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状况 妇女会:1930年,国民党掖县县党部成立掖县妇女会,委杨文郁为会长。各区设妇女分会。1935年春,韩复榘通令解散山东地方国民党党部,妇女会随之解散。
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妇女抗日救国会1938年5月,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政治部成立妇女抗日救国会,主任张福芝,成员有曲岚(冷骥)、蒋寿全、张小燕等。8月,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与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合编,三支队的妇救会组织由中共胶东特委统一整编。
莱州市妇女联合会:1938年8月,掖县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妇救会”)成立。首任会长方菊珍。下设区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和乡、村妇女抗日救国会。1940年11月,掖县划分为掖县、掖南县,两县重建妇救会。1946年5月,县妇救会改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内设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福利部。区妇救会改称区民主妇女联合会;乡、村妇女救国会改称妇女代表会。1958年5月,称县、公社妇女联合会,大队称妇代会。“文化大革命”中妇联停止活动。1972年12月,恢复县妇联。1985年2月,县妇联设组宣部、儿童工作部、权益部、办公室。1988年改称莱州市妇女联合会。
主要活动 反对封建:1930年,妇女会提倡妇女解放,反对旧礼教;协助妇女放足委员会宣传“天足”的好处,缠足的弊害,并去各村劝放足、查缠足。同时,创办妇女识字班,动员妇女学文化,破除迷信,组织妇女参加“拉庙”活动。
参军支前:1938年3月,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创建时,女共产党员张福芝、方菊珍等就报名参军。到1953年6月,全县妇女参军343名,参政401名。抗日战争时,妇女曾多次发起献金、献银运动。纪念“七七”事变三周年时,全县妇女一次捐献40万元。累计做军棉衣、军鞋逾万件(双)。1940年,掖南县妇救会,组织妇女自卫团员28756人,送情报当向导、抢救伤员、掩护战士。1940年12月,郭家店战斗中,林格村的张永芝大娘,主动抢救6名伤员,连续5昼夜照顾伤员,被评为拥军模范。1942年2月,洼里曹家村18岁妇救会员曹振菊被日军捉住,令其辨认捆缚的西海专署交通员身份。她一口咬定“是我哥哥!”。日军对其施以刀刮酷刑,她仍坚贞不屈直至牺牲。同年3月,柴棚乡妇救会长姜淑兰被小庙后日军逮捕,押至柴棚集示众。姜淑兰痛斥日军汉奸,在被狼狗撕咬中高呼口号就义。1943年,掖县、掖南县发展青妇小队队员9000余名,他们动员青年参军,参加破公路、拆桥梁、埋地雷,阻截日伪军“扫荡”等活动。1943年秋,沙河镇蒋家村拥军支前模范范淑兰,在丈夫牺牲后,又动员两个弟弟参军。一年多时间,她动员32名青年参军。1944年7月,她机智掩护武工队员韩进福免遭日军杀害。8月,她给十区区中队报信并带路转移村外,免遭日军包围,自己却受了重伤。1946年冬,国民党军队进犯掖县,妇联会员积极磨军粮、运弹药、动员亲人参军。粉子山战役中,小庙后村妇女自动组织妇女担架队,转运伤员。马山区孙家、陶家、下徐家村妇女自动组织向导组为部队带路。济南战役期间,掖南县八个区的妇女赶缝棉军衣10万套,全县妇女半月做军鞋22万双。1948年,六区妇救会长、西罗台村王培青,利用堂姨系傅作义姨太太关系,去北平参与对傅的策反工作,后病逝葬于八宝山,碑铭褒扬。1951年,为支援抗美援朝,县妇联开展捐献“千百元”运动,过西、朱桥、梁郭区妇女捐献544.56万元,全县做军鞋1.5万双。
维护权益:1941年7月,各级妇救会,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买卖婚姻。1944年,县妇救会组织妇女,坚决反对旧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对妇女的束缚,争取与男子享有同等权利。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县区妇女组织积极贯彻,除清理积案外,还及时处结53件干涉婚姻自由案和520例受虐待妇女离婚案。积极维护了妇女的土地所有权、继承权和男女同工同酬权。同时提出,基于妇女生理特征,适当使用妇女劳力的合理要求。1983年新《宪法》颁布后,全县展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活动,成立法律咨询站48处,联合召开公判大会5次,判决摧残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罪犯30人。1984年8月,县妇联设法律顾问处。1985年春,全县28处乡镇建立维护妇女权益咨询站,1015个村建立护权咨询小组。战争年代,社会保育事业,主要是做好孕妇卫生指导和接产训练。1951年麦收时,西由乡后吕村徐建春互助组办起全县第一个农忙托儿所,有4名保育员,1名教师,收托幼儿17名。同年11月,县二届一次妇代会号召解放妇女劳力成立农村托儿所。随着农村互助合作事业的兴起,托幼事业得到迅速发展。1952年3月,成立机关托儿所,入托幼儿11名。上半年,全县成立农忙托儿所、组98个,收托幼儿611名。
1958年,托幼园所剧增,共收托幼儿91374名,占幼儿总数的90%。1961年以来,因经济调整,幼托工作一度停滞,入托率为32.4%,入园率为7.7%。1970年,县妇联推广西由公社办幼儿园经验,全县幼儿园发展至545处。次年,加强培训幼师,幼儿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从单纯的“看孩子”,发展成为整个教育过程中的幼儿教育阶段。1982年5月,成立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对儿童福利设施、园所缮建进行投资。1981-1986年,掖县幼儿托儿园所2次荣获国家级奖励,5次荣获省级奖励。1988年5月31日,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会长康克清,授予莱州市“热爱儿童”荣誉奖章。是年,全市有幼儿园1006处,入园学前儿童61309名,托儿所60处,入托儿童36699名,入托率59.9%。幼儿教师、保育员及工作人员2026名。
生产建设:旧社会掖县妇女多操持家务,较少参加田间劳动。1941年政府号召大生产,有20%妇女参加秋收。1943年,掖南县30%妇女投入春耕。1943年春季天旱,妇女组织包工队,互助互利投入抗旱。1945年,保旺区傅月美荣获“胶东农业劳动英雄”称号。《大众日报》两次载文专题报导。1946年,县委发动妇女从事手工业生产,掖西98%,掖南24%的妇女掐草辫,编草帽,半年收入5000万元(北海币)。1949年3月,掖县妇联召开劳动妇女代表大会,发动妇女参加田间劳动。全县有50%的妇女投入生产,涌现出女扶犁手1304名,女扶耧手163名,并出现了妇女“变工组”、“互助组”。1951年周同香组织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1955年,全县初级合作社中,已有女社长37名,女副社长833名。周同香荣膺“全国优秀女社长”、“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初级社转入高级社后,全县90%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发展多种经济,仅掐草帽辫,年收入就达15万元。妇女们不仅参加体力劳动,还积极参加农业科学实验,西由公社王贾大队农业技术队女队长张焕英被誉为“小农专家”,还有王文波、王克英等一些妇女农业科技骨干。1958年12月,王克英出席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全县妇女参加修水库、打水井、砌塘坝、填沟削岭、凿石挖塘总人数达6.8万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户、重点户21953户,2.67万人;经济联合体945个,5980人,收入10800万元,占全县多种经济总收入56%。1988年,有12.5万名农村妇女活跃于商品生产第一线,占商品生产劳动力总数的60%。乡(镇)村办企业中,有女职工13.84万名,占乡(镇)村企业总人数48.5%。创造产值占总产值40%。全市有40名女职工获“烟台市商品生产女精英”称号,6个妇女主体单位获“烟台市商品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评优比赛:1958年10月,响应省妇联号召,开展向“两英一芹”(西由公社王贾大队张焕英、王克英,高唐县刘淑芹)学习活动。在整社运动中,全县涌现出妇女“五好”社员29050名,“五好”家庭16734户。1960年3月,在省妇联召开的“三八”妇女代表大会上,徐建春、张焕英、王克英,荣获“三八”红旗奖章。1979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上,西由公社妇联,荣获“三八”红旗集体标兵,周同香、邱秀亭、王文波、孙承梅,荣获“三八”红旗手称号。是年11月,在山东省妇女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上,平里店公社淳于大队妇代会、大原公社朱旺大队妇代会,荣获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麻永华、吕美兰、杜文慧、毛淑兰、徐青枝、冯春兰,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1982年西由公社妇联再次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李秀亭、周同香、邱秀亭、所淑奎、刘玉芝,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6个农户荣获全国“五好”家庭称号。驿道公社东赵大队妇代会、三元公社周官大队妇代会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李福香、吕美兰、赵兰美、宋润华、徐再华、杜文慧、徐青枝、李凤斌、毛淑兰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11个农户荣获省“五好”家庭称号。
1989年,“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活动增加了移风移俗的内容,在全市妇女中开展“八提倡、八反对”的演讲活动,全市有近万名妇女参加演讲,广大农村建立起1000多个红(婚事)白(丧事)理事会、禁赌协会、红娘队等移风易俗组织。全市有776名有赌博行为的男人,在母劝子、妻劝夫的帮助监督下,改掉恶习。市妇联还推广平里店镇西北障村开展“婆媳双夸”的经验和大原镇开展“假如我做了婆婆”大讨论的经验,促进“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活动的深入开展。这年,有39人被评为烟台市级“三八”红旗手,6个单位为“三八”红旗集体;19户被评为烟台市级“五好”家庭,其中9户被评为省级“五好”家庭。1990年,开展以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为主要标志争当烟台市级20户最佳家庭的活动,使妇女创优活动更加深入,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普遍提高。1991年,开展“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全市获山东省级的“三八”红旗手2名、先进妇代会6个、红旗妇代会1个(平里店镇西北障村)、妇联先进单位1个(过西镇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1个、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6个;有11名妇女被评为烟台市巾帼建功杯先进个人。1992年,开展双学(学文化、学技术)、双比(比成绩、比贡献)活动,推广了莱州镇大原家村妇女“管家、治家、发家”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区域文明共建活动的经验。全市涌现出省级“双学双比”能手1名、巾帼建功杯女能手1名、优秀妇女干部11名,并同时被命名为省级“三八”红旗手。西由镇腰王村的盛乔春,被评为省红嫂,并命名为省“三八”红旗手。市农业科学院(原莱州市玉米研究所)张永慧,被命名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第三节 妇女团体
组织状况 妇女会:1930年,国民党掖县县党部成立掖县妇女会,委杨文郁为会长。各区设妇女分会。1935年春,韩复榘通令解散山东地方国民党党部,妇女会随之解散。
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妇女抗日救国会1938年5月,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政治部成立妇女抗日救国会,主任张福芝,成员有曲岚(冷骥)、蒋寿全、张小燕等。8月,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与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合编,三支队的妇救会组织由中共胶东特委统一整编。
莱州市妇女联合会:1938年8月,掖县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妇救会”)成立。首任会长方菊珍。下设区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和乡、村妇女抗日救国会。1940年11月,掖县划分为掖县、掖南县,两县重建妇救会。1946年5月,县妇救会改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内设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福利部。区妇救会改称区民主妇女联合会;乡、村妇女救国会改称妇女代表会。1958年5月,称县、公社妇女联合会,大队称妇代会。“文化大革命”中妇联停止活动。1972年12月,恢复县妇联。1985年2月,县妇联设组宣部、儿童工作部、权益部、办公室。1988年改称莱州市妇女联合会。
主要活动 反对封建:1930年,妇女会提倡妇女解放,反对旧礼教;协助妇女放足委员会宣传“天足”的好处,缠足的弊害,并去各村劝放足、查缠足。同时,创办妇女识字班,动员妇女学文化,破除迷信,组织妇女参加“拉庙”活动。
参军支前:1938年3月,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创建时,女共产党员张福芝、方菊珍等就报名参军。到1953年6月,全县妇女参军343名,参政401名。抗日战争时,妇女曾多次发起献金、献银运动。纪念“七七”事变三周年时,全县妇女一次捐献40万元。累计做军棉衣、军鞋逾万件(双)。1940年,掖南县妇救会,组织妇女自卫团员28756人,送情报当向导、抢救伤员、掩护战士。1940年12月,郭家店战斗中,林格村的张永芝大娘,主动抢救6名伤员,连续5昼夜照顾伤员,被评为拥军模范。1942年2月,洼里曹家村18岁妇救会员曹振菊被日军捉住,令其辨认捆缚的西海专署交通员身份。她一口咬定“是我哥哥!”。日军对其施以刀刮酷刑,她仍坚贞不屈直至牺牲。同年3月,柴棚乡妇救会长姜淑兰被小庙后日军逮捕,押至柴棚集示众。姜淑兰痛斥日军汉奸,在被狼狗撕咬中高呼口号就义。1943年,掖县、掖南县发展青妇小队队员9000余名,他们动员青年参军,参加破公路、拆桥梁、埋地雷,阻截日伪军“扫荡”等活动。1943年秋,沙河镇蒋家村拥军支前模范范淑兰,在丈夫牺牲后,又动员两个弟弟参军。一年多时间,她动员32名青年参军。1944年7月,她机智掩护武工队员韩进福免遭日军杀害。8月,她给十区区中队报信并带路转移村外,免遭日军包围,自己却受了重伤。1946年冬,国民党军队进犯掖县,妇联会员积极磨军粮、运弹药、动员亲人参军。粉子山战役中,小庙后村妇女自动组织妇女担架队,转运伤员。马山区孙家、陶家、下徐家村妇女自动组织向导组为部队带路。济南战役期间,掖南县八个区的妇女赶缝棉军衣10万套,全县妇女半月做军鞋22万双。1948年,六区妇救会长、西罗台村王培青,利用堂姨系傅作义姨太太关系,去北平参与对傅的策反工作,后病逝葬于八宝山,碑铭褒扬。1951年,为支援抗美援朝,县妇联开展捐献“千百元”运动,过西、朱桥、梁郭区妇女捐献544.56万元,全县做军鞋1.5万双。
维护权益:1941年7月,各级妇救会,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买卖婚姻。1944年,县妇救会组织妇女,坚决反对旧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对妇女的束缚,争取与男子享有同等权利。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县区妇女组织积极贯彻,除清理积案外,还及时处结53件干涉婚姻自由案和520例受虐待妇女离婚案。积极维护了妇女的土地所有权、继承权和男女同工同酬权。同时提出,基于妇女生理特征,适当使用妇女劳力的合理要求。1983年新《宪法》颁布后,全县展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活动,成立法律咨询站48处,联合召开公判大会5次,判决摧残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罪犯30人。1984年8月,县妇联设法律顾问处。1985年春,全县28处乡镇建立维护妇女权益咨询站,1015个村建立护权咨询小组。战争年代,社会保育事业,主要是做好孕妇卫生指导和接产训练。1951年麦收时,西由乡后吕村徐建春互助组办起全县第一个农忙托儿所,有4名保育员,1名教师,收托幼儿17名。同年11月,县二届一次妇代会号召解放妇女劳力成立农村托儿所。随着农村互助合作事业的兴起,托幼事业得到迅速发展。1952年3月,成立机关托儿所,入托幼儿11名。上半年,全县成立农忙托儿所、组98个,收托幼儿611名。
1958年,托幼园所剧增,共收托幼儿91374名,占幼儿总数的90%。1961年以来,因经济调整,幼托工作一度停滞,入托率为32.4%,入园率为7.7%。1970年,县妇联推广西由公社办幼儿园经验,全县幼儿园发展至545处。次年,加强培训幼师,幼儿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从单纯的“看孩子”,发展成为整个教育过程中的幼儿教育阶段。1982年5月,成立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对儿童福利设施、园所缮建进行投资。1981-1986年,掖县幼儿托儿园所2次荣获国家级奖励,5次荣获省级奖励。1988年5月31日,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会长康克清,授予莱州市“热爱儿童”荣誉奖章。是年,全市有幼儿园1006处,入园学前儿童61309名,托儿所60处,入托儿童36699名,入托率59.9%。幼儿教师、保育员及工作人员2026名。
生产建设:旧社会掖县妇女多操持家务,较少参加田间劳动。1941年政府号召大生产,有20%妇女参加秋收。1943年,掖南县30%妇女投入春耕。1943年春季天旱,妇女组织包工队,互助互利投入抗旱。1945年,保旺区傅月美荣获“胶东农业劳动英雄”称号。《大众日报》两次载文专题报导。1946年,县委发动妇女从事手工业生产,掖西98%,掖南24%的妇女掐草辫,编草帽,半年收入5000万元(北海币)。1949年3月,掖县妇联召开劳动妇女代表大会,发动妇女参加田间劳动。全县有50%的妇女投入生产,涌现出女扶犁手1304名,女扶耧手163名,并出现了妇女“变工组”、“互助组”。1951年周同香组织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1955年,全县初级合作社中,已有女社长37名,女副社长833名。周同香荣膺“全国优秀女社长”、“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初级社转入高级社后,全县90%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发展多种经济,仅掐草帽辫,年收入就达15万元。妇女们不仅参加体力劳动,还积极参加农业科学实验,西由公社王贾大队农业技术队女队长张焕英被誉为“小农专家”,还有王文波、王克英等一些妇女农业科技骨干。1958年12月,王克英出席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全县妇女参加修水库、打水井、砌塘坝、填沟削岭、凿石挖塘总人数达6.8万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户、重点户21953户,2.67万人;经济联合体945个,5980人,收入10800万元,占全县多种经济总收入56%。1988年,有12.5万名农村妇女活跃于商品生产第一线,占商品生产劳动力总数的60%。乡(镇)村办企业中,有女职工13.84万名,占乡(镇)村企业总人数48.5%。创造产值占总产值40%。全市有40名女职工获“烟台市商品生产女精英”称号,6个妇女主体单位获“烟台市商品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评优比赛:1958年10月,响应省妇联号召,开展向“两英一芹”(西由公社王贾大队张焕英、王克英,高唐县刘淑芹)学习活动。在整社运动中,全县涌现出妇女“五好”社员29050名,“五好”家庭16734户。1960年3月,在省妇联召开的“三八”妇女代表大会上,徐建春、张焕英、王克英,荣获“三八”红旗奖章。1979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上,西由公社妇联,荣获“三八”红旗集体标兵,周同香、邱秀亭、王文波、孙承梅,荣获“三八”红旗手称号。是年11月,在山东省妇女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上,平里店公社淳于大队妇代会、大原公社朱旺大队妇代会,荣获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麻永华、吕美兰、杜文慧、毛淑兰、徐青枝、冯春兰,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1982年西由公社妇联再次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李秀亭、周同香、邱秀亭、所淑奎、刘玉芝,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6个农户荣获全国“五好”家庭称号。驿道公社东赵大队妇代会、三元公社周官大队妇代会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李福香、吕美兰、赵兰美、宋润华、徐再华、杜文慧、徐青枝、李凤斌、毛淑兰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11个农户荣获省“五好”家庭称号。
1989年,“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活动增加了移风移俗的内容,在全市妇女中开展“八提倡、八反对”的演讲活动,全市有近万名妇女参加演讲,广大农村建立起1000多个红(婚事)白(丧事)理事会、禁赌协会、红娘队等移风易俗组织。全市有776名有赌博行为的男人,在母劝子、妻劝夫的帮助监督下,改掉恶习。市妇联还推广平里店镇西北障村开展“婆媳双夸”的经验和大原镇开展“假如我做了婆婆”大讨论的经验,促进“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活动的深入开展。这年,有39人被评为烟台市级“三八”红旗手,6个单位为“三八”红旗集体;19户被评为烟台市级“五好”家庭,其中9户被评为省级“五好”家庭。1990年,开展以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为主要标志争当烟台市级20户最佳家庭的活动,使妇女创优活动更加深入,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普遍提高。1991年,开展“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全市获山东省级的“三八”红旗手2名、先进妇代会6个、红旗妇代会1个(平里店镇西北障村)、妇联先进单位1个(过西镇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1个、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6个;有11名妇女被评为烟台市巾帼建功杯先进个人。1992年,开展双学(学文化、学技术)、双比(比成绩、比贡献)活动,推广了莱州镇大原家村妇女“管家、治家、发家”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区域文明共建活动的经验。全市涌现出省级“双学双比”能手1名、巾帼建功杯女能手1名、优秀妇女干部11名,并同时被命名为省级“三八”红旗手。西由镇腰王村的盛乔春,被评为省红嫂,并命名为省“三八”红旗手。市农业科学院(原莱州市玉米研究所)张永慧,被命名为全国“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