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管理 1955年,县政府对全县劳动力开始实行计划管理。初期只管理企业单位,1957年扩大到事业单位,1967年又扩大到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1975-1979年先后将公社医院、兽医站、信用社等单位人员纳入计划管理的范围。对所有固定工、合同制工人、临时工招收,均由劳动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与各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按季、月下达各单位执行,并负责监督检查,使企业事业单位在国家计划的控制下,合理使用劳动力,约束计划外用工。
定员定额管理 建国初期开始实行定员定额,但不完善。1958年县办企业猛增,定员定额管理被取消,增加人员过多,造成劳动力的极大浪费。1959年6月,开始对县办企业进行整顿,精减人员,仅镁矿就由原3891人缩减到1049人。各企业逐步建立和健全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定员定额管理被再次取消。
1973年3月,县委成立整顿企业办公室,选择电厂等3个单位进行定员定额管理试点。后组成企业整顿工作队,先后分4批对全县工交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大部分单位对原“定员定额”方案重新修订和调整,建立制度,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
1979年初,劳动局和经委组成工作组到缝纫机厂抓企业管理试点。调整劳动组织,修订劳动定额,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人员由原来要求增加30人变为减少30人。1982年,开始对全县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由点到面,分批分期进行整顿,至1988年,全市所有工商企业全部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工人调配 解决夫妇分居调动:1956-1966年,按照大城市就中小城镇,内地就边疆,一二线就三线的原则,先后解决了部分工人夫妇两地分居问题。1972-1978年,按照烟台地区劳动局下达调入指标调动。1982年以后,按上级下达的控制数调动。另外还采取对调的方法,解决夫妇两地分居问题。1986-1988年就调入工人335名,调出工人184名。
军队转业干部家属调动:自开始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起,劳动部门与人事、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每年都对转业干部家属进行妥善安置。仅1975-1988年,就调入军队转业干部家属735人,其中安排到全民单位78名,县以上集体单位657名。
工人余缺调剂:建国后,工人余缺一般先由企业内部调剂,不足时由各主管部门在系统内调剂,仍不足时由劳动部门统一平衡调剂。1959-1963年,多次从停办和缩编企业中调出大批技术工人,支援新建扩建企业。1973-1975年,县集体企业互相调剂98名技术工人。1978年以后,新建企业的技术工人大都靠本县企业之间调剂。仅1986-1988年就调剂技术工人109名。
其它调动:1980年以后,先后调入部分外地来掖县定居的离退休老干部子女和人事部门引进的科技干部家属,解决干部个人或家庭的实际困难。仅1986-1988年就调入离休干部子女80名,调入引进科技干部家属、子女33名。
劳务外援 国外劳务支援:1959年国务院建筑工程处援蒙办事处,从掖县调工人397名,承担蒙古人民共和国哈尔林水利工程,1960年6月竣工回国。1964年益新草辫厂工人任炳芳,受国家外事处的派遣到阿尔巴尼亚进行为期1年零4个月的草艺品技术传授。1984年9月,国家建委从掖县选调建筑工人158名,承担科威特的建筑工程任务,1987年9月完成任务回国。
国内劳务支援:1952年,县政府从农村组织430名女青年,参加新疆建设兵团。1953年,莱阳专署从掖南县两次抽调民工916名,支援莱阳国防建设,1956年回县。1956年3月,国家农垦部招收男女青年110名,到黑龙江地质勘探局就业,县人委组织300名青壮年到东北垦荒。同年10月,国家地质部招收80名青年到新疆地质局工作。同年秋,国务院办公厅来掖县招收22名厨师,到国务院和北京饭店就业。1957年抽调150名瓦工,到平度县支援国防公路建设。1959年1月由县建筑公司选调木工5名,抹灰工5名,到北京参加十年大庆工程建设。是年6月和7月,从工矿多余劳动力和农村动员男女青年3000名,移民到黑龙江省支边。1960年5月,发动搬迁800户3765名青壮年劳动力,支援辽宁省安东和旅大地区建设。
1961年3月和1971年3月,两次从工厂和农村抽调技、壮工420名,支援长岛国防建设。
1965年3月,从历年退伍军人中招收65名汽车司机,到云南省参加国防公路建设。
职工精减 1959-1960年,工矿企业压缩劳动力5987名。1961年全县撤销7处厂矿和7处学校,停止两个工厂生产,合并6个企业,将7个国营企业转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先后共精减职工8033名(包括集体企业),其中党政干部593名。
第一节 劳动力管理
计划管理 1955年,县政府对全县劳动力开始实行计划管理。初期只管理企业单位,1957年扩大到事业单位,1967年又扩大到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1975-1979年先后将公社医院、兽医站、信用社等单位人员纳入计划管理的范围。对所有固定工、合同制工人、临时工招收,均由劳动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与各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按季、月下达各单位执行,并负责监督检查,使企业事业单位在国家计划的控制下,合理使用劳动力,约束计划外用工。
定员定额管理 建国初期开始实行定员定额,但不完善。1958年县办企业猛增,定员定额管理被取消,增加人员过多,造成劳动力的极大浪费。1959年6月,开始对县办企业进行整顿,精减人员,仅镁矿就由原3891人缩减到1049人。各企业逐步建立和健全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定员定额管理被再次取消。
1973年3月,县委成立整顿企业办公室,选择电厂等3个单位进行定员定额管理试点。后组成企业整顿工作队,先后分4批对全县工交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大部分单位对原“定员定额”方案重新修订和调整,建立制度,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
1979年初,劳动局和经委组成工作组到缝纫机厂抓企业管理试点。调整劳动组织,修订劳动定额,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人员由原来要求增加30人变为减少30人。1982年,开始对全县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由点到面,分批分期进行整顿,至1988年,全市所有工商企业全部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工人调配 解决夫妇分居调动:1956-1966年,按照大城市就中小城镇,内地就边疆,一二线就三线的原则,先后解决了部分工人夫妇两地分居问题。1972-1978年,按照烟台地区劳动局下达调入指标调动。1982年以后,按上级下达的控制数调动。另外还采取对调的方法,解决夫妇两地分居问题。1986-1988年就调入工人335名,调出工人184名。
军队转业干部家属调动:自开始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起,劳动部门与人事、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每年都对转业干部家属进行妥善安置。仅1975-1988年,就调入军队转业干部家属735人,其中安排到全民单位78名,县以上集体单位657名。
工人余缺调剂:建国后,工人余缺一般先由企业内部调剂,不足时由各主管部门在系统内调剂,仍不足时由劳动部门统一平衡调剂。1959-1963年,多次从停办和缩编企业中调出大批技术工人,支援新建扩建企业。1973-1975年,县集体企业互相调剂98名技术工人。1978年以后,新建企业的技术工人大都靠本县企业之间调剂。仅1986-1988年就调剂技术工人109名。
其它调动:1980年以后,先后调入部分外地来掖县定居的离退休老干部子女和人事部门引进的科技干部家属,解决干部个人或家庭的实际困难。仅1986-1988年就调入离休干部子女80名,调入引进科技干部家属、子女33名。
劳务外援 国外劳务支援:1959年国务院建筑工程处援蒙办事处,从掖县调工人397名,承担蒙古人民共和国哈尔林水利工程,1960年6月竣工回国。1964年益新草辫厂工人任炳芳,受国家外事处的派遣到阿尔巴尼亚进行为期1年零4个月的草艺品技术传授。1984年9月,国家建委从掖县选调建筑工人158名,承担科威特的建筑工程任务,1987年9月完成任务回国。
国内劳务支援:1952年,县政府从农村组织430名女青年,参加新疆建设兵团。1953年,莱阳专署从掖南县两次抽调民工916名,支援莱阳国防建设,1956年回县。1956年3月,国家农垦部招收男女青年110名,到黑龙江地质勘探局就业,县人委组织300名青壮年到东北垦荒。同年10月,国家地质部招收80名青年到新疆地质局工作。同年秋,国务院办公厅来掖县招收22名厨师,到国务院和北京饭店就业。1957年抽调150名瓦工,到平度县支援国防公路建设。1959年1月由县建筑公司选调木工5名,抹灰工5名,到北京参加十年大庆工程建设。是年6月和7月,从工矿多余劳动力和农村动员男女青年3000名,移民到黑龙江省支边。1960年5月,发动搬迁800户3765名青壮年劳动力,支援辽宁省安东和旅大地区建设。
1961年3月和1971年3月,两次从工厂和农村抽调技、壮工420名,支援长岛国防建设。
1965年3月,从历年退伍军人中招收65名汽车司机,到云南省参加国防公路建设。
职工精减 1959-1960年,工矿企业压缩劳动力5987名。1961年全县撤销7处厂矿和7处学校,停止两个工厂生产,合并6个企业,将7个国营企业转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先后共精减职工8033名(包括集体企业),其中党政干部59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