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掖县标准计量局对标准化的管理,只是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1984年,对全县执行产品标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在228种产品中,有87种无标准。为此,计量局在材料试验机厂、电器厂、轴瓦厂、台钳厂进行采用国际标准的试点工作,并指导无标准企业按国内标准组织生产,或制订企业标准,从而提高了全县标准覆盖率。1985年,严格产品生产申报制度,规定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标准和检测报告,否则不准投产,企业更换营业执照也必须有产品标准,产品达不到标准,计量部门不予盖章,工商部门不予更换执照。是年,计量局帮助企业制订标准6个,为乡镇企业提供标准资料350余人次。全县工业企业标准覆盖率与1984年相比,市属以上企业由88%提高到95%;乡镇企业由75%提高到80%;村办企业由48%提高到70%。1986年,各乡镇经委均配备了标准化管理人员,县标准计量局对其中60人进行业务培训。1987年,标准计量局指导雕刻厂、草艺品厂分别制订了“莱州玉雕”、“莱州草贴工艺品”两种产品的创优标准。1988年,允许出口创汇企业可按与外商签订的合同(协议)组织生产,而不执行国内标准,以降低成本,但必须符合交货验收标准。是年,全市工业企业标准覆盖率为:市属以上企业98.7%,乡镇企业90%,村办企业80%。
标准化管理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1988年,全市有98种产品分别获得国家、部、省优质和名牌产品称号。其中5种产品获国家银质奖。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1979年,掖县标准计量局对标准化的管理,只是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1984年,对全县执行产品标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在228种产品中,有87种无标准。为此,计量局在材料试验机厂、电器厂、轴瓦厂、台钳厂进行采用国际标准的试点工作,并指导无标准企业按国内标准组织生产,或制订企业标准,从而提高了全县标准覆盖率。1985年,严格产品生产申报制度,规定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标准和检测报告,否则不准投产,企业更换营业执照也必须有产品标准,产品达不到标准,计量部门不予盖章,工商部门不予更换执照。是年,计量局帮助企业制订标准6个,为乡镇企业提供标准资料350余人次。全县工业企业标准覆盖率与1984年相比,市属以上企业由88%提高到95%;乡镇企业由75%提高到80%;村办企业由48%提高到70%。1986年,各乡镇经委均配备了标准化管理人员,县标准计量局对其中60人进行业务培训。1987年,标准计量局指导雕刻厂、草艺品厂分别制订了“莱州玉雕”、“莱州草贴工艺品”两种产品的创优标准。1988年,允许出口创汇企业可按与外商签订的合同(协议)组织生产,而不执行国内标准,以降低成本,但必须符合交货验收标准。是年,全市工业企业标准覆盖率为:市属以上企业98.7%,乡镇企业90%,村办企业80%。
标准化管理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1988年,全市有98种产品分别获得国家、部、省优质和名牌产品称号。其中5种产品获国家银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