱县京剧团,除排演传统剧目外,1959~1966
年排演新编历史剧《戚继光》和现代剧《鸳鸯缘》、《暴风骤雨》、《焦裕
禄》、《刘介梅》、《红灯志》、《林海雪原》、《芦荡火种》等剧目。"文
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京剧团瘫痪,正常演出停止;农村业余京剧演出组织全
部解体,戏装道具遭严重破坏。1969年县京剧团恢复演出,但仅能排演所谓"
样板戏"。
1978年以后,传统剧目的演出逐步恢复,县京剧团曾去烟台、青岛、大
连等地演出。1982年,蓬莱县京剧团撤销。此后,县内京剧活动主要是邀请
外地京剧团演出或文化部门组织当地京剧爱好者演出京剧折子戏。1991年10
月,县内部分爱好京剧的企业家成立京剧艺术研究会,从事京剧艺术理论探
讨和接待外来演出团体、组织民间京剧演出等活动。
蓬莱籍京剧表演艺术家吴素秋,为全国京剧界之旦角翘楚,年少时曾与
名师金少山合演《霸王别姬》,时有"大霸王少虞姬各得其好"之誉;平生演
出剧目颇多,以《孔雀东南飞》为最绝。蓬莱籍琴师高月波在京剧界亦有一
定声誉。

吕剧

清光绪元年(1875),青州府艺人商秀岑等数人来登州卖艺,初以说唱形式
拉地摊、围圆场进行演出,名曰"坐腔洋琴"。后扮角搭台演出,当时演出剧
目有《苏保送妹》、《天保下苏州》、《小姑贤》、《王定保借当》等,剧
词通俗易懂,很受农村群众欢迎,不少村镇便成立业余吕剧班子,自排自演。
建国后,农村吕剧演出活动日益兴盛,演出水平较高的有西院、王庄、
车里张家、上口高家、槐树庄、东石硼、孚庆、山王家等村俱乐部。1955年5
月, 调西院村俱乐部20余人成立专业吕剧队(归县京剧团领导),排演《桃花
庵》、《小姑贤》、《王定保借当》、《王小赶脚》等十几个剧目。1956年3
月, 改编为莱阳专署吕剧团。19 59年8月,成立蓬莱县吕剧团,演职员48人,
排演《小姑贤》、《王定保借当》、《借年》、《李二嫂改嫁》、《唐知县
审诰命》等剧目,巡回演出,颇受欢迎。1962年,蓬莱县吕剧团划归黄县,
成为黄县吕剧团。1981年3月, 南王公社文化站成立南王吕剧团(1983年撤销),
排演《乔太守乱点鸳鸯谱》、《莫愁女》、《借年》等剧目。是年11月,王
庄公社文化站成立艾山吕剧团,排演《桃李梅》、《双玉蝉》等剧目,巡回
演出800多场次。1984年8月撤销。
1983年3月,组建蓬莱县吕剧培训班,先后聘请吕剧名演员刘艳芳、 王
少梅等进行辅导,排演《搬窑》、《借年》、《小姑贤》等剧目。1985年1月,
正式成立蓬莱县吕剧团,排演《砺志记》、《五女拜寿》、《鸳鸯礁》等十
几个剧目,先后演出1 20余场次。1987年县吕剧团撤销。

评剧

30年代,外地评剧团开始到蓬莱演出,其中不乏评剧名家。著名评剧演
员小麻红、爱莲君先后莅临蓬莱,演出过《蒋兴哥重会珍珠衫》、《老妈开
谤》、《杜十娘》等剧目。50年代,曾邀请青岛评剧团来蓬演出《红楼梦》、
《杨乃武与小白菜》等剧目。1958年,成立蓬莱县评剧团,排演《茶瓶记》、
《花木兰》 、《百花台》、《杜十娘》、《红桃山》等剧目;1960年撤销。
1963年成立蓬莱县评剧队,排演《红灯记》、《丰收之后》、《明争暗斗》、
《小女婿》等现代戏; 1964 年撤销。1982年2月,城关镇成立评剧团,排演
《人面桃花》、《万花船》、 《井台会》、《梅香》等剧目;当年年底撤
销。

话剧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后,县内广泛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话剧为主要
宣传形式之一。1946年春,蓬莱县文化协会于县城组建业余新生话剧团,排
演话剧《日出》、《雷雨》、《雾》等剧目,曾在县内和邻县巡回演出。是
年,峰山区安民创作的话剧《出路》获胶东解放区戏剧创作三等奖。1947年8
月,新生话剧团撤销。 建国后,多次邀请外地话剧团临蓬演出。县文化部
门组织的业余文艺会演、调演活动及各单位文娱活动亦有话剧演出。

歌剧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县内的文艺宣传活动,歌剧为主要形式之一。
1 946年,峰山区韩琦创作的小调剧《送夫上火线》获胶东解放区戏剧创作三
等奖。 建国后特别是50年代, 农村俱乐部演出歌剧甚盛,主要演出剧目有
《瞎老妈》、《王秀兰》、《刘胡兰》、《白毛女》、《三世仇》、《血泪
仇》、《王贵与李香香》等。此后,县内群众业余文艺活动,虽有歌剧演出,
但不多,且多为短剧。

演出场所

清末民初,蓬莱阁天后宫院内有戏楼1座,保存至今; 较大村镇和庙会
所在地建有砖石砌筑的露天戏台,今多拆除;县城里及多数村庄无固定演出
场地,多选一宽敞平坦的地方临时搭台演出。1932年,于县城钟楼西街东段
北侧建小型剧场1座,可容纳观众500多人,时名"燕乐升平"。
1958年,于县城钟楼东街南侧密汾河东建县人民政府礼堂,兼做影剧院,
设座席1030个(1978年改为电影院)。60年代开始,人民公社(乡镇)驻地及部分
村庄陆续建礼堂(大型会议室),兼做文艺演出场所。1976年,将县城钟楼西街
剧场拆除重建,197 8年交付使用,命名"人民剧场",舞台面积210平方米,观
众厅为上下两层,共设座席1557个。1991年,县内除人民剧场外,各乡镇、
较大村镇和企事业单位也建有演出场所(大型会议室、影剧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