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自谋职业 资料库:蓬莱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蓬莱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section/1/article/20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section/1/article/20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和民国时期,社会劳力自由谋职。1949 年, 全县私营工商企业从 业人员4341人。 建国初期,人民政府鼓励、支持社会闲散人员自谋职业。1954年,全县 私营工商企业从业人员1979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以后,县内劳动力实行 统一管理,自谋职业者基本消失。 1978年以后,实行改革开放,允许兴办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县内自 谋职业者逐渐增多。1983年,开始允许在职职工停薪留职。1991年全县共有 个体和私营工商业从业人员12386人。其中城镇非农业人口自谋职业者303人, 在职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者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