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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市(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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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掖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7日至11日举行,出席代表346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肖瑞华关于夏季工作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长王绍武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宪法(草案)》报告和副县长李世秀作的提案处理报告。会议肯定了去冬贯彻总路线,进行粮食统购统销,基层普选和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成绩;确定夏季工作应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开展农业增产运动,处理提案450件,并作出拥护《宪法(草案)》、互助合作、夏粮征购、夏防治安和取缔粮贩等决议。会议选出4人为出席首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1954年10月27日至30日举行,出席代表300人,会议听取了县长王绍武作的关于当前政治形势报告和省人大会议决议传达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李世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对统购统销的供求矛盾问题统一了认识,确定要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起来,巩固发展互助组、合作社,走社会主义道路。会议处理代表提案281件。通过了关于贯彻省人大决议,贯彻执行中央粮油统销政策,完成秋粮征购任务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5年12月20日至25日举行,出席代表310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王绍武关于今后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长李世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兵役局征集工作报告。会议确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要集中力量,开展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的增产运动,狠抓水、土、肥等措施,实现明年增产5000万公斤粮食的任务和依法完成880名新兵的征集任务。会议处理代表提案275件。通过了关于四年完成县第一个五年计划,拥护国家兵役法和财政预决算的决议。会议选举19名县人委委员,组成县人民委员会。李世秀为县长,王金堤、孙会生为副县长。自此,掖县人民政府改称掖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并选出掖县人民法院院长。
掖南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6日至10日在沙河镇召开,出席代表262人,缺席18人。会议听取了县长王振福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副县长胡京玉《关于〈宪法(草案)〉传达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夏季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关于拥护〈宪法(草案)〉的决议》和《关于夏季征购工作的决议》。会议选出韩茂林、仲肇广、曲芝芳3人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10月30日在沙河镇召开。大会听取了县委书记刘廷君作的时事政治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长王振福作的《关于政府前段工作执行情况和冬季工作计划报告》;通过《关于冬季生产互助合作工作决议》和《关于秋征秋购工作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5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在沙河镇召开,出席代表237人,缺席43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刘廷君作的《政治形势和今后工作任务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的工作总结报告及县兵役局关于实行《兵役法》的发言,并作出三项相应决议。还听取了代表提案处理报告。会议选举王信亭为县长,李梦九、冯宝为副县长连同19名委员组成县人民委员会。会议还选举出县人民法院院长。
1956年3月,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行政区划令》的规定,撤销掖南县建置并入掖县。
掖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6年12月25日至29日举行,出席代表386人,缺席54人,列席2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王金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大胜利,确定了转变领导作风,巩固整顿农业合作社,完成明年粮食增产等任务。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深入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把增产节约运动开展下去。会议处理代表提案360件。选举王金堤为县长,李梦九、冯宝、孙会生、杨斌为副县长连同22名委员,组成掖县人民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1957年5月29日至6月3日举行,出席代表304人,缺席136人,列席23人。会议听取了县委副书记王信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发言,听取审议了县长王金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团结起来,坚决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继续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会议处理代表提案320件。
第三次会议,1957年12月21日至25日举行,出席代表305人,列席35人。听取并审议了县长王金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收支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和征兵工作决议。会议确定今冬明春的工作方针是全面掀起生产大跃进和整风运动两大高潮,并号召人民积极开展水利建设、养猪积肥、改良土壤等农业增产活动,努力完成明年总产3亿公斤粮食艰巨任务,在机关中继续开展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整风运动,处理代表提案458件。
掖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29日至6月2日举行,出席代表333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王绍武关于形势任务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长王金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全面肯定了县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的胜利,确定了在继续完成经济、政治和思想战线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逐步实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提出了继续贯彻“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在做好“三夏”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地方工业和社办工厂,争取在六、七月份全县办起500座工厂的任务。会议处理代表提案344件;选举王金堤为县长,蓝丕昌、冯宝、孙会生、杨斌为副县长,连同20名委员,组成县人民委员会;选出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59年12月1日至5日举行,出席代表275人。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政治形势报告,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政府一年来工作、财政预决算和撤销10名被划为右派分子代表资格的决议。处理代表提案252件。
掖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0年12月7日至11日举行,出席代表361人。会议听取了县委副书记王信亭作的政治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长王金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处理代表提案457件。会议确认,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指引下,全县各项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灾荒严重,群众口粮严重不足。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开展生产自救,实行计划、节约用粮,抗灾渡荒。会议选举产生县人委委员25人,王金堤为县长,蓝丕昌、冯宝、孙会生、尹先英、孙书明为副县长,组成掖县人民委员会。
掖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3年6月11日至15日举行,出席代表364人。会议听取了县委副书记王信亭作的政治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长王金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还审议了法院工作报告,处理代表提案601件。会议确定,为争取农业和国民经济新高潮,要继续坚持“三面红旗”,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提出了狠抓“阶级斗争”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加速农业技术改革。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和学习雷锋的活动。会议选举产生县人委委员25名,王信亭为县长,王金堤、蓝丕昌、冯宝、徐志皓、孙会生为副县长,组成掖县人民委员会。还选出县法院院长,选举曲芝芳、杨安增、李美来、周同香、徐志皓、李应宽、桂占山7名出席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1964年7月23日至28日举行,出席代表34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王金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徐志皓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确定今后任务是进一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清政治、思想、经济、历史的“四清”运动)。县长王信亭调离,补选王金堤为县长。
第三次会议,1965年5月28日至6月1日举行,出席代表343人。会议听取了县委政治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收支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确定,把“四清”运动的重点“对准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由于在政治思想领域发展了“左”的错误,致使许多基层干部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县长王金堤离职,补选陈焕彩为县长。
掖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6年3月14日至17日举行,出席代表366人。会议听取了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还审议了法院工作报告,处理代表提案193件。会议确定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发动群众,进行抗旱双保,大力支援农业,为提前建成100万亩高产稳产田而奋斗。会议选举产生人委委员25名,陈焕彩为县长,蓝丕昌、冯宝、孙会生为副县长,组成掖县人民委员会。
掖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因“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县人大的一切活动被迫停止。1978年,中共掖县县委在《关于召开掖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通知》中指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县、社在‘文化大革命’中建立的革命委员会,是一届政权”。据此,1967年2月28日成立的由军队代表、革命领导干部代表和革命群众代表三结合的掖县革命委员会,被认可为掖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所产生。由1名主任、7名副主任,11名委员组成。
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8年5月3日至7日举行,出席代表760人。会议组织学习了第五届全国人大关于“文化大革命”经验教训的总结,听取并审议了县革委工作报告、1978-1985年八年经济建设规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团结起来,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努力完成全国五届人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实现“抓纲治国”三年大见成效和掖县八年经济建设规划,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会议选举王树吉为主任,曲洪藻、王政修、原万同、蓝丕昌、程勤彦、王好同、赵志刚为副主任,和另外58名委员组成县革命委员会。并选举出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掖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0年12月5日至8日举行,出席代表34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革委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则,总结了县六届人大以来14年的经验教训,确定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会议对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并处理代表提案381件。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专心致志地进行经济建设,向四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前进。会议根据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修订的《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规定,选举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和委员16名;改间接等额选举为直接差额选举,选举王政修为县长,原万同、范庆梅(女)、万景贵、赵志刚、姚国喜、张嘉文为副县长,撤销县革委恢复县人民政府;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2年2月3日至5日举行,出席代表32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总结了上次会议以来的工作,确定1982年的奋斗目标,动员全县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继续搞好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推行农村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开展“五讲四美”(讲文明、礼貌、卫生、秩序、道德,心灵、语言、行为、环境美)活动,抓好计划生育、科技、文教、卫生等各项工作,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更大进展。因人事变动,会议补选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增选人大常委会委员5名。
第三次会议,1983年2月22日至24日举行,出席代表32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在总结上次会议以来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了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处理代表提案89件。会议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指导思想,联系实际、确定了1983年全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动员全县人民,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第一年,各方面的工作都要扎实做好,取得更大的成绩。会议号召广大干群,行动起来,参加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会议选出徐建春、牛瑞琴、邱振忠、杨介人、郭宝升、王焕章、孙秀7人为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次会议,1983年11月16日至17日举行,出席代表309人,听取了县人大常委副主任王好同作的《关于选举问题的工作报告》,县委常委程勤彦作的关于选举办法的说明。因县长王政修调离,会议补选王国珉为县长,选举65人出席烟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中7人为参选代表。
掖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17日至20日举行,出席代表36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其它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杨庆文为县长,王玉亭、姚国喜、王恩政、丁云堂为副县长,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和委员23名,选出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认为,在进一步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要把农村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发展商品生产上来,把领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加快全县经济建设步伐。会议号召全县人民为实现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989年翻一番和1995年翻两番而努力奋斗。会议处理代表提案219件。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25日至28日举行,出席代表344人,列席5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其它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决议要求全县各级政府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实事求是,扎实工作,坚决反对和纠正新形势下的不正之风,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为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会议处理代表议案43件,选举了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改为常设机构,受人大常委会领导。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5月24日至26日举行,出席代表322人,列席代表208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其它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了政府关于县十届二次人代会代表提出的“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学生入初中难”和“人畜吃水难”三个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补选了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坚持“巩固、消化、补充、完善”的方针,扎扎实实地把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从各方面努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继续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进一步加强思想、文化和法制建设,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更好地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掖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5月4日至7日举行,出席代表312人。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出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5名、常务委员13名,选举杨庆文为县长,王玉亭、王恩政、丁云堂、李克英、冯云会为副县长。还选举了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要求,全县人民要集中力量抓好两件大事:在经济领域坚持正确的建设方针,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深入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努力保证全县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政治思想领域,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同心同德,奋发向上,开拓前进,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夺取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2月13日至14日举行,出席代表274人。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十三大会议精神,听取了县委的形势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烟台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会议通过了《选举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70人为烟台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3月14日至16日举行,出席代表28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强调,要在积极推进外向型经济的战略转移过程中,从强化经营机制、投入机制和服务机制等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高涨。进一步把“双增双节”运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坚持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开源节流,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证和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4月11日至1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认为,全市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推进改革开放,在物质和文明建设中取得好成绩。会议强调全市要深化改革,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增强城市功能,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为目标,把经济建设推向前进。
第五次会议,于1989年7月25日举行,出席代表257人,缺席71人。会议选举矫智仁为市长。
莱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3月31日至4月4日在市城区举行,出席代表318人,缺席9人,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列席。大会成立主席团和议案、财政预决算两个审查委员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各项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亭,副主任张嘉文、姚国喜、陈兆麟、丁云堂、冯云会、刘洪岐,委员19人;选举矫智仁为市长,李克英、程勤彦、谭维俭、孙平山、王占顺为副市长;选举王克俭为市法院院长,毛建国为市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转变作风,团结和依靠群众把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并要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深入改革,扩大开放,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实现“富民兴莱”的宏伟目标。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夺取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胜利。
第二次会议,1991年4月17日至20日举行,出席代表308人,缺席2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长矫智仁作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市法院工作报告等,并对各项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接受矫智仁因工作变动辞去市长职务的请求,补选刘洪元为政府市长,并补选本届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会议认为,过去的5年,胜利完成了“七五”计划的主要任务,全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群策群力,奋发图强,为实现“八五”末全市工农业总产值达百亿元而努力!
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4月1日至3日举行,出席代表304人,缺席25人,市委、市府各部门及驻莱省、市属企业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并对各项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接受李克英副市长的辞职请求。会议认为1991年全市人民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完成了本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为“八五”末过百亿、奔小康创造了良好开端。会议强调,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要一手抓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速度;一手抓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搞好服务。抓住时机,推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
莱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2月9日至14日在市城区举行,出席代表320名,缺席10名。大会成立主席团、财政预算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3年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各项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亭,副主任张嘉文、姚国喜、丁云堂、冯云会、刘洪岐、刘新智,委员20名;选出市长刘洪元,副市长谭维俭、孙平山、尚景亮、王洪涛、李惠堂、修中山;选出法院院长王克俭,检察院检察长毛建国。会议指出,实现超常规、跳跃式发展经济的主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改革开放的大气候十分有利,千万不可放过难得的历史机遇。市政府要实现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八五”后三年是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重要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领全市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体制,加快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素质和效益。继续实施“科教兴莱”战略,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共莱州市委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力拼搏,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伟大历史转折中乘势而上,为提前实现“八五”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