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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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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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 1988年土壤普查,土地总面积2777603亩(包括海涂)。已利用面积2558951亩,占总面积的92.13%,其中耕地面积1325209亩,园地232978亩,林地340394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97232亩,交通用地84165亩,水域278937亩;未利用面积218652亩,占总面积的7.87%。
土地评级 1979年土壤普查,土地总面积2723655亩,其中耕地面积1493055亩。按照国家八级划分标准进行评级,全县分作七级,无一级地。
二级地:面积656401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4.1%,其中耕地面积464339亩,占耕地面积的31%。主要分布在城区北部和西南部平原及缓丘一带,王河两岸和仲院、郭家店的一部分。
三级地:面积885187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2.5%,其中耕地面积624097亩,占耕地面积的41.8%。主要分布在缓丘区的坡麓地带和西由、过西、金城镇沿海一带。
四级地:面积53113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9.5%,耕地面积374758亩,占耕地面积的25.1%。主要分布在缓丘区缓坡一带和土山、沙河、大原、西由、金城等沿海乡镇,各有一部分。
五级地:面积179761亩,占总土地面积的6.6%,耕地面积29861亩,占耕地面积的2%。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区的山地一带和城区以西的沿海一带。
六级地:面积138907亩,占总土地面积的5.1%。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区山坡中部和沿海一带。
七级地:面积234234亩,占总土地面积的8.6%。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区山坡中上部和沿海盐田、盐荒地。
八级地:面积98052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6%,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