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总局 清光绪卅四年(1908),县设巡警总局,以知县兼警务长。沙河、朱桥、平里店、夏邱、西由、郭家店、东宋、凤毛寨、珍珠、驿道,共设10处巡警分局,置副巡官。迅即改为巡警分区,副巡官改为巡官。
公安局 1914年,国民县政府设警察所,县知事兼所长,并成立警备队。1921年警备队改编为警察队。1927年,在沙河镇、平里店、朱桥镇、夏邱堡设4个警察分所。1928年县警察所改组为县公安局。
市(县)公安局 1938年3月,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政务大队,保卫政府机关。1938年9月,县政府收编土山红枪会武装后成立保安大队,下设3个中队和1个特务队,负责机关保卫和维护社会治安。1940年底,县公安局建立,内设宣教、侦察、审讯3个股,保安队的特务队改为公安局特务队(3个中队归县大队),负责保卫机关、押解犯人和通讯联络。1941年6月,公安局成立侦察队和看押所,特务队改为警卫队。同时,成立掖南县公安局。1946年公安局增设治安股,宣教股改为秘书股。1950年12月,县公安局改称县人民政府公安局,侦察股改为侦保股,警卫队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县中队。1951年公安局增设人事、内保股和劳改队。1952年撤销人事股,审讯股改为预审股。1954年,公安局增设执行股。1955年内保与侦保合并为政保股1956年3月,掖南县公安局并入掖县公安局。8月,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改称为县公安局,增设户籍股,县中队改为人民公安部队建制(1961年实行义务兵)。1958年12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机关合并为政法公安部,内设侦察科、预审科。1959年撤销政法公安部,恢复公安局,增设边防股。1962年撤销边防股。1963年撤销户籍股。1966年,县中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隶属县人民武装部。1968年4月,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6月撤销军事管制,恢复公安局及所属机构。同时,增设经保股和边防股。1975年12月,成立消防中队(战士为义务兵)。1980年1月,成立刑警队,3月增设消防股。1983年1月,边防股、消防股和县中队分别改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掖县大队(后改边防大队)、消防中队和县中队。1984年,股改为科,并增设通讯站。1986年,增设信访科。1987年3月,县交通监理所和城区交通队由交通局划归公安局,改为交通警察队。
1988年4月,县公安局改称莱州市公安局。
公安派出所 掖县公安局于1946年初设朱桥派出所和黑港口盘查站。是年11月增设三山岛公安分局和石虎嘴盘查站。1948年2月,分局、所、站全部撤销。1949年3月,掖南县公安局建立虎头崖派出所。1950年11月掖县公安局建立黑港口、海庙口、三山岛、石虎嘴、朱桥5处派出所。1951年和1953年派出所先后撤销。1956年8月,恢复三山岛、石虎嘴、虎头崖、海庙口4处派出所。1958年恢复黑港口派出所,同时增设海仓、仓上派出所。1960年5月,增设城关、沙河派出所。同年,三山岛、海庙口、海仓、黑港口4处派出所移交边防部队管理;1962年石虎嘴、虎头崖、仓上3处派出所移交边防部队管理,均称边防哨所。1966年11月恢复朱桥派出所,增设滕家、平里店、西由、过西、大原、东宋、珍珠、土山、夏邱、郭家店、三元11处派出所。1968年5月,边防部队将虎头崖、石虎嘴、仓上3处边防哨所移交县公安局,称边防派出所。1973年,撤销大原、平里店派出所和仓上边防派出所,建立三山岛边防派出所。1975年5月,建立海庙口边防派出所。1982年下半年,全县无派出所的18处公社,全部建立了派出所。1984年在新建寨里徐家乡设派出所。
附:日伪警察所
1938年2月,日军侵占掖城后,设日伪警察局,下设保安队、警备队。1939年,日伪掖县县公署,成立警察大队。1940年5月,正式成立伪掖县警察所,内设督察、警务、保安、警法、特务5个系。特务系内设情报室和剿共班。同年12月在沙河设立伪第一警察分所。1941年秋,在朱桥设伪第二警察分所。1942年6月在夏邱设立伪警察分驻所。是年12月,伪掖县警察所,增设经济系,专门封锁、破坏抗日根据地的货运和金融。1943年5月,日伪先后增设了平里店、掖城北门、驿道、神堂、海庙口、小庙后6个警察分驻所,又在城东门、南门、西门设伪警察派出所。是年,日伪将特务系改为特别保安队。1945年初,将特别保安队改为特高支部。是年9月,随日本投降而结束。
第一节 公安机构
巡警总局 清光绪卅四年(1908),县设巡警总局,以知县兼警务长。沙河、朱桥、平里店、夏邱、西由、郭家店、东宋、凤毛寨、珍珠、驿道,共设10处巡警分局,置副巡官。迅即改为巡警分区,副巡官改为巡官。
公安局 1914年,国民县政府设警察所,县知事兼所长,并成立警备队。1921年警备队改编为警察队。1927年,在沙河镇、平里店、朱桥镇、夏邱堡设4个警察分所。1928年县警察所改组为县公安局。
市(县)公安局 1938年3月,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政务大队,保卫政府机关。1938年9月,县政府收编土山红枪会武装后成立保安大队,下设3个中队和1个特务队,负责机关保卫和维护社会治安。1940年底,县公安局建立,内设宣教、侦察、审讯3个股,保安队的特务队改为公安局特务队(3个中队归县大队),负责保卫机关、押解犯人和通讯联络。1941年6月,公安局成立侦察队和看押所,特务队改为警卫队。同时,成立掖南县公安局。1946年公安局增设治安股,宣教股改为秘书股。1950年12月,县公安局改称县人民政府公安局,侦察股改为侦保股,警卫队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县中队。1951年公安局增设人事、内保股和劳改队。1952年撤销人事股,审讯股改为预审股。1954年,公安局增设执行股。1955年内保与侦保合并为政保股1956年3月,掖南县公安局并入掖县公安局。8月,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改称为县公安局,增设户籍股,县中队改为人民公安部队建制(1961年实行义务兵)。1958年12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机关合并为政法公安部,内设侦察科、预审科。1959年撤销政法公安部,恢复公安局,增设边防股。1962年撤销边防股。1963年撤销户籍股。1966年,县中队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隶属县人民武装部。1968年4月,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6月撤销军事管制,恢复公安局及所属机构。同时,增设经保股和边防股。1975年12月,成立消防中队(战士为义务兵)。1980年1月,成立刑警队,3月增设消防股。1983年1月,边防股、消防股和县中队分别改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掖县大队(后改边防大队)、消防中队和县中队。1984年,股改为科,并增设通讯站。1986年,增设信访科。1987年3月,县交通监理所和城区交通队由交通局划归公安局,改为交通警察队。
1988年4月,县公安局改称莱州市公安局。
公安派出所 掖县公安局于1946年初设朱桥派出所和黑港口盘查站。是年11月增设三山岛公安分局和石虎嘴盘查站。1948年2月,分局、所、站全部撤销。1949年3月,掖南县公安局建立虎头崖派出所。1950年11月掖县公安局建立黑港口、海庙口、三山岛、石虎嘴、朱桥5处派出所。1951年和1953年派出所先后撤销。1956年8月,恢复三山岛、石虎嘴、虎头崖、海庙口4处派出所。1958年恢复黑港口派出所,同时增设海仓、仓上派出所。1960年5月,增设城关、沙河派出所。同年,三山岛、海庙口、海仓、黑港口4处派出所移交边防部队管理;1962年石虎嘴、虎头崖、仓上3处派出所移交边防部队管理,均称边防哨所。1966年11月恢复朱桥派出所,增设滕家、平里店、西由、过西、大原、东宋、珍珠、土山、夏邱、郭家店、三元11处派出所。1968年5月,边防部队将虎头崖、石虎嘴、仓上3处边防哨所移交县公安局,称边防派出所。1973年,撤销大原、平里店派出所和仓上边防派出所,建立三山岛边防派出所。1975年5月,建立海庙口边防派出所。1982年下半年,全县无派出所的18处公社,全部建立了派出所。1984年在新建寨里徐家乡设派出所。
附:日伪警察所
1938年2月,日军侵占掖城后,设日伪警察局,下设保安队、警备队。1939年,日伪掖县县公署,成立警察大队。1940年5月,正式成立伪掖县警察所,内设督察、警务、保安、警法、特务5个系。特务系内设情报室和剿共班。同年12月在沙河设立伪第一警察分所。1941年秋,在朱桥设伪第二警察分所。1942年6月在夏邱设立伪警察分驻所。是年12月,伪掖县警察所,增设经济系,专门封锁、破坏抗日根据地的货运和金融。1943年5月,日伪先后增设了平里店、掖城北门、驿道、神堂、海庙口、小庙后6个警察分驻所,又在城东门、南门、西门设伪警察派出所。是年,日伪将特务系改为特别保安队。1945年初,将特别保安队改为特高支部。是年9月,随日本投降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