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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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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管理 1938年后,遇有疫病流行,掖县抗日民主政府便派员到疫区指导预防。建国后,疫情管理由县卫生院防疫股负责。1950年秋开始按旬、月报告疫情,但报告网不健全,漏报率很高。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后,有专人负责,规定:中、西医务人员,检验、检疫人员,农业合作社保健员及指定的其他人员,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人,要及时填写“急性传染病报告卡”,由报告人所在单位审核上报,上报时间,甲类传染病城镇不得超过6小时,农村不得超过12小时;乙类传染病城镇应在12小时内,农村应在24小时内。
预防接种 建国前,最早是用痘疤吹入鼻腔预防天花,后改为牛痘苗接种,但不普及。1949年5月,上级拨给霍乱、伤寒疫苗1.7万人份,全部给群众免费注射。建国后,国家每年拨专款免费为群众预防接种疫苗。先后使用的疫苗有牛疫苗、卡介苗、麻疹疫苗、乙型脑炎疫苗、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百白破三联、精白类、A型流脑多糖体菌苗,并对重点人群接种伤寒三联、炭疽、布鲁氏菌苗、钩端螺旋体菌苗、破伤风吸附类毒素等。1970年,开始实行计划免疫,每年按免疫程序对12岁以下儿童接种脊髓灰质炎糖丸、麻疹减毒疫苗、卡介苗、百白破三联、精白类、乙脑疫苗6种生物制品。1980年后,每年都对预防接种人群的免疫水平和抗体水平进行抽样测定。1986年,实施新的儿童免疫程序,冷链正式运转。免疫计划外的流脑多糖体菌苗、伤寒副伤寒菌苗、炭疽菌苗等制品,则根据防治规划及相应传染病流行情况,安排接种范围接种对象。
流行与防治 民国初期,境内流行的传染病有霍乱、天花、鼠疫、麻疹、黑热病、回归热、疟疾、流行性脑膜炎、伤寒、菌痢、白喉、百日咳、猩红热、肺结核、性病等。建国后,经过多年的积极防治,多数传染病发病率大大降低,部分达到消灭和控制。
天花:抗日战争胜利后,境内开始大规模为群众接种牛痘。建国后,以县卫生院为主,组织各区医药联合会、医药合作社为群众接种牛痘。1953年,天花在境内绝迹。
黑热病:1950年,县卫生部门对黑热病进行全面普查,掌握其流行情况。1951-1952年,分批对200余名专业防治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普查、防治方法。1952-1961年,每年在4-5月、10-11月份普查两次,对新发现的病人及治疗过的病人进行检查,划分地段,给予治疗。其间,全县共查出黑热病人4556人,治愈4421人,死亡135人,治愈率97.1%,病死率2.9%。1963年,黑热病绝迹。
流行性出血热:1984年,路旺乡发生首例病人,1986年全县发病人数高达126人。此后疫情逐渐缓解。1988年仅发病32例。自1984年起,采取以灭鼠为重点的综合措施防治。1987-1988年,统一用毒饵盒(袋)灭鼠,投入率达80%以上,使鼠密度大大降低,流行性出血热病患者大为减少。
百日咳:1955年全县病例报告339人。1959年发病1833人,是建国以来流行最重的一次。50-60年代中期,主要是加强对传染病人的管理和治疗。1968年起,在儿童中接种百白破三联生物制品,疫情很快下降,年发病率控制在5/100000左右。
痢疾:1951年,全县病例报告130人,1959年报告1781人。60-70年代中期,年发病率维持在100/100000以下。1975年后发病率上升。1983年由1975年的67.22/100000升至253.97/100000。此后,逐年下降,1988年降至87.78/100000建国后,对痢疾的预防,一直以管理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为主。60-70年代,主要采取农村改水、处理粪便和加强食品监督以及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等综合治本措施,对预防痢疾起了很好的作用。
猩红热:1954年,全县发病717人,是建国以来发病最多的一年。60年代,只有散在病例发生。70年代初,发病率急剧增高,1972年增至33.70/100000。其后经过积极防治,迅速下降。80年代,一直在1/100000左右。
麻疹:50-60年代,境内出现过几次发病高峰;1950年9527人;1954年8785人;1956年1200人;1966年5682人,死亡44人。其间曾采用紫草根煎剂和雷击散等多种药物防治,但不能有效地控制流行。60年代末,开始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发病率由1966年的769.27/100000下降到1976年的3.32/100000,基本达到控制标准。其后仅有极少数病例。1986-1988年无病例发生。
白喉:1960年,全县白喉发病高达1092人。1964年,对7周岁内儿童开始接种精制白喉类毒素,后接种至15岁儿童,发病率很快得到控制。60年代末,年发病率降至0.77/100000。1972-1973年,仅发生2例。1974-1988年无病例发生。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50年代,境内年发病率均在5/100000以下。60年代,发病率急剧上升。1967年,发病4373例,其中死亡176人,发病率高达585.46/100000,形成疫情记载以来的最大一次爆发性流行。1981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对1-10周岁儿童每年普种A群流脑球群多糖体菌苗。1983年发病率降到1.27/100000,此后每年维持在2/100000以下。
霍乱、副霍乱:1919、1923和1942年,境内先后发生过3次大规模的霍乱流行,死亡者甚众。建国后,通过采用海港检疫、水质监测,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预防措施,至1988年一直无病例发生。
脊髓灰质炎:建国后,境内多数年份发病率在1/100000以下。1966年发病最多的一年,患儿达58人。1965年,有重点地开展脊髓灰质减毒活疫苗的予防接种。1967年后疫情逐渐下降。1969年实施大面积接种,到1975年发病率降至0.12/100000。1976-1988年,除1982年发生一例外,其他年份均无病例发生。
流行性乙型脑炎:50年代,有散在病例发生。1963年后,境内发病人数急剧增多。1966年达653人。1967年开始,在儿童中有重点地开展乙脑疫苗接种。1973年后,对10周岁儿童每年普种疫苗,发病率逐年下降。1981年,降至0.24/100000。1982-1988年,一直控制在0.15/100000以下(其中有3个年份无病例)。
病毒性肝炎:自1959年建立此病报告制度后,到1970年,发病率一直维持在30/100000以下。70年代疫情上升,多数年份发病率在40-250/100000之间,1981年高达294.92/100000。其后发病率呈下降趋势。1984-1988年,均维持在50/100000以下。
狂犬病:1955、1956、1980、1981年,全县共发生狂犬病人10例,均死亡。1982年后,采用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发病村灭犬,对犬只和被咬伤者及时接种人用犬苗、犬只免疫挂牌拴养等综合措施防治,再无病例发生。
肝吸虫病:1975和1979年,在郭家店、柴棚2公社发现散在病患者。1982年在郭家店公社古村调查,在41只中间宿主满洲沼螺中,查到带有雷蚴者2只。1983年在该公社埠上完小、小学和洼里小学查243人,查到肝吸虫携带者14人。历年来,对查出的肝吸虫携带者均免费给予血防--866治疗,均已痊愈。
疟疾:1970年发病率为398.96/100000。1971年开始大规模防治,至1975年,发病率已下降为28.3/100000。此后,通过净化疫区、处理病灶点等,疟疾患者逐步得到控制。1983年,全县仅发生2起病例。1984年对2名疟疾传播者施以氯伯治疗,并对其家属及50米半径内的人群进行乙伯3日疗法,同时加强流行季节从高疟区来往人员的服药管理。是年,全县无病例发生。1985年有2人发病,均给予及时治疗。1986-1988年无病例发生。
布氏菌病:1963年始,对皮毛加工人员及其他接触布氏病动物的人员接种冻干布鲁氏活菌苗,并用布氏菌苗免疫家畜。对查出带有布氏菌苗的人,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是年12月至翌年1月,县卫生防疫站于东宋公社7个生产大队12个自然村调查,皮试6564人,变态反应阳性196人,全血汇集反应阳性75人。其中血清试管汇集试验阳性3人。1966年5月,又于城关、沙河、程郭、郭家店等4处公社调查3022人,确诊布氏菌病人5例。1972年10月,又于沙河、土山、梁郭、夏邱、柞村等4处公社调查2634人,其中变态反应阳性37人,血清试管汇集试验阳性1人,但无临床症状。1975年11月于土山公社4个大队调查2987人,其中变态反应43人,血清试管汇集试验阳性1人,亦无临床症状,确诊为隐性感染者。1977年1月-1978年1月,于三元、柴棚2公社调查1655人,其中变态反应阳性10人,血清试管汇集试验反应全呈阴性。1980年,走访以往布氏菌病患者,均已痊愈。
钩端螺旋体病:1967年,在沙河发现钩端螺旋体病例,经烟台地区卫生防疫站确诊发病49人,后全部治愈。
结核病:1958年,县卫生防疫站开始在朱由、过西等公社为儿童接种卡介苗。70年代,为全县15岁以下儿童普种卡介苗。1976年3月-1979年9月,在全县进行结核病普查,共查出结核病患者5759名,受检率达91%,患病率为0.7%。1978年始,每年进行结核病线索调查,对已发现的病人建立登记簿卡和病历,定期访问病人家庭,指导用药和宣传隔离知识,并坚持一年两次对家庭病床患者组织复查。1983年的结核病发病率,由1978年的0.23‰下降到0.047‰,1988年又降至0.021‰。至1988年底,全市累计治愈结核病患者5448人,占患病人数的74.8‰。
麻风病:1955年成立掖县麻风病防治小组。1958年建立麻风村,当年收住患者30人。此后,经常深入城乡调查,发现麻风病人即动员他们入村,进行隔离治疗。1959年,村内病人增至189人。至1988年底,全市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354人,其中瘤型162人,结核型179人,界线型6人,未定型7人。凡进入麻风村的病人均得到正规治疗,大多治愈。1988年仅有1名现症病人。
海港检疫:1962-1965年,县卫生防疫站于刁龙嘴、石虎嘴、三山岛、虎头崖、海庙后成立5处海港检疫所,设专人负责检疫货船、检验海水,定期检查渔民粪便,防止霍乱传入。先后检疫外地船147只,为来自疫区的渔民及家属和可疑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做粪便培养11893人份。另为沿海12处公社全体社员注射副霍乱菌苗57.8万人份,其他辅助注射1005万人份。70-80年代初,检疫任务由港口所在地或乡镇卫生院承担。1988年7月,市卫生防疫站经对船员健康查体和船询检疫,颁发船员健康证1745份和船舶检疫合格证14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