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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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神龙三年(707),蓬莱县境域包括今蓬莱县、龙口市、长岛县全境和福
山区、栖霞县之一部。唐先天元年(712),析蓬莱县西部复置黄县。金天会九
年(1131),析东、南各一部予福山、栖霞二县。元、明、清各代,境域皆无变
动。
1929年冬,长岛从蓬莱县析出;1935年3月,复归蓬莱县;1937年1月,再
次析出。1947年,国民党成立长山列岛区,隶属蓬莱县,1948年析出。
1958年11月,蓬莱、黄县、长岛三县合并为蓬莱县。1962年1月,黄县析
出;19 63年10月,长岛县析出。此后,蓬莱县境域再无变动:县城迤东38.5公
里至芦洋村东干石河入海口中心处(东经121°09′),与烟台市福山区分界;
县城迤西16.1公里至后营村西侧小河(东经120°35′),与龙口市分界;县城迤
南43.5公里至民山村南婆家山北侧(北纬37°25′) ,与栖霞县分界;县城迤北
2.7公里至田横山 (北纬37°50′) , 隔海与长岛县相望。 境域东西最大横距
50.29公里,南北最大纵距46.37公里,面积1207.2平方公里(折181.08万亩)。
蓬莱县与福山区沿海边界原在芦洋村东土角"老母猪洞"。后因沿海土地
变更,芦洋村与福山区八角村对海岸滩涂和海域之边界屡有争议。为此1985
年烟台市政府裁定:"按现行陆地行政区划界限确定两村浅海滩涂界限,即从'
干石河'入海口的中心处与'棺材石'的外侧两点联线向外延伸,以南属于福山
区,以北属于蓬莱县";"为照顾历史习惯,'牛蹄石'至'棺材石'之间的浅海区域
由蓬莱县使用和管理,双方均不得越界";"'棺材石'与'鹰嘴石'之间海域的养殖
区、定置网场均维持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