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抗日战争时期,农民自行筹办信用合作社。1940年全县共有18处,1941年发展到39处。1950年初,各供销社附设信用部或信用组,开展农村信用借贷活动。1954年3月开始由人民银行试办信用合作社。1955年全县办起信用合作社194处,1956年3月合并为70处。1958年,撤销信用社,在农业合作社内普设信用部;8月,成立人民公社后,在生产管理区内普设信用部。1959年5月,人民银行农业营业所与信用部合并,由银行统一领导,并将管理区设信用部改为信用分部。1960年,银行与信用部脱钩。全县233处信用分部合并为81处信用合作社。1976年10月,人民银行农村营业所与信用社再次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套帐簿、独立核算。1979年,全县27处公社均各保留一处,职工296人。1980年12月,城区正式成立掖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业务由农行领导。1988年更名为莱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共有基层信用社29处,职工528人。
莱州市城市信用社 1987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为集体金融事业单位。1988年更名为莱州市城市信用社,内设办公室、信贷组、会计组、出纳组、储蓄科,职工17人。
第三节 信用合作社
莱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抗日战争时期,农民自行筹办信用合作社。1940年全县共有18处,1941年发展到39处。1950年初,各供销社附设信用部或信用组,开展农村信用借贷活动。1954年3月开始由人民银行试办信用合作社。1955年全县办起信用合作社194处,1956年3月合并为70处。1958年,撤销信用社,在农业合作社内普设信用部;8月,成立人民公社后,在生产管理区内普设信用部。1959年5月,人民银行农业营业所与信用部合并,由银行统一领导,并将管理区设信用部改为信用分部。1960年,银行与信用部脱钩。全县233处信用分部合并为81处信用合作社。1976年10月,人民银行农村营业所与信用社再次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套帐簿、独立核算。1979年,全县27处公社均各保留一处,职工296人。1980年12月,城区正式成立掖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业务由农行领导。1988年更名为莱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共有基层信用社29处,职工528人。
莱州市城市信用社 1987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为集体金融事业单位。1988年更名为莱州市城市信用社,内设办公室、信贷组、会计组、出纳组、储蓄科,职工17人。