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变动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a&A=1&rec=596&run=13

1919年,县内部分商品的零售价格为: 1公斤高粱91文(制钱)、玉米102.8
文、大米146.6文、食盐16文、煤28文。1933年,1公斤猪肉0.20元(银元),1 米
双龙白布0.18元、 花贡尼0.36元,1封火柴0.04元。1936年,1公斤玉米0.076元
(法币) 、小麦0.102元、小米0.112元、大豆0.111元,1米双龙白布0.222元,1条
肥皂0.15元,1封火柴0.04元。1938年初,1公斤猪肉0.70元(法币)、食盐0.20元,
1米双龙白布0.30元、花贡尼0.45元、青布0.375元,1公斤煤0.06元、木炭0.16
元。
1939年3月日伪军入侵后, 其统治区内物价飞涨。1941年,1公斤玉米3元
(伪钞)、小麦5元、大豆5.20元。1944年,玉米1公斤200元。1945年,县城里玉
米 1 公斤666元、小麦1000元、大豆900元、花生米1100元、花生油2120元、猪
肉1900元。
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内物价趋于稳定。1947年9月至1948年3月,国民党军
队占踞县城期间,城区物价急剧上涨,1公斤玉米由200元(法币)涨至16万元。
解放区的物价则一直保持相对稳定:1公斤玉米9元(北海币)、小米9元、大豆7
元、花生油 25元、棉花100元。
50年代,人民政府有计划地调整主要工农业产品价格。1951年,县内工
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比1950年上升14.18%。 1955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比
1950年提高35.14 %。1955年工农业产品比价总指数比1950年缩小16.07%。市场
价格基本稳定。
1959~1961年,市场物资奇缺,集市贸易价格大幅度上涨,国家牌价和
市场价相差悬殊。
1961年根据国家政策,有计划地提高粮食、油料收购价格:小麦、玉米、
大豆平均上调22.11%,花生上调73.56%。1962年,火柴、机制纸、自行车零件、
卷烟等部分消费品价格适当上调,其中火柴每盒由0.015元调为0.02元,卷烟
提价 10% 。1963年酱油、白糖、水产品、靴鞋、铁锅等部分商品价格下调,
其中一级酱油零售价由每公斤0.80元下调为0.60元、 绵白糖由5.20元下调为
4.40元。1965年再次调整物价,其中绵白糖零售价1公斤下调为1.46元,15种主
要棉布零售价平均上调9.36%。1966年再次上调粮食、油料收购价格,小麦、
玉米、大豆平均提价15%, 花生果提价95.6%。
"文化大革命"期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冻结市场物价的决
定,县内物价极少变动。
1979年上半年,根据国家政策,提高粮、油、生猪、蛋、水产品等18种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其中粮食平均提价20%,油提价25%。超计划卖给国家的
粮油,超卖部分在提价的基础上,再加价50%;生猪提价26%;水产品提价20
~50%。11月, 提高肉、蛋、水产品、蔬菜、牛奶等8卷副食品零售价格。其
中猪肉提价33.33%, 牛肉提价47%,羊肉提价40%,蛋提价38.67%。1981年调
整涤棉品、烟、酒等生活资料和水泥、化肥等生产资料的销售价格。其中白
酒提价27.95%,黄酒、啤酒提价27.6%,葡萄酒提价33.33%,涤棉布降价10%,
甲、 乙、丙级烟平均每盒分别提价0.27元、0.08元和0.02元,彩色电视机降价
10~16.8%。1982年下调19种国产机械手表、54 种卷烟、69种酒和半导体收音
机、电视机、电风扇、电度表、国产纯涤纶织物等商品价格。其中涤纶布、
涤纶针织物、纯涤纶服装降价15%;同时,放开379种小商品的价格。1983年
再次调整棉絮、棉织品、化学纤维织物价格。其中棉絮提价69%, 棉白布提
价27.67%, 涤棉布降价30.82%, 中长纤维涤棉织物降价27.49%。 1984年放开
1313种工业小商品价格,机械、化工及部分轻纺产品实行浮动价,大部分工
业生产资料实行"双轨制"价格,计划内部分执行国家牌价,计划外部分价格
放开。1985年改粮油统购为合同定购,同时上调定购价格;取消生猪、水果、
蛋、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派购任务,定购计划外的粮油及其他农副产品购、
销价格全部放开;食糖、烟、酒价格再次调整。8月,全县社会零售物价总
指数与1987年同期相比上升20.5%;县内指数统计调查的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
料共390种,价格上涨的308种,占79.0%;持平的76种,占19.5%;下降的6种,
占1.5%。
1991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从5月1日起
提高城镇居民定量粮油的销售价格:面粉、大米、玉米平均每公斤上调0.20元,
其中特二面粉由0.43元调到0.68元, 粳米由0.336元调到0.64元, 玉米面由0.
2124元调到0.34元; 花生油等6种食油平均每公斤上调2.70元, 其中花生油由
1.59元调到4.62元;属于口粮转化的粮油制品和以平价粮油为原料的相关产品
价格也相应提高,其中每公斤标准粉挂面由0.52元提高到0.86元,每公斤精粉
馒头由0.80元提高到1.20元。粮油统销价格提高后,肉、蛋、菜等副食品供应
充足,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全县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