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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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1928年,中共蓬莱县党组织积极向农民宣
传革命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发展农民协会会员,建立农民协会组织,
号召农民打倒土豪劣绅,铲除贪官污吏,取消苛捐杂税。
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中共党员在工人、农民、教师、学生中,宣传
抗日救国道理, 揭露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主义, 大力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1935年10月,二区(马格庄、刘家沟一带)部分进步教师,成立"小学教师抗战
服务团"。 1936年9月,建立"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蓬莱县大队";12月,全县9
个区全都建立"民先" 区队部,"民先"队员遍及全县。他们教唱抗日救亡歌曲,
演出抗日救亡剧目,印发抗日救亡报刊,办夜校,出墙报,搞演讲,宣传抗
日救亡道理,抗日救亡活动风起云涌。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以后,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发动抗日武装起义的指示精神,在"民先"组织的基础
上,吸收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参加,成立"蓬莱县抗战服务团",组建抗日
武装,于1938年2月, 成功地举行抗日武装起义,建立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
第三军第二路(简称"三军二路")。
抗日武装建立之后,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根据地的指示,在
县境南部山区,发展党组织,改造乡、村政权,组建抗日群众团体,发展地
方武装组织,创办《抗战日报》,建立抗日中学,兴办兵工厂,设立医院,
开辟艾崮山区抗日根据地。1938年3月,"三军二路"攻克蓬莱县城,推翻了以
张季瑞为首的"蓬莱县临时政府",建立蓬莱县抗日民主政府。接着,在大辛
店和县城先后举办3期国防教育训练班,培养大批干部。10月,盘踞胶东的国
民党第九行政区专员兼保安司令蔡晋康,纠集3000余人,围攻蓬莱县城。中
共蓬莱特支和蓬莱县抗日民主政府,领导县城党政军民,进行20多天的蓬莱
城保卫战。
1939年3月, 日酋张宗援部,侵入蓬莱县城,疯狂"扫荡"、"封锁"、"蚕食"
抗日根据地,先后修建日伪据点12处;顽固派蔡晋康亦不断制造磨擦,破坏
抗战。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在极其艰苦的情况下,发动群众,空舍清野,
对付敌人杀光、抢光、烧光的"三光"政策;组织自卫团(民兵),采取游击战、
麻雀战、地雷战等战术,袭扰敌人;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开展大
生产运动,自力更生制造生产和生活必需品,积极开展反"扫荡"、反"封锁"、
反"蚕食"斗争。
1943年7月,日伪军在后辛旺集村东北"痴老婆顶"建据点,"蚕食" 艾崮山
区抗日根据地。艾崮山区党组织带领根据地人民,配合部队围困、封锁、瓦
解据点之日伪军。在艾崮山区军民沉重打击下,1944年8月,盘踞据点之日伪
军逃窜。 艾崮山区荣获"胶东模范区"光荣称号。
1944-1945年,全县各级党组织,组织、发动群众,配合部队, 向日伪军
展开全面反击:1944年3月,配合部队,攻克号称"铜墙铁壁"的大黄家日伪据点;
秋季攻势中,配合部队,一举克复10处日伪据点;接着,配合部队,集中围
困、打击盘踞大辛店和县城的日伪军:成立武工队,组织区中队和民兵,袭扰
敌人; 成立反资敌同盟,开展反资敌斗争,封锁敌人;组织群众向据点喊
话,散发传单,瓦解敌人。1945年3月25日,盘踞大辛店的日伪军逃进县城;
8月23日,盘踞县城的日伪军从海上逃窜,蓬莱县全境解放。在艰苦卓绝的对
敌斗争中,分区委书记张礼、李和民、杨锐、区长李本洪、骆耀堂、邹光远、
张黎、宋刚、县大队副大队长郑若予、县自卫团团长鲁峰、县独立营营长盛
易三等英勇献身。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10月,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领导全县人
民开展"查减" "反奸诉苦"运动。县委以23天时间,召开县、区两级干部会,
进行时局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觉悟。会后,各分区委分别举办"查减""反奸
诉苦"积极分子训练班,据11个区统计,培训积极分子8029名。接着,采取多
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运动全面展开,全县人民积极投入减租、减息、增资、
反贪污、反恶霸、反特务、反汉奸斗争。1946年6 月,运动基本结束。据12
个区统计,运动中共没收粮食288.5万公斤,北海币62 万元,房屋935间,耕
地1.67万亩,耕畜82头,其他物品折款14万元(北海币)。
1946年9月,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
示》,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采取全村大讲理、全村大仲裁等方
式,清算地主、富农的土地、财产,分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年底,运动
基本结束。之后,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开展反蒋保田立功运
动,村村进行反蒋控诉,人人争为保田立功,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1947年春,中共蓬莱县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目前贯彻土地
改革、土改复查并突击春耕生产的指示》,开始部署土改复查运动。7月,
县委召开"万人大会",进行全面发动。会后,土改复查运动掀起高潮。运动
中, 采取召开群众诉苦大会和说理斗争大会等形式,对地主、富农进行面
对面斗争,将地主、富农分子管制起来,其家属"扫地出门",土地、财产全
部没收,对罪大恶极者,进行惩办、镇压;没收的土地、财产进行分配。12
月,根据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暂停土改及禁止乱杀的指示》,土改复查运
动暂停进行。全县621个村庄、55243户、138091人投入土改复查运动,没收土
地141294.2亩,房屋45376间,粮食3654123.5公斤,耕畜5015头,农具125466件,
家具176509件,衣服368556件,黄金711两,白银23314两,银元30581元,其他
物品估价87331万元(北海币);全县35317户、142512 人分到斗争果实。运动中,
曾一度出现侵犯中农利益和乱打乱杀等"左"的错误倾向,对此,县委进行过
纠正,做出《县委的检讨》报告。
1947年9月,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胶东, 中共蓬莱县委制定《关于加强
备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战时统一领导的决定》,对全县备战工作进行统
一部署: 一般地区以公开武装斗争为主,实行"空舍清野";重点地区建立秘
密党支部、组织" 灰色武装",成立锄奸组,布置"两面关系",监视敌人,镇
压罪大恶极者; 县成立以巨山和金果山为依托的两个武工队,成立爆炸组、
情报组、纠察组、"麻雀"组、护路组和政治攻势委员会;县、区、村分别成
立战时指挥部,统一指挥同级人民武装的对敌斗争。9月30日,国民党军进占
蓬莱县城;10月15日,国民党县大队、"还乡团"窜进县城。中共蓬莱地方组织
领导全县军民英勇反击,从政治上、军事上、 经济上展开强大攻势,敌人
仅能困守孤城。在全县军民打击下,国民党军和"还乡团"于1948年3月28日从
海上逃窜。是年,因受战争影响,造成荒年。 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将土改
复查运动中没收的尚未分配的粮食全部分给受灾群众;发放救济粮食10多万
公斤、救济款11万多元(北海币);组织群众进行生产自救。
1949年7月,蓬莱县遭受强台风袭击,造成严重灾害。县委组织县、 区
干部深入农村,发动群众扶苗、补苗、抢种,修复倒塌房屋,同时,发放救
济粮10多万公斤,带领群众渡过灾荒。
在整个解放战争时期,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始终把发动和组织青壮年参
军、支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共发动参军12266人, 出动支前民工 93000 多
人次、 牲畜75000多头次,有力地支援了鲁南、济南、淮海、解放长山岛等
战役。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共蓬莱县地
方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
好转的奋斗纲领和八项任务,领导全县人民,大力恢复国民经济。至1952年
底,新建榨油厂、发电厂等国营企业和铁业、木业、鞋业、被服业等合作企
业,工业总产值87万元,比1949年增长67.3%; 建立各种卷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442个(69418户),兴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处(49户), 粮食总产量9894.5万
公斤,花生总产量1854.5万公斤,分别比1949年增长72.9%和93.9%;社会商品
零售总额1607万元,比1949年增长114.8%,其中国营、供销合作社和公私合营
部分740万元,占总额的54%;交通、邮电、文教卫生事业都有较大发展,胜
利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
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在领导全县人民恢复国民经济的同时,开展结束土
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抗美援朝运动、宣传贯彻《婚姻法》和"三反"
(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
1950年10月, 结束土地改革运动开始试点,1951年1月全面展开,同年11
月底基本结束。运动中,划定地主1222户、富农1837户、中农43345户、雇贫
农32154户、小土地出租者197户、其他322户;斗争不法地主、反动富农、反
动道会门头子、匪首、杀人犯等665名;没收地主非法多留和倒算的、清理土
改复查时遗留的、 调出土改复查时雇贫农多分的耕地9597.09亩、 非耕地
1099.05亩、房屋17524间、 耕畜74头、农具572件、粮食427983公斤。1951年2
月,向农民发放房产土地证。
1950年11月,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1年3月形成高潮,1954年5月基本
结束。运动中,逮捕、判处一批反革命分子。
1950年下半年,广泛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参加集会、游行的人数达到全
县人口总数的40%以上;1951年,发起制订爱国公约、开展爱国主义生产竞赛、
捐献飞机大炮活动,至11月底,全县捐献人民币16亿多元(旧人民币)、粮食6
万多公斤。
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以后,全县掀起学习、宣传、
贯彻《婚姻法》 高潮。 1951年8月,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对宣传、贯彻
《婚姻法》再次部署;12月12日,县委发出《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要
求全面检查《婚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妇女自杀、被杀、虐待妇
女儿童和买卖婚姻等现象发生;12月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
通过《关于检查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决议》,宣传、贯彻、执行《婚姻法》再
掀高潮。
1952年1月, 中共蓬莱县委在全县党政机关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
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全县708名机关干部参加运动。 这场运动有力地抵
制了资产阶级思想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清除了干部队伍中的蜕化变质分子,
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树立了廉洁朴素的社会风尚。
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共蓬莱县委即开始进行对农业、手工业、
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试点工作。1953年下半年,大张旗鼓地宣传、
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全面展开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
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下半年, 中共蓬莱县委根据中共中央
《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草案)》精神,在长裕、北王、下王沟、王
格庄(王庄)等村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处。同年11月,县委制订《关于试
办农业合作社计划》 。 1953年, 全县办初级农业社30处,入社农户637户。
1953年冬季掀起办社热潮, 至1954年春,初级农业社发展到872处(24166户)。
1954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停、缩、发"方针,县委、县政府发出《关
于农业合作社布告》,申明:兴办农业社必须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
9月, 贯彻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关于合作化问题》报告,批判在办社问题
上的右倾保守思想,制订全县农业社发展规划;10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
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再次掀起高潮。年底,全县
初级农业社发展到1272处,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68.8%, 1956年1月,上升
到90.2%,基本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1956年1月28日, 县委召开转
办高级农业社代表会议,提出:转社过程中,合并一批初级社,达到"一村一
社一支部"。至5月,兴办高级社397处,入高级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1.9%,基
本实现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1年,县城私营手工业者开始成立生产合
作社,先后办起被服、鞋业、铁业、木业等生产合作社。1955年,被服业、
酱菜业率先实行公私合营。1956年2月,手工业合作化掀起高潮,纷纷实行公
私合营。年底, 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9个,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基本完成。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私营商业开始组织起来,
先后成立合作商店20处、合作饭店12处、屠宰小组3处、代销处4处、经营组3
处。1956年2月,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掀起高潮,县委、县人民委员会
按照" 全面安排,全业合营,合并改组"方针,进行统筹安排,至此, 对资
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953年冬季,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
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中共蓬莱县第七次代表会议作出《关于拥护
国家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决议》,在全县农村,采取发动余粮户自报与群
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余粮户应卖余粮数额。余粮户响应党的号召,踊
跃把余粮卖给国家。
1956年2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
指示》,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部署开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简称"
肃反"运动);6月,县委成立"肃反"五人领导小组,配备"肃反"专职人员,"肃
反"运动全面展开。经过8730人次外出调查,确定"肃反"对象;然后,经过组
织"肃反"对象学习文件,个别谈话、小组斗争、甄别定案等步骤,对"肃反"对
象分别作出结论,进行定案处理。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7年,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贯
彻执行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领导全县人民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国民经济发展较快,工业总产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财政总收入、储蓄存
款余额分别比1956年增长17.53%、1.93%、9.41%和42.51%;农业生产虽然受到
春、夏、秋三季连续干旱影响,但广大农民依靠农业合作社集体力量,齐心
协力抗旱,仍夺得粮食总产8963万公斤、花生总产1917万公斤的较好收成。
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在领导农民抗旱夺丰收同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办
好农业合作社的指示、政策,对农业社普遍进行整顿,加强经营管理,推行
包工、包产、包财务的"三包"制度和增产奖励制度,建立生产责任制,农业
社逐步巩固、壮大。
1957年8月至1958年6月,中共蓬莱县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
的指示》和《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领导进行整风、
反右派运动。反右派斗争发生严重扩大化错误,165人被错误地划成右派分子,
受到不应有的批判、处理。
1958年6月,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广泛宣传、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
全县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空前高涨。到1961年,新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
业20个,修建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4座。但是,这期间,严重违背客观实
际,发动" 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8月,开始"土法上马,大
炼钢铁";9月,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大办公共食堂";高指标、浮夸风、
瞎指挥和以"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1959年11月,在机关干
部中错误地发动"反右倾"整风运动,129人受到批判,18人被定为"右倾机会主
义分子",75人被定为犯有"严重右倾"错误,使左倾错误发展得更加严重,加
上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1959-1961年的三年困难。
1960年,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遵照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开始纠正工作中
的左倾错误: 5月,重点解决"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一平二调"(
平均主义和无偿调拨人力、物力)错误;1961年1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
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开始全面纠正"五风"(共产风、
浮夸风、 瞎指挥风、干部特殊风、强迫命令风) ;6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关于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对违背等价交换和按劳分配
原则,抽调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个人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劳动力和
其他财物, 进行彻底清算、退赔;8月, 宣传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修正草案)》;7-9月,对整风补课、 反右倾等运动中受过批判和处分的干部、
党员、群众进行甄别平反。此次甄别平反虽不彻底,但对调动党员、干部、
群众的积极性起到积极作用。1962年2月, 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
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精神,将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为
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1961年上半年开始,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
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对全县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关于精减职工、 压缩城镇人口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的指示精神, 精减职工
13027名。 经过调整,国民经济全面好转,1963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粮食
总产量、花生总产量、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分别比1958年增长28.03%、41.48%、
33.97%和1.92%。
1963年11月,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
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
策的规定( 草案) 》,开始进行以"四清"(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
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县委成立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领导小组和社教工
作队,经过试点和宣传发动,于1964年11月,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和农村全面
展开,通过揭"阶级斗争盖子",迫使各级干部"洗手洗澡",交待"四不清"问题,
进行"退赔"。1965年1月,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
提出的一些问题》,把"四清"内容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
重点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运动一直延续到1966年夏季"文化大
革命"开始。这次运动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问题起到一定作用,
但混淆了不同性质的矛盾,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1964年开始,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带领全县人民,广泛开展农业学大寨
运动,农村普遍掀起以整地改土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波及蓬莱县,
各种"造反"组织纷纷成立,揪斗所谓"牛鬼蛇神"和各级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受
到严重冲击,陷于瘫痪。1967年3月 24日,中共蓬莱县委和蓬莱县人民委员
会被"造反"组织联合夺权,成立蓬莱县革命委员会。基层党政领导机构也相
继被革命委员会取代,党的组织生活被迫停止。" 造反"组织之间的派性斗争
日益激烈,各级领导干部被频频揪斗。
1969年9月,成立中共蓬莱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2月,中共
蓬莱县委重新成立,基层党组织领导机构也相继建立,党的组织生活恢复,
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工业战线开展"工业学大庆 "运动,农
业战线再次掀起"农业学大寨、建设大寨县"高潮,各公社、各大队均制定山
水林田路综合治理规划,成立"战山河"专业队,常年坚持整地改土、改河造
地、打大井、挖平塘、修路、植树造林、建设高产稳产田。这期间,"左"倾
思想影响仍严重存在,普遍推行自报公议的"大寨记工法",进行所谓"割资本
主义尾巴"等,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
1974-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发动的所谓"批林批孔"运动和"批邓(小平)反
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波及蓬莱县,全县再度出现混乱。
整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大部分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文化大革
命"的错误进行抵制,使其对工农业生产的破坏受到限制,全县国民经济发展
速度虽然受到严重影响,但仍有发展。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
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领导全县人民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其
帮派体系,恢复和整顿工农业生产和教育、科学、文化工作,同时,部分地
开始平反冤假错案。但是,十年"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政治上、思想上的混乱
没有彻底清除,各项工作进展缓慢。
1978年12月以后,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条战线全面展开拨乱反正,主要精力集中
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贯彻执行"调整、
改革、整顿、提高"方针,认真清理左倾错误影响,实行改革、开放。1982年
开始,在农村全面推行以户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加大农业投入。
1991年,全县农业总投入1.2 亿元,比上年增长25%;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
业,1991年发展到770个,总产值18.4亿元,比1978年增长90.45倍,占全县工
业总产值的71.7%,跨入全国乡镇企业百个先进县(市)行列。1984年,贯彻执
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试点基础上,于1987年全面推
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至1988年底,县属企业全部完成。1989年,全面推
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承包。至年底,具备条件的17个事业单位全部完成。
同时,开始组建企业集团。1991年,开始进行国营和合作商业" 四放开"(经营、
价格、用工、分配)改革试点。在狠抓改革的同时, 充分发挥以蓬莱阁为主
体的旅游资源和港澳台胞、海外侨胞两大优势,"旅游搭台、经贸唱戏",推
进对外开放,拓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领域。至1991年底,全县建成利用外资
项目45项,实际利用外资1581万美元,全县国民经济在改革开放中前进,1991
年与1978年相比,国民生产总值增长6.79倍,工农业总产值增长11.87倍,其
中工业总产值增长16.86倍,农业总产值增长5.71倍,财政收入增长3.42倍,社
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4.26倍,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增长33.68倍,为全国综合实
力百强县之一。
1979年,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领导全县人民,开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
唯一标准"大讨论;遵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始全面落实干部、知识分子、
统战等方面的政策,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他政治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
案;清理干部档案,撤出含有诬陷不实之词的材料。到1985年,此项工作基
本结束。
1982年,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带领全县人
民,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
道德; 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热
爱中国共产党 ) 。1983年,县委做出《关于在全县深入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
活动的决定》,制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条件。之后,每年进行一次全面
检查、总结、评比。至1991年,全县建成省级文明单位5个,市级文明单位39
个,县级文明单位114个,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乡镇2个,县级精神文明建
设先进乡镇5个。1987年,全面开展" 双拥共建"活动,1990年被烟台市委、市
政府授予"双拥共建模范县"称号。199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拥军优属先进
县"称号。
1984年,中共蓬莱县委领导进行机构改革,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
知识化、专业化"要求,调整各级党政机构领导班子,之后,采取多种形式,
对干部进行正规化训练。至1991年,全县有800多名干部通过培训取得大专以
上学历, 近千名干部达到中专、高中文化程度,1800名干部参加岗位职务培
训,3000多名科技人员接受继续教育。
1989年,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带领和教育全县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狠抓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
主义理论和反对"和平演变"理论的学习、教育,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
觉性。
1990-1991年,中共蓬莱县地方组织领导全县干部群众, 深入开展以坚定
社会主义信念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全县30多万名干部、群众参
加,其中,农村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