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是大灾之年。旱、涝、风、虫、冰雹、海潮和瘟疫齐发,作物歉收一半,房屋倒塌严重,群众生活困难。1950年5月,又遭10级台风袭击,作物和房屋受灾严重,绝粮断炊户到处可见。春荒期间,两县成立救灾委员会,发动社会采取互助互济、发展工副业、借贷、采集代食品、种早熟粮菜、节约渡荒、防治疾病等措施进行自救,同时掖县发救灾粮食80.9万公斤,其中救济烈、军、荣、工“四属”专粮(小麦)2000公斤,衣服600件,棉布3000尺;掖南县发救灾粮48.5万公斤,其中“四属”救济粮(小麦)16250公斤,旧棉花300公斤,旧衣400件,救济款215.46万元。
1953年是重灾之年,旱、虫、雹、风、水、病并发。特别是水灾造成山洪爆发,河堤决口,遍地汪洋。两县成立救灾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任正副主任,领导全县救灾工作。同时组织县直机关干部赶赴灾区领导抢险救灾,并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募捐活动,募集到棉衣、被褥、棉花、鞋、帽等一批救灾物资。驻掖部队捐助棉衣300件,款16.34万元。县财政支出棉衣20件。遭灾之后,莱阳、黄县、蓬莱、长岛(特区)等县区及驻蓬莱部队大力帮助救灾,捐款3212.2万元,物资一批。蓼兰县捐助救灾物资一宗。
1959年7月3日,大原、东宋、城关、神堂、程郭、柞村、郭家店等7处公社遭暴风雨袭击,损失严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带领民政、水利等部门分赴灾区进行慰问,采取自力更生、集体帮助的办法,由公社统一筹料,邻村、本村帮工帮料,仅用了几天的时间就修复被毁的房屋。
1960年2月25日,全县遭10级大风袭击,18处公社受灾。5月4日,全县又遭8级大风袭击,造成巨大损失。7月18日,又有5处公社遭暴雨危害。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机关干部分赴受灾公社帮助救灾,发救灾专款3.45万元,胡萝卜种3000公斤,菜种500公斤和部分荞麦、绿豆种,支持生产队改茌抢种。
1960-1962年连续三年受灾,群众生活十分困难。机关干部每人每月口粮由15公斤降到13.5公斤,最少12公斤,农民口粮最少时每人每月3.5-5公斤多点,丘陵和平原地区几乎户户缺粮。全县采取了各种救援措施以减轻灾情,工厂、农村没有停止生产,终于渡过难关。
1969年7月18日,全县发生七级地震,倒塌房屋346间,重伤41人。为帮助群众抗震救灾,县发救灾款19.95万元,布票38.5万市尺,棉花1.5万公斤。
1985年7月4日,三元乡和梁郭镇的32个村遭暴雨、冰雹袭击。直接经济损失达270余万元。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带领民政、农业、粮食、交通、水利、种子等部门的负责人赶赴灾区救灾,及时发放救济款、化肥、柴油等帮助恢复生产。
1986年全县各乡镇均成立救灾基金会,这是农村救灾工作的一大改革。基金会由群众自愿组织,所筹资金有灾救灾、无灾扶贫,改变了过去单纯救灾的办法。
1960-1988年,全县共发放救灾款44万元。
第一节 生产救灾
1949年是大灾之年。旱、涝、风、虫、冰雹、海潮和瘟疫齐发,作物歉收一半,房屋倒塌严重,群众生活困难。1950年5月,又遭10级台风袭击,作物和房屋受灾严重,绝粮断炊户到处可见。春荒期间,两县成立救灾委员会,发动社会采取互助互济、发展工副业、借贷、采集代食品、种早熟粮菜、节约渡荒、防治疾病等措施进行自救,同时掖县发救灾粮食80.9万公斤,其中救济烈、军、荣、工“四属”专粮(小麦)2000公斤,衣服600件,棉布3000尺;掖南县发救灾粮48.5万公斤,其中“四属”救济粮(小麦)16250公斤,旧棉花300公斤,旧衣400件,救济款215.46万元。
1953年是重灾之年,旱、虫、雹、风、水、病并发。特别是水灾造成山洪爆发,河堤决口,遍地汪洋。两县成立救灾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任正副主任,领导全县救灾工作。同时组织县直机关干部赶赴灾区领导抢险救灾,并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募捐活动,募集到棉衣、被褥、棉花、鞋、帽等一批救灾物资。驻掖部队捐助棉衣300件,款16.34万元。县财政支出棉衣20件。遭灾之后,莱阳、黄县、蓬莱、长岛(特区)等县区及驻蓬莱部队大力帮助救灾,捐款3212.2万元,物资一批。蓼兰县捐助救灾物资一宗。
1959年7月3日,大原、东宋、城关、神堂、程郭、柞村、郭家店等7处公社遭暴风雨袭击,损失严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带领民政、水利等部门分赴灾区进行慰问,采取自力更生、集体帮助的办法,由公社统一筹料,邻村、本村帮工帮料,仅用了几天的时间就修复被毁的房屋。
1960年2月25日,全县遭10级大风袭击,18处公社受灾。5月4日,全县又遭8级大风袭击,造成巨大损失。7月18日,又有5处公社遭暴雨危害。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机关干部分赴受灾公社帮助救灾,发救灾专款3.45万元,胡萝卜种3000公斤,菜种500公斤和部分荞麦、绿豆种,支持生产队改茌抢种。
1960-1962年连续三年受灾,群众生活十分困难。机关干部每人每月口粮由15公斤降到13.5公斤,最少12公斤,农民口粮最少时每人每月3.5-5公斤多点,丘陵和平原地区几乎户户缺粮。全县采取了各种救援措施以减轻灾情,工厂、农村没有停止生产,终于渡过难关。
1969年7月18日,全县发生七级地震,倒塌房屋346间,重伤41人。为帮助群众抗震救灾,县发救灾款19.95万元,布票38.5万市尺,棉花1.5万公斤。
1985年7月4日,三元乡和梁郭镇的32个村遭暴雨、冰雹袭击。直接经济损失达270余万元。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带领民政、农业、粮食、交通、水利、种子等部门的负责人赶赴灾区救灾,及时发放救济款、化肥、柴油等帮助恢复生产。
1986年全县各乡镇均成立救灾基金会,这是农村救灾工作的一大改革。基金会由群众自愿组织,所筹资金有灾救灾、无灾扶贫,改变了过去单纯救灾的办法。
1960-1988年,全县共发放救灾款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