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 组织状况:清宣统二年(1910),成立沙河商会。1913年,成立虎头崖商会事务所。1917年,成立朱桥商会事务所。此后,平里店、石虎嘴、海庙后、掖城商会事务所相继成立。1933年成立掖县商会。1938年3月,商会组织解体。同年9月,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黑港口、石虎嘴、西由、平里店商会。1940年10月,成立掖县商会和海庙后商会,并在朱由、平里店、西由、三元等地设立商会分会。1945年9月,掖南县成立沙河镇、夏邱堡、东宋商会。1947年3月,又成立神堂、虎口崖商会。1949年7月,掖县、掖南县商会撤销。
1950年8月,成立掖南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和沙河、海郑、虎崖、幸台、路旺等区(镇)工商业联合会。1951年成立凤山、文峰、黄山等区工商业联合会。1952年成立郭家店等区工商业联合会。1950年,掖县在掖城、临城、过西、三元、后坡、保旺、双山、庙山、崮山、朱桥、梁郭、西由、朱由、平里店等区成立工商业联合会。1953年7月成立掖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4年,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要求,掖南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调整区一级组织,成立夏邱堡办事处,辖夏邱、黄山、大山区工商小组;郭家店办事处,辖郭家店、文峰区工商小组;东宋办事处,辖大山、虎崖、海郑区工商小组。1955年11月,成立掖县工商业联合会。1956年1月,设立朱桥办事处,辖西由、后坡、保旺、梁郭区工商小组;平里店办事处,辖平里店、朱由、大原、过西、双山、崮山、庙山、三元区工商业联合会。同年4月,掖南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并入掖县工商业联合会,并撤销郭家店、东宋两个办事处。5月,设沙河分会,辖沙河镇、土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海郑办事处,辖珍珠、东宋、虎崖区工商业联合会。11月,撤销夏邱堡、平里店、海郑办事处。1966年撤销沙河分会和朱桥办事处。“文化大革命”中工商业联合会停止活动。1978年3月,恢复掖县工商业联合会。1988年4月改为莱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设正副主任委员各1名,工作人员4名。
主要活动:早期商会组织,主要领导各行业交易活动,通报市场行情,调处工商业者之间纠纷,开展商品陈列交流,维护市面治安和向地方政府请求保护工商业者利益等。
1940年10月,掖县商会召开会议,教育工商业者切实执行抗日民主政府战时工商业政策,决不资敌,团结起来,打破日伪军对抗日根据地经济封锁。1942年1月,掖县商会在县政府领导下召开海内外商人会议,有朝鲜、日本、东北三省和台湾等地商绅出席,介绍了民主政府的工商业政策,沟通与海内外商绅联系。会后,进出口贸易活动频繁。各级商会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反伪钞斗争,协助县工商管理部门缩小集市,交易半日即散。同时,教育商人,不使用伪造的北海币,发现后立即报告,严厉打击不法商人在根据地内使用假北海币。1944年掖县商会会长王福文出任县政府汇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为县长兼),加强汇票市场管理。教育商人和钱庄老板,遵守县工商局颁布的《汇票管理办法》,不搞投机活动,稳定了金融市场。沙河商会自建立以来,原为大商号把持,且成立“商会村”,建有30多人枪的“保卫团”,排斥中小商人,对抗民主政府政策、法令。1946年7月,掖南县政府改组沙河商会,撤销“商会村”,解散“保卫团”,沙河市场贸易重新繁荣。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撤退后,掖县商会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北海银行、永泰商店(公营)、经济工作队等,对国民党发行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钞票迅即兑换,阻止在解放区流通。沙河商会在掖南县政府领导下,与北海银行、震东公司(公营)共同组建沙河镇交易所,加强对黄金汇票市场管理,还协助县政府推行税收制度,建立印花贴销处,防止行商、摊商漏税。
建国后,各级工商业联合会领导全县工商业者遵守人民政府各项政策法令,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指导私营工商业者思想改造,积极参加各项爱国运动。1951年11月,在沙河举办土产、百货、骡马等物资交流大会,约有10万人参加交易,成交额达40亿元(旧人民币)。1952年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教育运动。1953年9月,县工商联筹委会贯彻山东省工商联关于“端正私营企业经营作风,防止重犯‘五毒’”的通知,召开第二次筹委扩大会议,揭露私营工商业者套购、抢购及哄抬物价,抗拒国营经济领导的违法行为,决定对严重违法户西障区平里店镇同聚隆杂货铺和临城区泗河村新生油房进行处罚。1954年3月,掖县各级工商联,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掀起踊跃认购国家建设公债的热潮。7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教育私营工商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进行思想改造。1956年1月,全县私营工商业者,敲锣打鼓向人民政府呈递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书。5月,掖县工商联成立工商界学习委员会分会。7月,掖县工商联贯彻全国工商联一届五次全委会“关于推动全国工商业者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运动”的通知,组织全县1614名工商业者参加竞赛,普遍订立服务公约。年底,有171名工商业者被评为先进生产者。1958年7月,掖县工商联召开1170多名工商界人士参加的“加速自我改造誓师大会”。1959年10月,在大生产运动中,日新印染厂私方人员张金堂,创造出3种新工具,节约资金33.9万元,被树为全县工商业者学习榜样。12月,掖县工商联主任委员曲芝芳,出席全国工商界代表大会,受到国家主席刘少奇等领导人的接见并留影。1960年7月,掖县工商联分别在掖城、沙河、朱桥举办业余政治学校,组织工商业者参加学习。1963年,掖县工商联举办两期有53名工商业者参加学习的马列主义自修班。1964年开始,县工商联对全县工商业者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商联活动停止。1987年掖县工商联贯彻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优势,促进生产,搞活流通”的方针,办起经济实体,开展经济咨询服务,联络海外侨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1988年10月,莱州市工商联与山东经济学院联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专业班”,有58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工商专业的培训学习。
个体劳动者协会 组织状况:1984年12月,掖县首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召开,通过掖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成立掖县个体劳动者协会,选举产生了协会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林克修,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10人。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下,执行“协会”任务。每届任期3年。协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常设办事机构,由政府指派1名秘书(后改为办公室主任)和聘用4名办事人员,处理日常事务。乡镇设分会,分会委员由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2年。各分会聘请秘书1人,负责日常工作。全县共有会员34195人。
主要活动:协会建立后,首先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至1992年共进行个体户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138次,受教育面达98%。同时,开展技术培训活动,举办技术培训班113次,培训个体人员2352人。其次,根据章程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监督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和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消费者协会 组织状况:莱州市消费者协会于1990年6月成立,设理事会,由政府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和新闻等单位的代表组成。理事会推举12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闭会期间职权。理事会推举消费者协会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2-3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下开展协会活动。理事、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协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工作人员3人,在办公室主任(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主持下处理日常事务。乡镇均成立分会,由分会理事会推举分会会长、副会长,通过会长提名的兼职秘书,由秘书处理分会日常事务。
主要活动: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群众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协会建立后,无偿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达6300多人次;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1470多件,为消费者避免经济损失约10万元;参与对社会商品的各种监督、检查210多次,印发法规条例3000多册,宣传教育250多场次。到1992年,评选出消费者满意商店10个,其中莱州市级6个,烟台市级4个。
第六节 工商业团体
商会 组织状况:清宣统二年(1910),成立沙河商会。1913年,成立虎头崖商会事务所。1917年,成立朱桥商会事务所。此后,平里店、石虎嘴、海庙后、掖城商会事务所相继成立。1933年成立掖县商会。1938年3月,商会组织解体。同年9月,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黑港口、石虎嘴、西由、平里店商会。1940年10月,成立掖县商会和海庙后商会,并在朱由、平里店、西由、三元等地设立商会分会。1945年9月,掖南县成立沙河镇、夏邱堡、东宋商会。1947年3月,又成立神堂、虎口崖商会。1949年7月,掖县、掖南县商会撤销。
1950年8月,成立掖南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和沙河、海郑、虎崖、幸台、路旺等区(镇)工商业联合会。1951年成立凤山、文峰、黄山等区工商业联合会。1952年成立郭家店等区工商业联合会。1950年,掖县在掖城、临城、过西、三元、后坡、保旺、双山、庙山、崮山、朱桥、梁郭、西由、朱由、平里店等区成立工商业联合会。1953年7月成立掖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4年,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要求,掖南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调整区一级组织,成立夏邱堡办事处,辖夏邱、黄山、大山区工商小组;郭家店办事处,辖郭家店、文峰区工商小组;东宋办事处,辖大山、虎崖、海郑区工商小组。1955年11月,成立掖县工商业联合会。1956年1月,设立朱桥办事处,辖西由、后坡、保旺、梁郭区工商小组;平里店办事处,辖平里店、朱由、大原、过西、双山、崮山、庙山、三元区工商业联合会。同年4月,掖南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并入掖县工商业联合会,并撤销郭家店、东宋两个办事处。5月,设沙河分会,辖沙河镇、土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海郑办事处,辖珍珠、东宋、虎崖区工商业联合会。11月,撤销夏邱堡、平里店、海郑办事处。1966年撤销沙河分会和朱桥办事处。“文化大革命”中工商业联合会停止活动。1978年3月,恢复掖县工商业联合会。1988年4月改为莱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设正副主任委员各1名,工作人员4名。
主要活动:早期商会组织,主要领导各行业交易活动,通报市场行情,调处工商业者之间纠纷,开展商品陈列交流,维护市面治安和向地方政府请求保护工商业者利益等。
1940年10月,掖县商会召开会议,教育工商业者切实执行抗日民主政府战时工商业政策,决不资敌,团结起来,打破日伪军对抗日根据地经济封锁。1942年1月,掖县商会在县政府领导下召开海内外商人会议,有朝鲜、日本、东北三省和台湾等地商绅出席,介绍了民主政府的工商业政策,沟通与海内外商绅联系。会后,进出口贸易活动频繁。各级商会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反伪钞斗争,协助县工商管理部门缩小集市,交易半日即散。同时,教育商人,不使用伪造的北海币,发现后立即报告,严厉打击不法商人在根据地内使用假北海币。1944年掖县商会会长王福文出任县政府汇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为县长兼),加强汇票市场管理。教育商人和钱庄老板,遵守县工商局颁布的《汇票管理办法》,不搞投机活动,稳定了金融市场。沙河商会自建立以来,原为大商号把持,且成立“商会村”,建有30多人枪的“保卫团”,排斥中小商人,对抗民主政府政策、法令。1946年7月,掖南县政府改组沙河商会,撤销“商会村”,解散“保卫团”,沙河市场贸易重新繁荣。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撤退后,掖县商会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北海银行、永泰商店(公营)、经济工作队等,对国民党发行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钞票迅即兑换,阻止在解放区流通。沙河商会在掖南县政府领导下,与北海银行、震东公司(公营)共同组建沙河镇交易所,加强对黄金汇票市场管理,还协助县政府推行税收制度,建立印花贴销处,防止行商、摊商漏税。
建国后,各级工商业联合会领导全县工商业者遵守人民政府各项政策法令,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指导私营工商业者思想改造,积极参加各项爱国运动。1951年11月,在沙河举办土产、百货、骡马等物资交流大会,约有10万人参加交易,成交额达40亿元(旧人民币)。1952年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教育运动。1953年9月,县工商联筹委会贯彻山东省工商联关于“端正私营企业经营作风,防止重犯‘五毒’”的通知,召开第二次筹委扩大会议,揭露私营工商业者套购、抢购及哄抬物价,抗拒国营经济领导的违法行为,决定对严重违法户西障区平里店镇同聚隆杂货铺和临城区泗河村新生油房进行处罚。1954年3月,掖县各级工商联,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掀起踊跃认购国家建设公债的热潮。7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教育私营工商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进行思想改造。1956年1月,全县私营工商业者,敲锣打鼓向人民政府呈递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书。5月,掖县工商联成立工商界学习委员会分会。7月,掖县工商联贯彻全国工商联一届五次全委会“关于推动全国工商业者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运动”的通知,组织全县1614名工商业者参加竞赛,普遍订立服务公约。年底,有171名工商业者被评为先进生产者。1958年7月,掖县工商联召开1170多名工商界人士参加的“加速自我改造誓师大会”。1959年10月,在大生产运动中,日新印染厂私方人员张金堂,创造出3种新工具,节约资金33.9万元,被树为全县工商业者学习榜样。12月,掖县工商联主任委员曲芝芳,出席全国工商界代表大会,受到国家主席刘少奇等领导人的接见并留影。1960年7月,掖县工商联分别在掖城、沙河、朱桥举办业余政治学校,组织工商业者参加学习。1963年,掖县工商联举办两期有53名工商业者参加学习的马列主义自修班。1964年开始,县工商联对全县工商业者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商联活动停止。1987年掖县工商联贯彻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优势,促进生产,搞活流通”的方针,办起经济实体,开展经济咨询服务,联络海外侨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1988年10月,莱州市工商联与山东经济学院联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专业班”,有58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工商专业的培训学习。
个体劳动者协会 组织状况:1984年12月,掖县首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召开,通过掖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成立掖县个体劳动者协会,选举产生了协会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林克修,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10人。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下,执行“协会”任务。每届任期3年。协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常设办事机构,由政府指派1名秘书(后改为办公室主任)和聘用4名办事人员,处理日常事务。乡镇设分会,分会委员由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2年。各分会聘请秘书1人,负责日常工作。全县共有会员34195人。
主要活动:协会建立后,首先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至1992年共进行个体户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138次,受教育面达98%。同时,开展技术培训活动,举办技术培训班113次,培训个体人员2352人。其次,根据章程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监督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和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消费者协会 组织状况:莱州市消费者协会于1990年6月成立,设理事会,由政府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和新闻等单位的代表组成。理事会推举12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闭会期间职权。理事会推举消费者协会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2-3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下开展协会活动。理事、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协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工作人员3人,在办公室主任(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主持下处理日常事务。乡镇均成立分会,由分会理事会推举分会会长、副会长,通过会长提名的兼职秘书,由秘书处理分会日常事务。
主要活动: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群众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协会建立后,无偿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达6300多人次;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1470多件,为消费者避免经济损失约10万元;参与对社会商品的各种监督、检查210多次,印发法规条例3000多册,宣传教育250多场次。到1992年,评选出消费者满意商店10个,其中莱州市级6个,烟台市级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