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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镇压反动势力 打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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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奸反特 1938年2月,日军侵占掖城后,大肆网罗汉奸、地痞流氓,发展特务组织,豢养了100余名职业特务。国民党顽固分子,渗透到日伪政权机构中,成立国特组织,有特务分子60余名。他们互相勾结,潜入抗日根据地,刺探八路军和人民政权的情报,给抗日军民造成严重损失。1941年日伪特务任玉臣和宋景亮获得朱由村驻有八路军胶东部队的商号和三区区中队的情报,带领日伪军进行突袭,致使区中队死伤数十人,大批物资被抢。
公安局和县委敌工部,与日特、国特开展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一是从侦察队中选派骨干力量,组成精悍的武装便衣队,采取“深入虎穴,运用内线,秘密侦察,锄奸镇匪”的措施,进行镇压。掖南县武装便衣队在公安局侦察股长张渐源的率领下,多次深入日伪据点,先后将日伪剿共班长王绪南,血债累累的汉奸于锡连、禹克宽、祝汉三等从掖城抓出,公审枪决;将做恶多端的日伪宣抚班长兼新民会三区办事处主任刘太东在城南关集上镇压。二是侦察破案,打击敌探活动。1943年夏,八路军地下医院带领伤病员秘密转移到城东北邱家、刘家等村,被敌突然包围,20多名伤员、护士牺牲。经掖县公安局武装便衣队侦察,是邱家村邱田氏勾结其在城里当汉奸的丈夫李中堂和刘家村的刘某向敌告的密,迅速将邱田氏抓获归案,在王门村召开群众大会公审枪决。三是组织群众防奸反特。采取召开锄奸晚会、坦白悔过自新大会、座谈防奸反特办法等形式,提高群众觉悟,组织农、青、妇等救国会和儿童团,昼夜站岗放哨,盘查行人,清查户口,抓获奸细。1940年2-8月份,仅掖南县群众就抓获敌特30余名。四是肃清内部奸细。1941年1月,根据中央社会部的指示,在掖县党、政、军各机关团体内开展反奸细斗争。经七天排查,挖出敌特机关打入的特务分子8名。五是建立通讯、情报站。1939年10月,在掖县抗日根据地各区设秘密通讯站,各乡设通讯情报网,昼夜站岗放哨,侦探敌情。1941年底,又选派一批干部,深入日伪据点和其附近村庄,以职业做掩护,建立秘密情报站14处,搜集、传递敌人活动情报,使抗日军民免遭袭击,并主动打击敌人。
查处敌伪人员和敌特组织 1945年8月,日伪军南逃平度后,县公安局武装工作队开进掖县城,责令所有伪组织人员一律到县政府登记。上自伪县长,下至伪保长等伪军政警人员共有800余人到政府登记。公安局将其分六批进行教育,实行“改造其思想,摧毁其组织,打击首要者,争取下层”的政策。动员敌伪人员自我反省,将大多数争取过来,只对少数罪大恶极又态度恶劣者予以严惩。
1947年10月,掖县解放后,掖县公安局组成纠察队,进入掖城,维持秩序。采取清街、戒严、清查户口、登记敌伪人员等措施,6天时间查出还乡团分子400余名,从部队交回还乡团俘虏200名,还有顽匪散兵等,共登记敌伪人员1013名。掖南县查获敌伪人员700余名。根据其罪行大小和群众要求给予不同处理。
1948年底,公安机关对国民党特务组织“中央调查统计局鲁东区室掖县站”进行重点清查,基本弄清了其组织系统、任务及活动内幕。对已向政府登记的特务分子从宽处理,令其回原村在群众会上反省,让群众知其身份,监督其活动,争取了外逃的其它特务分子归案。
镇压反革命 1950-1955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中,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打击和镇压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彻底摧毁了县内的反革命势力,稳定了社会秩序。1956-1959年,县委又在县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开展了肃反运动,巩固了人民政权。
取缔反动道会门 解放前,掖县和掖南县反动道会门有一定的势力。主要有九宫道、一贯道、同善社、鸾坛会、龙华会、老子会、道德会、后天道等,其中流传最广、势力最大的是九宫道和一贯道。两道共有中小道首386人,佛堂156处,道徒近3.9万人。这些道会门,历来就被官僚军阀和帝国主义所利用。他们有的称皇称帝,封官委职,制造散布改朝换代的变天言论;有的搞驱鬼治病,诈骗钱财;有的进行反共反人民的罪恶活动;有的则通敌叛国,充当汉奸。公安机关根据上级指示,对全县道会门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组织系统,清查破坏事实,做到全面控制。仅据掖县公安局1949年查明,有破坏活动的道首和道徒2561名。对道会门活动严重的地区,公安局组织专门侦察力量,采取专案专办的方法,弄清其内幕,予以严肃处理。
1950年抗美援朝开始以后,反动道会门不断散布反动言论,破坏抗美援朝。为打击其破坏活动,中共掖县、掖南县委均成立了取缔道会门委员会并发出布告。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向群众广泛宣传,揭发反动道会门的罪恶,将反动道会门组织全部取缔,对反动道会门头子依法惩处。到1951年底,两县共登记道会门中小道首535名,打击处理了一批首恶者,其中:判死刑62名,死缓1名,判徒刑8名。
1976年,徐家公社佛台子村,后天道道徒王泽滋,先后在徐家公社、夏邱公社等6个村发展道徒24名。公安局获悉后,立即组织侦破,将王泽滋逮捕法办。
打击刑事犯罪 对刑事犯罪活动,公安机关除进行经常性打击外,还定期重点打击。
1955年,对刑事犯罪活动开展了3次大规模集中打击。其中9月2日和18日,两次集中打击共逮捕罪犯59名。第3次在县委直接领导下,政法部门成立指挥部,各区成立指挥小组,200多人参加了统一行动。这次行动共逮捕各类犯罪分子106名。
1958年,发动群众大搞破案活动。全年发生刑事案件189起,当年破案136起。其中17起重大案件全部破获,同年还破获积案206起。
1975年9月,对流窜犯罪分子进行集中清查打击,查获流窜犯罪分子42名,挖出流窜犯罪集团1个。1977年“五一”、“十一”和新年期间,共组织4次统一行动,查获流窜犯罪分子100余名。1981年9月11月,全县组织两次统一行动,对流窜犯进行集中打击,共查获各类流窜犯罪分子31名,破获大小案件91起。此后,每年都把打击流窜犯罪分子,作为刑侦工作的一项任务并与打击刑事犯罪结合起来。
1983年8月,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作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后,在县委直接领导下,政法部门紧密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在这次“严打”斗争中。公安局荣立集体二等功,受到山东省公安厅通报表扬,沙河派出所被山东省公安厅授予“先进派出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