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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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国家统一制定物价政策,有计划地调整物价。县物价管理部门
负责对县内物价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物价政策落实和商品调价范围、幅
度、时间的正确执行。
1957年,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组织商业、供销、服务、医药、手工业
等系统,对市场物价进行全面审定,检查纠正违背价格政策问题。1963年县
计划委员会和手工业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继续做好审价工作,加强价格管
理,合理核算成本利润的几点意见》,加强企业审价。1977年,全县组织物
价大检查,全面整顿物价秩序,纠正擅自定价、提价、乱摊费用于成本等问
题。
1979年,实行议价、浮动价后,部分商品出现乱涨价和变相涨价现象,
物价管理部门根据"有价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全面物价审查和处理。
乱涨价歪风基本刹住。
1980年,物价管理部门聘请100名退离休老干部为义务物价检查员, 颁
发物价检查证。1982年县人民政府颁布《蓬莱县基层企业物价管理办法》,
各系统成立审价小组,企业设立物价员。1983年县成立物价大检查办公室,
同时设立物价检查所。198 5年,全县普遍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1986
年,以工会为主体,成立4处职工物价监督站。1988年全县20处乡镇全部建立
群众物价监督站,健全物价监督网络,强化物价管理措施。职工、群众物价
监督站和义务物价检查员随时随地监督、检查物价,物价部门平日组织进行
物价自查、抽查,每逢重大节日组织市场物价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全县性的
物价大检查。1989年,全年共检查各卷生产经营收费企业1537个,查处违纪
单位515个。
1990年,蓬莱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
条例》和国家物价局《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为主要内容的
依法治价竞赛活动,全县明码标价率达98%,零售物价指数为101%, 比上年
回落 15 个百分点。1991年物价局制定《放开商品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物
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竞赛方案和实施细则,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定、调价和自
查自检等制度,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审报、亮证收费、收费公开等制度,
物价监督检查走上法制轨道,依法治价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全年除
进行年度物价大检查和重大节日期间市场物价检查外,还先后进行农资价格
检查、粮油市场物价检查、冷饮市场价格检查、收费行业检查、民爆物品价
格检查,受检单位1881个,查处违纪单位78个,没收非法收入10.7万元,废止
乱收费项目27项,每年可减少收费159万元。33 个企业被评选为物价、计量
信得过单位,其中6个企业荣获"烟台市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