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党整风 1939年10月,县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党的决定》,对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并以乡为单位举办党员流动训练班和党员骨干训练班,健全党支部和党小组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党内教育。1941年1月底开始,县委贯彻中央指示,处理一批贪污腐化和消极的党员。10月,两县县委贯彻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在党员干部中普遍加强党性教育,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大检查。1942年5月,西海地委在掖南县北寺口村召开全区整风动员大会,贯彻上级关于整顿党风、学风和文风的决定。会后,县委分别成立整风工作检查委员会,县委书记任主任,整风运动在区以上党员干部中展开。
1943年2月,掖县县委召开分区委和县委各党务组织干部会议,传达贯彻胶东区党委整风学习决定,整顿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军阀残余、分散主义和脱离群众、腐化堕落等问题。是年3月,掖县县委贯彻山东分局《关于整理和改造基层党支部的决定》,首先在四区试点,取得经验全县推广。1943年5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和山东分局《关于重振整风学习的指示》,整风运动继续深入开展。在整风运动中,县、区干部主要采取在职学习和离职入党校整风班学习两种形式。这次整风延续到1945年上半年。
1947年12月,县委遵照华东局和西海地委指示,进行冬季大整训。结合土改复查,在干部中进行“三查三整”(查思想、查阶级、查作风,整思想、整组织、整作风),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对党组织进行整顿。1948年1月,在整训基础上,对县、区干部进行鉴定。
1951年春,根据党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县委决定从下半年开始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普遍整顿。是年冬,县委组织整党工作队,对基层党组织分期分批进行整顿。这次整党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进行共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教育,改善党与群众的关系;二是严肃处理阶级异已分子、违法乱纪分子及其他坏分子,妥善地处理消极落后者。到1955年底,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结束,清除出党人数占党员总数的8.24%。
1957年11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以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1958年上半年结束。全县有部分党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
1970-1971年,全县开展整党建党工作。通过整党建党,逐步恢复了党的组织机构和党员的组织生活。
1985-1987年,县委用三年的时间,分三批在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中进行全面整党。整党中始终贯彻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的方针,基本上达到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目的。
除上述集中整党整风外,自1970年以来,每年夏、冬季节,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市直单位、公社(乡镇)和企事业单位,集中全体党员和乡镇(公社)、村(队)党员干部,进行整顿。
党校培训 1939年夏,掖县县委宣传部创办党员训练班(对外称“民运训练班”),学员是各区、乡党员。以《论持久战》等为教材,训练时间10-15天,每期学员50-100人。到1940年秋,共培训党员700余人,约占全县党员70%左右。
1943年在掖县成立西海地委党校(亦称“党训班”),培训区、乡干部和村指导员(支部书记)。掖南县党员由西海党校直接培训。掖县县委举办县学培训基层干部和党员。
1947年10月,掖南县委宣传部举办党训班(后称“县学”),以党的基础知识和社会发展史为内容,培训1945年以来发展的新党员。1948-1949年10月,举办区、村干部训练班共6期,培训951人。1950年上半年,掖南县委宣传部利用各种形式使全县大多数党员受到阶级、形势、党的基础知识和国际主义教育。1951年12月至1954年7月,掖县、掖南县分别举办各种训练班8期,共培训1792人。对党员进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教育。此后,党员教育工作逐步趋于正规。1955年,掖县、掖南县党训班共培训乡、村党的基层干部、政治副社长、农村支部教育辅导员、农业合作社骨干5957人。1956年3月掖县、掖南县党训班合并称中共掖县县委党训班。1961年8月改称中共掖县县委党校。1956-1966年,培训乡(社)、村(队)党员干部,村(队)党课教员、新党员19332人次。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校教育被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正常。县委党校自1979年3月至1984年8月,先后以《论十大关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文选》、《陈云同志文稿选编》等为教材,共举办训练班29期,培训9396人。1988-1992年,以党建知识、领导科学、中共十四大报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经贸知识、经济合同法、廉政法规等为教材,举办训练班34期,培训各级干部5264人。1985年下半年,全县各乡(镇)都建立起乡镇党校,主要培训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由县党校培训)、党小组长、后备干部、新党员和建党对象等。1987年9月,县委决定中型以上企业亦建立党校。
日常教育 建国前,党员日常教育主要以党小组和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教育内容主要是党的纲领、形势任务、气节纪律、时事政策和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
建国后,党员日常教育逐步走向正规。1956年以后,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生活会,每月进行一次党课教育的“三会一课”形成制度。“文化大革命”中中断。1970年恢复党的组织生活后,“三会一课”随之恢复。
1990年以来,农村和较大厂矿企业普遍建立党员活动室。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评格和评选优秀党员活动。通过自我认格、互相评格、支部定格,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采取教育或组织措施。1991年评选出莱州市级优秀党员400名,烟台市级优秀党员10名,省级优秀党员2名;莱州市被省委授予“农村党建工作先进市”称号,平里店镇淳于村党支部被省委授予“农村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第二节 思想建设
整党整风 1939年10月,县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党的决定》,对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并以乡为单位举办党员流动训练班和党员骨干训练班,健全党支部和党小组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党内教育。1941年1月底开始,县委贯彻中央指示,处理一批贪污腐化和消极的党员。10月,两县县委贯彻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在党员干部中普遍加强党性教育,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大检查。1942年5月,西海地委在掖南县北寺口村召开全区整风动员大会,贯彻上级关于整顿党风、学风和文风的决定。会后,县委分别成立整风工作检查委员会,县委书记任主任,整风运动在区以上党员干部中展开。
1943年2月,掖县县委召开分区委和县委各党务组织干部会议,传达贯彻胶东区党委整风学习决定,整顿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军阀残余、分散主义和脱离群众、腐化堕落等问题。是年3月,掖县县委贯彻山东分局《关于整理和改造基层党支部的决定》,首先在四区试点,取得经验全县推广。1943年5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和山东分局《关于重振整风学习的指示》,整风运动继续深入开展。在整风运动中,县、区干部主要采取在职学习和离职入党校整风班学习两种形式。这次整风延续到1945年上半年。
1947年12月,县委遵照华东局和西海地委指示,进行冬季大整训。结合土改复查,在干部中进行“三查三整”(查思想、查阶级、查作风,整思想、整组织、整作风),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对党组织进行整顿。1948年1月,在整训基础上,对县、区干部进行鉴定。
1951年春,根据党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县委决定从下半年开始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普遍整顿。是年冬,县委组织整党工作队,对基层党组织分期分批进行整顿。这次整党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进行共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教育,改善党与群众的关系;二是严肃处理阶级异已分子、违法乱纪分子及其他坏分子,妥善地处理消极落后者。到1955年底,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结束,清除出党人数占党员总数的8.24%。
1957年11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以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1958年上半年结束。全县有部分党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
1970-1971年,全县开展整党建党工作。通过整党建党,逐步恢复了党的组织机构和党员的组织生活。
1985-1987年,县委用三年的时间,分三批在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中进行全面整党。整党中始终贯彻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的方针,基本上达到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目的。
除上述集中整党整风外,自1970年以来,每年夏、冬季节,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市直单位、公社(乡镇)和企事业单位,集中全体党员和乡镇(公社)、村(队)党员干部,进行整顿。
党校培训 1939年夏,掖县县委宣传部创办党员训练班(对外称“民运训练班”),学员是各区、乡党员。以《论持久战》等为教材,训练时间10-15天,每期学员50-100人。到1940年秋,共培训党员700余人,约占全县党员70%左右。
1943年在掖县成立西海地委党校(亦称“党训班”),培训区、乡干部和村指导员(支部书记)。掖南县党员由西海党校直接培训。掖县县委举办县学培训基层干部和党员。
1947年10月,掖南县委宣传部举办党训班(后称“县学”),以党的基础知识和社会发展史为内容,培训1945年以来发展的新党员。1948-1949年10月,举办区、村干部训练班共6期,培训951人。1950年上半年,掖南县委宣传部利用各种形式使全县大多数党员受到阶级、形势、党的基础知识和国际主义教育。1951年12月至1954年7月,掖县、掖南县分别举办各种训练班8期,共培训1792人。对党员进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教育。此后,党员教育工作逐步趋于正规。1955年,掖县、掖南县党训班共培训乡、村党的基层干部、政治副社长、农村支部教育辅导员、农业合作社骨干5957人。1956年3月掖县、掖南县党训班合并称中共掖县县委党训班。1961年8月改称中共掖县县委党校。1956-1966年,培训乡(社)、村(队)党员干部,村(队)党课教员、新党员19332人次。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校教育被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正常。县委党校自1979年3月至1984年8月,先后以《论十大关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文选》、《陈云同志文稿选编》等为教材,共举办训练班29期,培训9396人。1988-1992年,以党建知识、领导科学、中共十四大报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经贸知识、经济合同法、廉政法规等为教材,举办训练班34期,培训各级干部5264人。1985年下半年,全县各乡(镇)都建立起乡镇党校,主要培训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由县党校培训)、党小组长、后备干部、新党员和建党对象等。1987年9月,县委决定中型以上企业亦建立党校。
日常教育 建国前,党员日常教育主要以党小组和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教育内容主要是党的纲领、形势任务、气节纪律、时事政策和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
建国后,党员日常教育逐步走向正规。1956年以后,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生活会,每月进行一次党课教育的“三会一课”形成制度。“文化大革命”中中断。1970年恢复党的组织生活后,“三会一课”随之恢复。
1990年以来,农村和较大厂矿企业普遍建立党员活动室。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评格和评选优秀党员活动。通过自我认格、互相评格、支部定格,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采取教育或组织措施。1991年评选出莱州市级优秀党员400名,烟台市级优秀党员10名,省级优秀党员2名;莱州市被省委授予“农村党建工作先进市”称号,平里店镇淳于村党支部被省委授予“农村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