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学前教育

档案浏览器

1952年3月,掖县县直机关创办建国后全县第一处托儿所--机关托儿所。设所长1人,雇用保育员7人,入托幼儿11名。1956年南北掖合并,改名机关幼儿园。入园幼儿50名,托儿10名,工作人员9人。1961年,县总工会组织驻城厂矿联合办起职工幼儿园,1963年因人数减少并入机关幼儿园。
1952年,农村陆续办起季节性幼儿园。“大跃进”期间,农民劳动实行“军事化”,常年幼儿园大量出现。其中1958年收托幼儿91374名,占幼儿总数的90%。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多数幼儿园停办,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缓慢。1962年全县有机关、厂矿幼儿园各1所,乡村幼儿园658所,入园幼儿31577名,幼师、保育员670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绝大多数幼儿园被解散,幼教事业基本停止。“文化大革命”后期,幼儿园(时称“育红班”)开始恢复。到1978年,全县幼儿园恢复发展到841处,入园幼儿37650名,教职员852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幼儿教育被正式列为学前教育,县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设专职幼教干部,教研室设幼儿教育教研员,并为各乡镇配备一名幼师专职辅导员,驻乡镇中心小学。1981年各乡镇设立托幼工作办事机构,社会各部门也在人财物方面给幼教事业以大力支持。据不完全统计,到1988年,国家、集体、个人共向全市幼儿园、托儿所投资794.7万元,新建和改建园舍6570间,购置大型玩教具983件,标准课桌11014张,小木椅13540把,小木床5000余张,柜橱761个,手风琴、脚踏琴720架,演出服装3049套。
幼儿教育,1978年始步入正规。每年暑假统一招收4-6周岁幼儿入园,按年龄编为大、中、小班,开设语言、计算、常识、图画、唱歌、游戏等课程。1980年全县教学大纲、教材、课程设置、评比考试实行“四统一”,一度出现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1982年按照《幼儿教育纲要》进行统一调整,开设体育、语言、常识、计算、美术等6门课程,上课时间按照年龄,每周小班上课6-8节,每节10-15分钟;中班10-11节,每节20-25分钟;大班12节,每节25-30分钟,不进行考试,不留作业。采取游戏化、多样化的幼儿教育方式,合理安排各项活动。教育局又在实验小学招收学前教育实验班,作为学前--小学--中学教育一条龙的实验点。1988年,全市共有幼儿园1006处,入园幼儿61309名;托儿所60处,入托儿童36699名。幼儿教师、保育员及工作人员2026名,其中中青年教师占98%,初中及初中毕业以上文化水平的占95%,接受过市、乡(镇)连续专业培训的占81%。全市幼教工作者有55人入党,800多人入团,8人为烟台市、莱州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74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幼儿教师孙承梅被选为全国五届人大代表。
1983-1985年,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官员率领亚太地区40多个国家的卫生专家和教授,三次来掖县考察幼托卫生事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主任格兰特,在过西徐家幼儿园高兴地抱起一个幼儿连连亲吻说:“希望全世界的孩子们都能象这里的孩子一样幸福地生活,愉快地成长。”美国、日本、墨西哥、斯里兰卡等国家和北京、上海、黑龙江、福建、甘肃、西安等省市专家、代表也都先后来考察幼儿教育事业。1988年6月,莱州市获“全国少年儿童工作先进市”称号。
莱州市幼儿教育,已被编入《中国教育年鉴》地方卷。
莱州市机关幼儿园 位于市区文化东路北侧,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室外活动面积1500平方米。主建筑为三层楼,是全市第一所标准化幼儿园。1988年有工作人员20名,其中教员12名,保育员6名;设幼教班4个,其中中班2个,小班、大班各1个,在园儿童共197名。
莱州市机关幼儿园是全市最早的幼儿园,其前身是为解决机关女干部后顾之忧设置的掖县机关托儿所,1952年3月在县政府院内创办。1963年县工会职工幼儿园并入后,园址迁到政府门前西南角,1976年再迁到西北角二层小楼上,1984年迁今园址。开办初期,对幼儿主要采取“以保为主”的方法。1978年国家把幼儿教育正式列为学前教育后,对幼儿也由“以保为主”转向“保教并重”。政府派来幼儿教师,开始按年龄分班,按计划设置课程,进行较为正规的教学活动。园内前后配置的教具玩具有手风琴、脚踏琴各5架,电子琴3架,打琴1架,电视机、录音机各2台,转盘3个,童车21辆,秋千、荡船、摇马、压板、沙盘1、2不等,各种小玩具千余件,图书960余册,演出服装871套。根据《幼儿教育纲要》要求,除每日上课1-2节外,还组织幼儿进行智力、音美、建筑等方面的游戏活动。
机关幼儿园初创时入园幼儿实行全托,政府按每名幼儿每月17元的标准给幼儿拨发经费,作为幼儿生活和雇用保育员的费用。1956年工资改革后,幼儿园实行自负盈亏,入园幼儿每人每月缴纳13.5元生活、保育费。保育员月工资20元,园长、会计工资由政府负担。1976年幼儿园恢复后,工资由国家发给,工作人员由政府选派,每年拨经费2000元用于办公、保育、购置和小型建设。1985年对幼儿实行日托,入园幼儿每人每月缴纳生活费9元,管理费10元,保育、公杂费1.50元,家长早送晚接,幼儿每天在园就餐两次,中午在园睡眠3小时。至1988年,政府对机关幼儿园总投资已超过50万元。
淳于村幼儿园 系平里店镇淳于村村办幼儿园,创办于1958年秋“大跃进”时期,1962年生活困难和“文化大革命”期间两次停办。1976年恢复,1978年迁入今新建园舍。有标准教室30间,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200平方米,标准课桌凳60套,收音机、录音机、幻灯机各1台,手风琴、脚踏琴各3架,电子琴1架,小篮球架1对,童车10辆,摇鸡、压板、木马各4个,秋千、滑梯、吊环、攀登架、荡船、单杠、木偶台各1个,平衡木、转盘各2个,文艺演出服装329套。另有流动洗手处、洗澡间等设施。幼儿白天在园,食宿在家,农忙季节专设炊事员为幼儿做饭。入园幼儿1976年50名,1988年140多名,托儿30名,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从1980年开始,对幼儿进行正规化教育。分大、中、小班,还开展了淳于村传统的小乒乓球活动。工作人员由村里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女青年选拔,工资高于同等劳力的10%,年终和村干部一起评奖。1978-1988年,先后有2人入党,4人加入共青团,3人成为县级优秀幼儿教师,2人被选为县级劳模;1人被选为烟台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于1985年转为国家正式教师。
淳于幼儿园接待过国家有关会议与会人员和北京、上海、福建、甘肃、黑龙江等省市代表的参观,接受过38家报社40多名记者的采访报道,还接受过斯里兰卡、墨西哥、日本、美国等国家或地区托幼工作者的实地考察,均获很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