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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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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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档案 收集整理:建国前,境内长期处于战争环境,档案资料损失严重。建国初期,没有建立起正规的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散失严重,造成案卷残缺不全。1957-1958年,县委、县人委建档案室,开始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合成案卷,统一保管。1960-1965年,县档案馆接受、收集、整理了县直党、政、群等单位的档案586个全宗8747卷,其中永久3626卷,长期2772卷,短期2089卷。1975年,将全宗合并为53个计6084卷,其中永久3626卷,长期1496卷,短期962卷。到1986年底,馆藏档案(县直党政群机关截至1984年,乡镇机关截至1985年)共有120个全宗,19480卷,其中永久12469卷,长期4283卷,短期2728卷。这些档案中,有革命历史档案4个全宗223卷。主要是1938-1950年初形成的关于对敌斗争、政权建设、统一战线、参军支前、土地改革和发展生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1965-1975年,对馆藏档案进行了两次鉴定,将失去价值的4158卷销毁。对部分历史档案和县委、县政府全宗永久卷内字迹退色的文件,进行复制,每年约复制10万字。
保管设备:1960年建馆初,库房在原县委机关大院的两间旧办公平房内,后迁至一处旧厅房,馆库条件差。档案保管仅有25个木质档案橱,采用“谁交档案谁带箱”的办法接受档案。到1975年,新制做木质档案箱175个。1978年夏,档案馆迁至政府大院西北角,有馆库10间,200平方米,安装铁窗棂和窗帘,设防潮沙层等保护措施。1979年购置铁质档案箱200个,档案橱30个,卡片箱25个,卡片橱5个,木质档案箱45个。1982年,在院内建了防火池,配备了消防器材。1984年后,先后购置了冷却去湿机1台,温湿度自动记录仪1架,毛发湿度机1架,干湿球湿度计4支,气象百页箱1个,誊影机1台,收录机1台,静电复印机1台,四通打字机1台,电脑速印机1台,装订切纸机1台。1988年,在市政府西侧建钢筋水泥结构、面积为1940平方米的五层楼新馆库,档案管理条件大为改善。
提供利用:自1960年建馆时起,即开展档案利用业务。1984年开始,向社会开放了房地产证存根档案1019卷。为便利查阅档案,设有阅览室,编制了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开放目录、文件分类卡片、人名卡片和各种专题索引等检索工具。1980-1988年,共接待利用者1.5万人次,查阅档案2.76万卷次。1963年,主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馆藏档案文献,编写了《社会主义教育参考资料》(1-4编)。1980-1988年,先后编写了《掖县党代会、人代会简介》、《县委、县政府组织沿革》、《掖县行政区划变更大略》、《掖县历史自然灾害简编》、《掖县地方性气候概况》等资料20余种60多万字。
基层档案:机关档案 1957年春和1958年春,县委和县人委两办公室分别建立了机关档案室,并各自配备一名专职档案员。1959年,党、政、群和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公社机关、团体相继建起档案室。1963年县直机关档案室17个,行政公司和事业单位6个,公社机关25个。县档案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了“五好”档案室和“五好”档案员的评比竞赛活动。同年评出县供销社等8个五好档案室和王聚德等18个五好档案员。烟台专区和省档案局均印发了王聚德的先进事迹材料。1966年下半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大多数单位档案室停止工作。1979年,逐步恢复机关档案室,配备管理人员,建立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立卷归档工作。1983年和1987年,县档案局先后举办了两期共120多名档案人员参加的业务训练班,每期两个月,学习《文书学》、《档案管理学》、《档案保护技术学》和《档案史料编纂学》等五门课程,经考试合格,由烟台市档案局发给结业证。1988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档案室168个,专、兼职档案员169人。其中市直党、政、群机关53个、54人;行政性公司10个、10人;事业单位77个、77人;乡镇机关28个、28人。
科技档案:建国初,工农业生产技术活动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多分散保存在业务部门和个人手中。1960年2月,根据国务院的技术档案室工作通则,县档案局在掖县材料试验机厂等单位进行建立科技档案试点。1962年,全县各工业企业、科技部门、城建部门等,开展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业务。1964年有12个县办厂矿建立技术档案室,整理保存技术档案918卷。1965年全县工交、水电、气象、科研和市政建设等系统共28个单位全部建起技术档案室。“文化大革命”中,多数单位档案室撤销,人员调走,大批档案散失。1976年11月开始恢复和重建,到1978年底,全县60个厂矿事业单位,有57个建起技术档案室,配备专、兼职档案员64人,其中专职22人。收集、整理档案8812卷。
1980年5月开始,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县建委组织4人,协助档案室对科技档案重新整理、晒印、修补,共归档320余卷,收管蓝图档案120余卷,底图2.1万张。烟台市和省档案局分别向全市和全省转发了掖县科技档案核实、修补的经验。1984年,按烟台市档案局制定的条件,建设标准档案室。到1987年,全县共建成标准科技档案室32个。1988年,根据国家档案局规定和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要求,市档案局对企业档案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有22家企业被省档案局批准为省级先进企业档案管理单位。
专业档案:会计档案:1956年,贯彻国家财政部和档案局联合颁发的《预算会计帐簿、凭证、报表保管销毁暂行办法》,全县的会计档案管理逐步开展起来。1962年4月,县档案馆对1955年前历年积存的财会档案,按原掖县、掖南县分别清理、立卷,移交县档案馆保存;1956年以后的,立卷归档放本单位档案室。1966年2月,根据省财政局和档案局通知,对企业财务档案保管期限,进行了处理。此后,各会计单位对会计报表中的年报,一般复制一份立文书卷归档。“文化大革命”中,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只保存预决算年报,其他资料均未整理,损失严重。1985年,根据国家会计法,对全县积存的财会档案进行清理。1986年底,全县650个会计单位,有450个完成清理任务,共归档36.5万卷。每年形成的会计文件材料,大部分单位由会计部门立卷后暂行存放,少部分实行综合管理的单位移交档案室统一归档。诉讼档案。人民法院在建国前建立立卷归档制度。1960年,建立专门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对历年积存的诉讼档案进行清理。确定诉讼文书由经办案件的书记员汇总立卷,结案交档案室验收存档。1964年人民法院档案室被评为烟台地区司法系统先进档案室。“文化大革命”中,管理混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恢复、整顿,走上正规。在复查平反冤、假、错案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中,档案室所存档案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44-1987年,人民法院共有诉讼档案2.6万余卷。从1952-1987年,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档案共4093卷。公证档案。1981年3月,开始办理公证业务。1986年,将1985年前的公证档案整理归档,共705卷,计1.3万件。1986-1988年的公证档案2.2万件,尚未立卷。
农村档案:1961年5月开始,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农村档案,由生产大队会计负责收集和保管。1963年春,县档案局在城关公社五里大队等单位建档试点,并将试点经验进行全面推广。1964年1月,档案局和文教局发出联合通知,发动教师和中学生利用假期帮助生产大队建立档案,全县1009个生产大队有709个建立了档案橱,并确定农村档案工作由公社党委秘书和会计辅导员负责督查。农村档案主要包括会计帐簿、凭证,各种统计报表,党支部、管委会、群众团体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科学实验材料,户口册及契约、合同、协议书等。“文化大革命”中,档案无人过问,损失严重。1976年8月恢复档案管理业务,每年立卷归档一次。全县27处公社的1017个生产大队均建立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