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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历次党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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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党员代表会议 中共掖县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50年2月10日-2月14日在掖城召开,出席代表106名。县委书记王瑞琪作《1949年冬季工作总结与1950年春季工作任务的报告》,县长张春生作《关于生产工作的具体计划与要求的报告》,县委委员冯建民作《关于建军和社会治安工作的报告》。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1950年春季工作的决议》,规定了“生产发家,劳动致富,组织起来,生产互助”的方向,确定了“自愿结合,互助两利”的原则。
中共掖县第二次代表会议:于1950年5月在掖城召开。县委书记王瑞琪作《春季生产工作总结和夏季工作打算的报告》。
中共掖县第三次代表会议:1951年3月3日-3月7日在掖城召开,出席代表175名。县委书记王瑞琪作《结束土改工作总结和会后任务的报告》,县委副书记李建东作《党建工作报告》,副县长王绍武作《1951年生产计划与春季生产工作打算的报告》,县委宣传部长任辉山作《抗美援朝反对美帝武装日本的报告》。会议提出了1951年的任务和农业生产方针,号召全县人民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做到国家要粮有粮,要钱有钱,要人有人。
中共掖县第四次代表会议:于1951年12月上旬在掖城召开,会期6天,出席代表244名。县委书记肖瑞华作《工作报告》,副书记李建东作《整党工作报告》,副县长王绍武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集中讨论了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莱阳地委关于整风工作的指示,肯定了掖县县委的《整党工作计划(草案)》,确定到1954年秋收前完成整党任务。会议补选了县委委员。
中共掖县第五次代表会议:于1952年11月22日-11月28日在掖城召开,出席代表383名,列席10名。县委书记肖瑞华作《工作总结报告》和《今后如何作好互助合作工作的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冬季工作的决议》。
中共掖县第六次代表会议:于1953年11月12日-11月19日在掖城召开,出席代表308名,列席574名。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进行了统购统销政策的教育。会议还贯彻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研究部署了冬季生产救灾,互助合作,粮食统购统销等工作任务。
中共掖南县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50年2月10日-2月19日在夏邱堡召开,出席代表91名。会议总结检查了县委对上年冬季生产救灾、建党建群(群众团体)等项工作的情况,讨论通过了《关于战胜灾荒,克服困难,完成春耕春种任务的决议》。
中共掖南县第二次代表会议:于1950年5月18日-5月19日在夏邱堡召开,出席代表225名,列席32名。县委书记孙仲光作《春季生产救灾工作总结和夏季工作打算的报告》。
中共掖南县第三次代表会议:于1951年2月27日-3月1日在沙河召开,出席代表120名,列席36名。县委书记孙仲光作《关于结束土改的总结和当前形势与今后任务的报告》、《县委工作总结与1951年工作计划报告》。会议讨论确定1951年的工作任务:开展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运动;维护社会治安,巩固内部团结,开展爱国主义生产劳动大竞赛运动;整理基层组织,完成民主建乡任务;开展文化建设运动,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普及小学教育。
中共掖南县第四次代表会议:于1951年11月28日-12月2日在沙河召开,出席代表200名。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山东分局、莱阳地委关于整党工作的指示,讨论并通过《中共掖南县委整党工作计划决议案》。
中共掖南县第五次代表会议:于1952年11月26日-11月30日在沙河召开,出席代表265名,列席13名。会议总结生产和互助合作工作,讨论通过《关于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决议》和《关于冬季工作的决议》。
中共掖南县第六次代表会议:于1953年11月12日-11月19日在沙河召开,出席代表345名,列席505名。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研究部署冬季生产救灾,互助合作和粮食统购统销的工作任务。
历次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掖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39年7月中旬在七区庙山村召开,历时3天。县委书记冯锡九作形势报告,组织部长梁岐山作组织工作报告,宣传部长刘岐云作宣传统战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掖县委员会委员7人,书记李研吾;选举出席胶东区党代会代表8人。
此后,因战争环境和党的秘密活动需要,直到全国解放,再未召开党的代表大会。1950年5月,胶东区党委撤销后,中共掖县和掖南县委归属新组建的莱阳地委。地委作为山东省委的派出机构和县均不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1956年县始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掖县仍从第一次党代会排序。
中共掖县第一次代表大:于1956年5月16-21日召开。出席正式代表539名,列席代表32名。县委书记王绍武作《关于半年来工作的总结检查报告》,副书记王绍文作《关于1956年至1967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草案)报告》。大会通过《掖县1956年至1967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和《中国共产党掖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强调:必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切实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阶级路线,与非无产阶级思想作风进行不调和的斗争。贯彻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珍惜群众劳力;必须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健全党的民主生活,建立党的监督制度,经常向党组织反映意见,与破坏党的政策、原则、方针、路线的行为进行斗争。选举中共掖县委员会委员29人,候补委员4人;中共掖县监委会委员9人;出席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12人,候补代表1人。
中共掖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0年5月25-28日召开。出席正式代表385名,候补代表10名,特邀代表1名,列席代表20名。县委书记王绍武作《提高思想觉悟,接受经验教训,鼓足更大干劲,为更好更全面地超额完成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工作报告。大会审议、批准工作报告;通过《关于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及今后3年、8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决议。选举中共掖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6人;中共掖县监委会委员9人;出席省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14人,候补代表2人。
中共掖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3年7月29日-8月3日召开。出席正式代表391名,列席代表30名。县委书记刘韶亭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副书记袁承恩作《认清形势划清界限团结对敌为争取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新胜利而奋斗(草案)报告》。大会通过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选举中共掖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2人,候补委员3人;中共掖县监委会委员13人;出席省党代表大会代表8人,候补代表1人。
中共掖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71年1月15日-17日召开。出席代表1067人。马文志代表中共掖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与会代表讨论通过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中共掖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35人。
中共掖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8月25日-28日召开。出席代表500名。县委副书记曲洪藻作《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为胜利完成在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工作报告。副书记曲之善作《关于纪律检查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工作报告。提出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一定要切实搞好党的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一定要始终不渝地狠抓经济工作,努力加快经济建设步伐。选举中共掖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33人,候补委员6人;中共掖县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6人;出席省党代表大会代表7人,候补代表1人。
中共掖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6月30-7月30日召开。出席代表500名。大会听取审议了县委书记王国珉作的《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全面开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中共掖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37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
中共掖县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4月21日-23日召开。出席代表500名。大会审议通过县委书记王学刚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继续把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中共掖县第七届委员会委员37人,候补委员1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6人。
中共莱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90年3月23日-28日召开。出席代表500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市委书记杨庆文作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快改革建设步伐,为全面振兴莱州建功立业》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动员起来,坚持“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努力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富民兴莱”做出积极的贡献。大会选举中共莱州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30人,候补委员5人;中共莱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