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检察机构 资料库:蓬莱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蓬莱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section/1/article/14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a/section/1/article/14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年5月,成立蓬莱县人民监察署。1951年3 月, 改称蓬莱县人民检察
署。195 5年5月,改称蓬莱县人民检察院。1958年11月,检察院、公安局、法
院合署办公。1 959年11月,公、检、法分立。1967年3月,公、检、法合并,
成立蓬莱县政法委员会。1968年11月,撤销政法委员会,成立蓬莱县公检法
军事管制领导小组。 1973年5月, 撤销军管小组,检察工作由公安局兼理。
1978年5月,恢复蓬莱县人民检察院。19 91年,检察院内设办公室、刑事检
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 法纪检察科、贪污贿赂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
告申诉检察科、刑事技术科、政工科、调研室、税务检察室、经济罪案举报
站(与控告申诉检察科合署办公);共有工作人员57人。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