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范围 县政府管理的干部分主管和兼管两部分。主管干部有政府各科局科员、办事员,乡镇助理员、干事,卫生所正副所长,税务、工商所正副所长、会计、征收员,粮库正副主任、干事,兽医站正副站长、会计,专业生产单位正副经理,服务站正副站长,林场、苗圃管理员、推广员以及政府所属各单位的一般干部。
兼管干部有政府各科(局)正副科(局)长,中学正副校长,卫生院正副院长,乡镇正副乡镇长,农场正副场长。
干部任免 县长、副县长,须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报省政府任免;县级以下干部分别由专署和县政府任免。1962年县人委任免副科、局、乡、镇长以上干部128名,正副校长、正副股长及相当职务的干部107名,厂矿正副厂长及正副经理109名。1984年县政府任免范围为:县人民政府顾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科)长,委员会副主任,正副乡镇长以及县属各经济、科研、文化、教育、卫生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列职务的人员。1988年沿此不变。
干部调配 支援外地:1949年2月,掖县抽调县、区干部75名,由县委书记胡宏带队,接管江苏省江宁县;掖南县抽调县、区干部115名,由副县长鲁光带队,接管江苏省丹阳县。同年5月又从掖县抽调县区干部98名,去青岛市工作。12月,叶永政,率西南服务团中掖县、掖南县所派干部接管四川省大竹县。
干部余缺调剂:建国后,干部余缺调剂大多数能才尽其用。1961-1964年县内调剂干部916名,1983-1985年调剂干部1149名,1986-1988年共调剂干部367名。
科技人才交流:1984年县人事局成立人才交流中心,与大中城市、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联系,采取调入、合同聘用、借调、技术顾问、技术领导、业余兼职、业余兼课等多种形式,并制订优惠政策,广泛吸收人才。1984-1988年共招聘引进科技干部1361名。同时为乡镇企业输送、招聘和引进各类技术人员1535名。
解决夫妇两地分居:1956年开始解决干部夫妇两地分居问题,先后调出调入多批干部。其中,1956年调配21名,1963年调配24名,1980-1988年调配313名。
干部奖惩 奖励:1949-1956年,县委和县政府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均适时给予表扬和奖励。1957年以后,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升级、升职、通令嘉奖6种。依此规定,每年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表扬并发给一定的奖品,有的则分别授予“先进工作(生产)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政治荣誉。1983年度,全县干部授奖者154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9人,地区优秀教师38人,地区优秀职工17人,省优秀护士2人,地区劳动模范7人,县劳动模范80人。1987-1988年,全市干部获国家级奖励者4人,省级13人,地(市)级120人,县(市)级300人。
处分:1957年开始,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开除公职8种。1957-1961年共处分犯各类错误的工作人员384名,其中区以上干部65名。1964年受各种处分的干部24名。1983年受各种处分的干部9人,其中记大过5人,降级2人,开除留用1人,开除公职1人。1988年共处分干部9人,其中警告1人,记过4人,记大过1人,撤职1人,开除留用2人。
第二节 干部管理
管理范围 县政府管理的干部分主管和兼管两部分。主管干部有政府各科局科员、办事员,乡镇助理员、干事,卫生所正副所长,税务、工商所正副所长、会计、征收员,粮库正副主任、干事,兽医站正副站长、会计,专业生产单位正副经理,服务站正副站长,林场、苗圃管理员、推广员以及政府所属各单位的一般干部。
兼管干部有政府各科(局)正副科(局)长,中学正副校长,卫生院正副院长,乡镇正副乡镇长,农场正副场长。
干部任免 县长、副县长,须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报省政府任免;县级以下干部分别由专署和县政府任免。1962年县人委任免副科、局、乡、镇长以上干部128名,正副校长、正副股长及相当职务的干部107名,厂矿正副厂长及正副经理109名。1984年县政府任免范围为:县人民政府顾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科)长,委员会副主任,正副乡镇长以及县属各经济、科研、文化、教育、卫生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列职务的人员。1988年沿此不变。
干部调配 支援外地:1949年2月,掖县抽调县、区干部75名,由县委书记胡宏带队,接管江苏省江宁县;掖南县抽调县、区干部115名,由副县长鲁光带队,接管江苏省丹阳县。同年5月又从掖县抽调县区干部98名,去青岛市工作。12月,叶永政,率西南服务团中掖县、掖南县所派干部接管四川省大竹县。
干部余缺调剂:建国后,干部余缺调剂大多数能才尽其用。1961-1964年县内调剂干部916名,1983-1985年调剂干部1149名,1986-1988年共调剂干部367名。
科技人才交流:1984年县人事局成立人才交流中心,与大中城市、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联系,采取调入、合同聘用、借调、技术顾问、技术领导、业余兼职、业余兼课等多种形式,并制订优惠政策,广泛吸收人才。1984-1988年共招聘引进科技干部1361名。同时为乡镇企业输送、招聘和引进各类技术人员1535名。
解决夫妇两地分居:1956年开始解决干部夫妇两地分居问题,先后调出调入多批干部。其中,1956年调配21名,1963年调配24名,1980-1988年调配313名。
干部奖惩 奖励:1949-1956年,县委和县政府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均适时给予表扬和奖励。1957年以后,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升级、升职、通令嘉奖6种。依此规定,每年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表扬并发给一定的奖品,有的则分别授予“先进工作(生产)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政治荣誉。1983年度,全县干部授奖者154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9人,地区优秀教师38人,地区优秀职工17人,省优秀护士2人,地区劳动模范7人,县劳动模范80人。1987-1988年,全市干部获国家级奖励者4人,省级13人,地(市)级120人,县(市)级300人。
处分:1957年开始,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开除公职8种。1957-1961年共处分犯各类错误的工作人员384名,其中区以上干部65名。1964年受各种处分的干部24名。1983年受各种处分的干部9人,其中记大过5人,降级2人,开除留用1人,开除公职1人。1988年共处分干部9人,其中警告1人,记过4人,记大过1人,撤职1人,开除留用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