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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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下半年,成立蓬莱县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设专人接待和处理人
民来信来访。当时来信居多,来访甚少,反映的问题多是家庭成份、民事纠
纷之卷。
60年代初,成立蓬莱县信访办公室,建立党政领导人员接访日制度。此
时群众多为生计问题来信来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信访办公室改为信访接待站。
1976年10月以后,要求解决"文化大革命"中遗留问题的信、访数量增多,
县委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恢复党政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1981年,撤销
信访接待站,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设立信访科,各公社均成
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信访接待室;1985年,各乡镇陆续配备信访助理员。
1984年6月,撤销县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科,成立蓬莱县信访办公室;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亦相
继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信访接待室,配备专职信访干部。是年,全县
受理来信来访案件5315起,处结率80%。
1987年下半年,全县抽调87名干部,协助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处理信访案
件,处结积案45起、难案61起、民事纠纷案487起。是年,全县受理信访案件
5774起, 处结率98%。
1991年,行政村普遍建立信访组织,设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全县有专职
信访干部93人,兼职信访干部70人。县、乡镇两级共举办培训班45期,培训
信访工作人员3165人次;全年受理初信初访案件2419起,结案率100%,结服
率87.4%; 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阅批人民来信1015件,接待来访1041人次,
亲自解决疑难案件 100多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蓬莱县"信
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