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队伍 1949年,在朱桥、沙河公社各设监理干事1人,办理行车手续和路监事宜。重大交通事故,由交通局和公安局查处。1956年后,由县公路站设1人兼管。1975年8月,县交通局设监理组,共4人。1976年5月,改车辆监理站,1979年称交通监理站。1984年7月,成立县交通监理所,仍属交通局。设监考、宣传、安全、路查等股,在沙河、朱桥设监理站,共23人。同时,成立县交通队,共17人,按照县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细则》和《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维护城区交通秩序。1986年,在重点街道路口设自动信号指挥岗亭4个。1987年3月,监理所和交通队移交公安局,合并成立县公安交通警察队。1988年,称莱州市公安交通警察队,设肇事处理、交通管理、安全宣传3股和市区交通管理队、车辆管理所、公安汽车学校等,共57人。
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 从1981年开始,对持有驾驶证的各种车辆驾驶员,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1985年,开展安全月、安全红旗赛等活动,进行典型教育。昼夜值勤,并结合各种安全竞赛活动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不听者通过罚款或办学习班等手段,进行强制教育。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1979年全县仅有汽车833辆,拖拉机1470台,摩托车48辆。1988年猛增到汽车4442辆、拖拉机5889台、摩托车2166辆、轻骑3680辆。交警队的任务加重。从1979年开始,严格车辆初检、年检、核发牌照、过户转籍手续和车辆鉴定等制度,掌握车辆技术状况,督促车辆单位及时进行维修、改装、定型、报废等处理。对无检验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准行驶。同时,加强对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考核,核发、审验驾驶证的工作。1985年前,驾驶员培训时间为半年,一年培训两期,每期60人。1986年后,培训时间改为50天,每期100人,接茬进行。每期学完,经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1979年有汽车驾驶员1119人、拖拉机手7150人、摩托车手37人。1988年汽车驾驶员5968人、拖拉机手10901人、摩托车手1937人。
第五节 交通监理
监理队伍 1949年,在朱桥、沙河公社各设监理干事1人,办理行车手续和路监事宜。重大交通事故,由交通局和公安局查处。1956年后,由县公路站设1人兼管。1975年8月,县交通局设监理组,共4人。1976年5月,改车辆监理站,1979年称交通监理站。1984年7月,成立县交通监理所,仍属交通局。设监考、宣传、安全、路查等股,在沙河、朱桥设监理站,共23人。同时,成立县交通队,共17人,按照县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细则》和《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维护城区交通秩序。1986年,在重点街道路口设自动信号指挥岗亭4个。1987年3月,监理所和交通队移交公安局,合并成立县公安交通警察队。1988年,称莱州市公安交通警察队,设肇事处理、交通管理、安全宣传3股和市区交通管理队、车辆管理所、公安汽车学校等,共57人。
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 从1981年开始,对持有驾驶证的各种车辆驾驶员,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1985年,开展安全月、安全红旗赛等活动,进行典型教育。昼夜值勤,并结合各种安全竞赛活动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不听者通过罚款或办学习班等手段,进行强制教育。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1979年全县仅有汽车833辆,拖拉机1470台,摩托车48辆。1988年猛增到汽车4442辆、拖拉机5889台、摩托车2166辆、轻骑3680辆。交警队的任务加重。从1979年开始,严格车辆初检、年检、核发牌照、过户转籍手续和车辆鉴定等制度,掌握车辆技术状况,督促车辆单位及时进行维修、改装、定型、报废等处理。对无检验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准行驶。同时,加强对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考核,核发、审验驾驶证的工作。1985年前,驾驶员培训时间为半年,一年培训两期,每期60人。1986年后,培训时间改为50天,每期100人,接茬进行。每期学完,经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1979年有汽车驾驶员1119人、拖拉机手7150人、摩托车手37人。1988年汽车驾驶员5968人、拖拉机手10901人、摩托车手19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