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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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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期间,县委先后设敌工部(科)、统联部专司统战工作。1946年改设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1948年撤销。1951年重设统战部。“文化大革命”中统战机构瘫痪。1975年5月恢复统战部。1978年于统战部内设侨务干部1人(后侨务分出)。1982年县委于统战部内设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89年对台办分出)。1992年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和综合科,共有干部职工12人。
1937年前,县委统战工作主要是以合法斗争形式,不断发动农民、商人和学生反对苛捐杂税、贪官污吏和抵制日货。
抗日战争时期,统战工作主要是团结一切进步力量,共同抗日。“七七”事变后,国民党掖县县长刘国斌,在日军入境之前即携款潜逃,全县一度陷入无政府状态。县委抓住时机,发动党员广泛团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抗日。郑耀南亲自说服国民党员中的左派孙会生、徐志皓、徐承勋、宿铭山等,协助县委争取旧区队和筹措枪支。他们还协助联络国民党右派赵森堂,与县委共同组织了掖县民众抗敌动员委员会,将全县抗日武装统一在共产党领导下,为玉皇顶起义创造了条件。1938年5月,孙会生、徐志皓登报声明退出国民党。在军政建设中,党组织注意团结各界人士,曾安排旧区队队长周亚泉任三支队副队长,徐志皓任交际处处长,孙会生任军需处处长,赵森堂任参谋长,无党派人士张冠五任县长。玉皇顶起义后,刚成立的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和掖县抗日民主政府,面临稳定局势和解决经费的困难。三支队党委成立“财经委员会”,安排社会贤达孙康侯任主任,孙会生、徐志皓、郭欣农和张玉田任副主任。他们积极整理盐务税收,加强财物粮食管理,筹建北海银行和兵工厂、被服厂,对稳定局势,保证军政供给,起了重要作用。在经济上,掖县党的组织不仅自给而且有余,还支援了胶东区党委、山东分局和延安总部(由交通营专送)。在筹集款饷中注意发挥士绅名流作用。徐柏龄是过西徐家人,当时在国内买卖多,资金雄厚,在商界和社会上层人士中颇有影响,也热心赞助抗日活动。每有军政费用急需找到徐柏龄,他既牵头又带头捐款,由于他了解商界各家底细,每次由他牵头筹款都圆满完成任务。在对敌斗争中,县委还利用起义投诚人员对敌策反。原在顽县政府常备大队任职的姜云生投诚后,1942年受命打入日伪孚康公司矿警队任教官。在掖南独立营配合下,不仅成功策反伪矿警队50余人起义,并俘日军军曹龙本及其伍队。1945年4月国民党闫珂卿部属邱子元,在统战政策感召下,也率政工二大队70余人起义。
1940年4月,县委召开有各界人士参加的掖县临时参议会后,共商抗日军政大计。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了掖县参议长和县长,县区政权机构都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原则,普遍实行“三三”制(共产党员、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同时,工、农、青、妇、商等抗日救国组织也先后成立。1942年县政府召开海外商人会议,在朝鲜、日本、台湾等地经商者48人与会,增强了与海外商人的联系。
解放战争时期,统战工作主要是联合工、农、兵、商等各界爱国分子,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建立新中国。1945年,县委根据胶东区党委部署,号召参政的共产党员,无条件地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向党外人士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团结党外人士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积极贯彻《土地法大纲》,宣布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坚决保护民族工商业。掖县第二届参议会第二次会议,专门讨论通过了《关于土地改革的决议案》,积极支持土地改革运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以当家做主人的精神积极参政议政,不断提出提案,在民主施政、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和发动参军参战等重大政治活动中,发挥重大作用。
建国后,统战工作主要是团结广大知识分子、工商业者、宗教界和民主人士为社会主义建设献计献策。50年代初期,按照党的政策,在各级政权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民主人士。“文化大革命”前,掖县人民委员会6名县长、副县长中,安排徐志皓、孙会生2人任副县长,占33.3%。1954年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底,掖县全部私营商业已分别过渡成为公私合营商店和合作商店(小组)。在公私合营工厂中,对资方也适当安排实职工作,使其有职有权。曲芝芳,原为私营裕盛铁工厂厂长,1952年私营裕盛铁工厂与中亚、复合、玉成铁工厂实现“私私合营”,1955年又与国营莱阳专署实业公司合营称公私合营掖南县民丰铁工厂,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时又合并进3个私营工厂。1958年民丰铁工厂改名掖县机械制造厂,1964年改名山东掖县轴瓦厂。直至1966年11月曲芝芳一直任这个工厂的厂长,他勤恳创业,奉公守法,深受职工尊重。曲芝芳还任过县工商联主任和县政协副主席。1980年12月至今仍任市(县)政协常务委员和工商联副主任,在工商界威信颇高。
“文化大革命”中,统战工作基本停止。
1978年后,统战工作得到加强,统战政策得到落实,统战范围进一步扩大。1978年10月起,对全县在反右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581人,进行复查,全部予以纠正。对外地遣入的107名右派分子,也逐人落实政策。对全县党外知识分子状况进行调查和立档。在1097名中级知识分子中,发展中共党员213名。1985年为86名起义和56名投诚人员全部颁发了起义、投诚人员证书,落实了政策。全县去台人员1200余人,对台属中82起“戴帽”、抄家及房产所有权等积案全部予以处理。对全县198名工商业者,通过全面调查逐人分析,区别出小业主40人,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155人。
境内尚有回、满、蒙、朝鲜、壮、藏、高山、水田等少数民族68人,除尊重其民族习俗,给予生活照顾外,具体安排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人,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2人,政协委员2人。莱州市现有宗教徒488人,1978年以来,县委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设基督教活动点13处。1988年召开基督教徒代表会议,并成立莱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这期间,共平反宗教界人士错案2起,落实宗教房产确权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